109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故事」徵文比賽

109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故事」徵文比賽

 總獎金: 70000

最高獎金: 6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9-18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辦單位電話: 07-7613875分機499

主辦單位Email:yuch830520@tea.nknush.kh.edu.tw

壹、依據

一、教育部孝道「心」文化實施計畫。
二、109 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實施計畫。

貳、目的

鼓勵參賽者藉由自身經驗撰寫與孝道相關之文章、故事,透由抒發對孝親尊長、關懷行善、愛的實踐及生活教育之感想與觀念,進而培養其健全人格,建立正確價值觀,增進孝道教育生活實踐與反思能力,落實孝道教育向下紮根的基礎,達到全人教育之目的。

參、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下稱國教署 )。
二、 承辦單位: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

肆、參加對象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伍、甄選規則

一、 活動對象共分為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每人以參加 1 件為限,同一作品不受理跨組參賽。

二、 徵文主軸選擇與孝道相關之主題,撰寫與孝道相關之故事,題目自訂。

三、 活動日期:

( 一 )收件截止日:109 年 9 月 18 日( 星期五 )(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 二 )獲獎公告:經評選後擇日公布於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 三 )頒獎日期:將視疫情趨於和緩,可辦理實體頒獎典禮無虞時,擇期另行公告辦理。

四、 報名與收件方式:

( 一 )郵寄紙本:請於 109 年 9 月 18 日( 星期五 )前(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寄至 802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 89 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收」,封袋上請列印信封封面並黏貼,以利清楚標示。

檢附資料:

  1. 封面( 需黏貼於信封上 )【附件一】
  2. 報名表一張【附件二】
  3. 作品一式四份【附件三】
  4. 授權同意書一份【附件四】
  5. 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附件五】

( 二 )電子寄送:作品電子檔請寄送至: yuch830520@tea.nknush.kh.edu.tw 。信件主旨:109 年孝道徵文比賽-組別-校名-姓名各檔案請依下列格式命名:

1.報名表:報名表-組別-校名-作者例:報名表-國小組-凱旋國小-王小明

2.作品:作品-組別-校名-作者例:作品-國中組-凱旋國中-王大明

( 三 )以上紙本及電子檔均需繳齊,未繳齊者,視為資料繳交不全,不予評選。倘有未盡事宜,敬請連繫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7-7613875 分機 499,許助理。 E-mail: yuch830520@tea.nknush.kh.edu.tw

陸、甄選稿件規格及評選標準

一、稿件格式規定:

( 一 )作品一律採電子檔方式繕打,並依附表格式寫作,格式規定如下:以 A4 格式直式橫書規格,邊界( 上下 2.54cm,左右3.17cm ),內頁文字以 12 號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字,行距採 1.5 倍間距。

( 二 )各組投稿字數規範如下:
國小學生組:投稿字數以 800 字為上限。國中學生組:投稿字數以 1200 字為上限。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投稿字數以 2000 字為上限。

二、評選標準:( 一 )主題適切性 30%。( 二 )內容表現 30%。( 三 )文字技巧 20%。( 四 )文意流暢 20%。

三、得獎名單公布:邀請專家學者評選,根據評選結果擇優選出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等作品,獲選作品將公告於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柒、獎項

一、 分為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共三組,每一組別選出特優 1 名、優等 3 名、佳作 5 名,並依投稿狀況增列入選名額,獎項及內容如下:

組別

 

獎項

 

特優

 

優等

 

佳作

 

入選

 

國小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國中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各組獎項說明表

( 一 )特優:共 3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 6,000 元禮券。

( 二 )優等:共 9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 3,000 元禮券。

( 三 )佳作:共 15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 1,500 元禮券。

( 四 )入選: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

二、 獲獎名額:名額視投稿數量及評選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捌、其他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禮券及獎狀。

二、參選者請於報名及投稿表格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作品字數不足、資料繳交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不予評選。

三、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國教署,國教署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

四、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中,參賽者於參加本計畫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計畫注意事項之規範。本計畫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為主,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六、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玖、本計畫奉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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