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理事長盃全市中小學拔河錦標賽

109年度理事長盃全市中小學拔河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10-01

主辦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體育會

主辦單位電話: 04-2562-3734轉213

主辦單位Email:iaschen@zdes.tc.edu.tw

一、宗 旨:

為提供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推廣校園拔河運動,養成學生終生運動習慣,以達成強健體魄、增進運動知能、促進身心健全發展、養成良好社會行為、發揮天賦潛能等教育目標者。

三、主辦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體育會

四、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體育處、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五、承辦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體育會拔河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圳堵國小、臺中市神岡區豐洲國小、臺中市神圳國中、臺中市豐原國中

七、比賽預定時間:

109年9月26日( 星期四 )、9月25日場地布置

八、比賽地點:

臺中市圳堵國民小學體育館( 臺中市神岡區三民路639號 )。

九、參加對象:

( 一 )凡臺中市之國中、國小學生均可報名參加比賽。

( 二 )參加人員以各校在籍學生始得報名參加,不得跨校組隊參加。

( 三 )國小、國中分校隊組、班隊組、班隊五人組,凡班隊組只能以班為單位。

( 四 )補助每校遊覽車資1,500元 。

( 五 )提供每隊選手及教練午餐便當。

十、比賽分組分級:

各級為8人總重量( 含 )以下,混合組為男女各4人。5人制組下場比賽單一性別至少2人。

級別 組別 男生組 女生組 混合組 備註
國小 校隊組 400公斤級 400公斤級 360公斤級 1.凡班隊組只能以班為單位

2.混合組男女生各4人。

3.下場比賽單一性別至少2人。

班隊組 400公斤級 400公斤級 360公斤級
推廣組5人組 250公斤級 250公斤級 250公斤級 1.下場比賽單一性別至少2人。

2.混合組男女生各4人。

國中 競賽組 520公斤級 460公斤級 500公斤級 1.下場比賽單一性別至少2人。

2.混合組男女生各4人。

推廣組

5人組

325公斤級 275公斤級 300公斤級

十一、比賽分組規定:

( 一 ) 國小、國中組:採校隊組、班隊組、推廣組五人組分組比賽,請各校依現況自由組隊報名;惟參加人員限報1隊比賽。

( 二 )上述各組報名隊伍如僅1隊者則不比賽,僅2隊報名者則採3戰2勝賽制比賽。

十二、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審訂之最新拔河運動規則。

十三、比賽制度

( 一 )各組6隊( 含 )以下預賽採單循環,每場3局2勝制,預賽前四名晉級決賽,採第一名對第四名,第二名對第三名交叉賽制,勝者爭冠軍,敗者爭季軍;7隊( 含 )以上預賽採分組循環,,2局積分制,決賽採單淘汰賽制,每場3局2勝制。

( 二 )循環賽積分及名次判定:

1.勝一場得三分,和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積分多者名列前。
2.兩隊積分相同時,以兩隊相互間場次對戰勝負定名次( 對戰勝者名列前 )。
3.三隊積分相同時,以三隊間總比賽局數,勝局減負局 ( 勝局多者名列前 )。
4.若再相同時,以相互間場次對戰出賽體重總數定名次( 體重較輕者名列前 )。
5.若再相同,則以相互間場次警告次數定名次( 警告次數少者名列前 )。
6.當上述規則皆無法決定排序時,則擲幣決定之。

十四、比賽用繩:

採用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審訂合格之拔河繩。

十五、報名手續:

( 一 )各參賽學校請逕行辦理報名手續,請於中華民國109年9月18日( 星期五 )前,將比賽隊伍報名表( 請加蓋單位印信或校長簽章 )如附件一,逕送或掛號郵寄至: 42945 臺中市神岡區三民路639號 陳韋廷組長收 聯絡人:陳韋廷組長收電話:( 04 )2562-3734轉213 傳真:( 04 )2561-2672 電子信箱:iaschen@zdes.tc.edu.tw ( ※報名表請先傳真或e-mail,再寄正本 )

( 二 )各組各隊得報名16人,含領隊1人、管理1人、教練2人、隊員12人。五人組各得報名10人,含領隊1人、管理1人、教練1人、隊員7人。

( 三 )各組各級比賽,每人限報一隊參賽。

( 四 )過磅單請黏貼最近三個月內大頭照片,於比賽當天攜至大會統一過磅( 未經過磅不得出賽 )。

十六、比賽抽籤、領隊會議及報到:

( 一 )抽 籤:參加各隊於109年9月21日( 星期一 )上午9時30分整,在臺中市圳堵國民小學舉行,抽籤會議不另行通知,未到者由大會競賽組代表抽籤。

( 二 )領隊會議:各隊領隊會議訂於109年9月26日( 星期六 )上午8時00分,在臺 中市圳堵國民小學舉行。領隊會議不另行通知,會議決議事項不得異議。

( 三 )報 到:參加各隊應於競賽日第一天上午8時00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 四 )過 磅:競賽日第一天上午8時整開始,請各隊完成過磅程序,過磅單如附件二。

十七、獎勵:

( 一 )比賽各組7隊以上取前4名;5隊至6隊參賽,取前3名;4隊參賽,取前2名; 3隊參賽,取前1名各頒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 二 )各績優隊伍隊教職員,逕依有關獎勵辦法辦理。

( 三 )各承辦行政人員,逕依有關獎勵辦法辦理。

十八、申訴:

( 一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及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 二 )有關學生資格之抗議,須於比賽前向大會提出申訴,比賽開始概不受理。

( 三 )比賽發生爭議時,須立即向該場比賽主審裁判提出口頭申訴,且比賽仍繼續進行,不停止,否則以棄權論。

( 四 )前項口頭申訴申請,在該場比賽結束15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填寫申訴書向裁判長提出,並繳交保證金3千元整,否則不予受理,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 五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九、注意事項:

( 一 )參賽單位學生保險請各隊逕行投保相關保險( 主辦單位僅辦理場地意外險 )。

( 二 )參賽選手請攜帶學生證及相關證明證件( 正本 )以備查證,若有冒名頂替,一經證實,取消全隊比賽資格,並報請教育主管機關議處相關人員。

( 三 )各隊需自行準備護背帶及腰帶,有關使用規定另於秩序冊中安全事項規定之。

( 四 )參賽選手請一律穿著平底運動鞋或拔河鞋,不符合規定者不得出賽。

( 五 )過磅單請填妥基本資料並黏貼照片,於大會規定之過磅時間統一過磅檢核,選手持有過磅單始得出賽。

( 六 )開、閉幕典禮:

1.開幕時間:109年9月26日上午9時整準時開幕。
2.閉幕時間:109年9月26日,比賽結束後,立即舉行閉幕典禮。
3.開、閉幕地點:臺中市神岡區圳堵國民小學體育館。
4.出場人員:各隊管理及隊員均須參加大會開、閉幕典禮。
5.服裝:各隊自行規定,但須整齊劃一,並著運動鞋入場。

二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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