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理事長盃全市中小學拔河錦標賽
一、宗 旨:
為提供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推廣校園拔河運動,養成學生終生運動習慣,以達成強健體魄、增進運動知能、促進身心健全發展、養成良好社會行為、發揮天賦潛能等教育目標者。
三、主辦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體育會
四、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體育處、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五、承辦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體育會拔河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
臺中市神岡區圳堵國小、臺中市神岡區豐洲國小、臺中市神圳國中、臺中市豐原國中
七、比賽預定時間:
109年9月26日( 星期四 )、9月25日場地布置
八、比賽地點:
臺中市圳堵國民小學體育館( 臺中市神岡區三民路639號 )。
九、參加對象:
( 一 )凡臺中市之國中、國小學生均可報名參加比賽。
( 二 )參加人員以各校在籍學生始得報名參加,不得跨校組隊參加。
( 三 )國小、國中分校隊組、班隊組、班隊五人組,凡班隊組只能以班為單位。
( 四 )補助每校遊覽車資1,500元 。
( 五 )提供每隊選手及教練午餐便當。
十、比賽分組分級:
各級為8人總重量( 含 )以下,混合組為男女各4人。5人制組下場比賽單一性別至少2人。
級別 | 組別 | 男生組 | 女生組 | 混合組 | 備註 |
國小 | 校隊組 | 400公斤級 | 400公斤級 | 360公斤級 | 1.凡班隊組只能以班為單位
2.混合組男女生各4人。 3.下場比賽單一性別至少2人。 |
班隊組 | 400公斤級 | 400公斤級 | 360公斤級 | ||
推廣組5人組 | 250公斤級 | 250公斤級 | 250公斤級 | 1.下場比賽單一性別至少2人。
2.混合組男女生各4人。 |
|
國中 | 競賽組 | 520公斤級 | 460公斤級 | 500公斤級 | 1.下場比賽單一性別至少2人。
2.混合組男女生各4人。 |
推廣組
5人組 |
325公斤級 | 275公斤級 | 300公斤級 |
十一、比賽分組規定:
( 一 ) 國小、國中組:採校隊組、班隊組、推廣組五人組分組比賽,請各校依現況自由組隊報名;惟參加人員限報1隊比賽。
( 二 )上述各組報名隊伍如僅1隊者則不比賽,僅2隊報名者則採3戰2勝賽制比賽。
十二、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審訂之最新拔河運動規則。
十三、比賽制度
( 一 )各組6隊( 含 )以下預賽採單循環,每場3局2勝制,預賽前四名晉級決賽,採第一名對第四名,第二名對第三名交叉賽制,勝者爭冠軍,敗者爭季軍;7隊( 含 )以上預賽採分組循環,,2局積分制,決賽採單淘汰賽制,每場3局2勝制。
( 二 )循環賽積分及名次判定:
1.勝一場得三分,和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積分多者名列前。
2.兩隊積分相同時,以兩隊相互間場次對戰勝負定名次( 對戰勝者名列前 )。
3.三隊積分相同時,以三隊間總比賽局數,勝局減負局 ( 勝局多者名列前 )。
4.若再相同時,以相互間場次對戰出賽體重總數定名次( 體重較輕者名列前 )。
5.若再相同,則以相互間場次警告次數定名次( 警告次數少者名列前 )。
6.當上述規則皆無法決定排序時,則擲幣決定之。
十四、比賽用繩:
採用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審訂合格之拔河繩。
十五、報名手續:
( 一 )各參賽學校請逕行辦理報名手續,請於中華民國109年9月18日( 星期五 )前,將比賽隊伍報名表( 請加蓋單位印信或校長簽章 )如附件一,逕送或掛號郵寄至: 42945 臺中市神岡區三民路639號 陳韋廷組長收 聯絡人:陳韋廷組長收電話:( 04 )2562-3734轉213 傳真:( 04 )2561-2672 電子信箱:iaschen@zdes.tc.edu.tw ( ※報名表請先傳真或e-mail,再寄正本 )
( 二 )各組各隊得報名16人,含領隊1人、管理1人、教練2人、隊員12人。五人組各得報名10人,含領隊1人、管理1人、教練1人、隊員7人。
( 三 )各組各級比賽,每人限報一隊參賽。
( 四 )過磅單請黏貼最近三個月內大頭照片,於比賽當天攜至大會統一過磅( 未經過磅不得出賽 )。
十六、比賽抽籤、領隊會議及報到:
( 一 )抽 籤:參加各隊於109年9月21日( 星期一 )上午9時30分整,在臺中市圳堵國民小學舉行,抽籤會議不另行通知,未到者由大會競賽組代表抽籤。
( 二 )領隊會議:各隊領隊會議訂於109年9月26日( 星期六 )上午8時00分,在臺 中市圳堵國民小學舉行。領隊會議不另行通知,會議決議事項不得異議。
( 三 )報 到:參加各隊應於競賽日第一天上午8時00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 四 )過 磅:競賽日第一天上午8時整開始,請各隊完成過磅程序,過磅單如附件二。
十七、獎勵:
( 一 )比賽各組7隊以上取前4名;5隊至6隊參賽,取前3名;4隊參賽,取前2名; 3隊參賽,取前1名各頒獎盃乙座、獎狀乙紙。
( 二 )各績優隊伍隊教職員,逕依有關獎勵辦法辦理。
( 三 )各承辦行政人員,逕依有關獎勵辦法辦理。
十八、申訴:
( 一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及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 二 )有關學生資格之抗議,須於比賽前向大會提出申訴,比賽開始概不受理。
( 三 )比賽發生爭議時,須立即向該場比賽主審裁判提出口頭申訴,且比賽仍繼續進行,不停止,否則以棄權論。
( 四 )前項口頭申訴申請,在該場比賽結束15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填寫申訴書向裁判長提出,並繳交保證金3千元整,否則不予受理,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 五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九、注意事項:
( 一 )參賽單位學生保險請各隊逕行投保相關保險( 主辦單位僅辦理場地意外險 )。
( 二 )參賽選手請攜帶學生證及相關證明證件( 正本 )以備查證,若有冒名頂替,一經證實,取消全隊比賽資格,並報請教育主管機關議處相關人員。
( 三 )各隊需自行準備護背帶及腰帶,有關使用規定另於秩序冊中安全事項規定之。
( 四 )參賽選手請一律穿著平底運動鞋或拔河鞋,不符合規定者不得出賽。
( 五 )過磅單請填妥基本資料並黏貼照片,於大會規定之過磅時間統一過磅檢核,選手持有過磅單始得出賽。
( 六 )開、閉幕典禮:
1.開幕時間:109年9月26日上午9時整準時開幕。
2.閉幕時間:109年9月26日,比賽結束後,立即舉行閉幕典禮。
3.開、閉幕地點:臺中市神岡區圳堵國民小學體育館。
4.出場人員:各隊管理及隊員均須參加大會開、閉幕典禮。
5.服裝:各隊自行規定,但須整齊劃一,並著運動鞋入場。
二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者,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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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送臺中市神岡區體育會辦理「111年度理事長盃全市拔河錦標賽」競賽規程及報名表1份,請查照。一、依據臺中市神岡區體育會111年9月28日(111)神體吉字第045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 三、競賽規程及報名表請參閱附件。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臺中市神岡區體育會,電話:04-25620303。 相關檔案 競賽規程及報名表.pdf (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3351d180ae54a30d01720ba.c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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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送本市神岡區體育會109年度理事長盃全市中小學拔河錦標賽競賽規程乙份,請查照。一般附件 臺中市神岡區體育會109年度理事長盃全市中小學拔河錦標賽競賽規程.docx (66.51k) 文件內容 依據本市神岡區體育會109年度理事長盃全市中小學拔河錦標賽競賽規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