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新竹縣青年「博物學家」養成計畫創意行動徵件

109年新竹縣青年「博物學家」養成計畫創意行動徵件

報名時間: 2020-06-08 ~ 2020-07-17

主辦單位: 新竹縣地方文化館

主辦單位電話: 03-5510201轉205

一、 緣起與目的

為開創新竹縣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對外推廣與人才培力的契機,透過創意徵件行動之實際提案至執行、協助館方與青年學子對話合作,進而刺激地方文化館的創新與交流能量,讓已投入文化領域工作的青年或有志挑戰文化領域工作者的學子發揮創意,與在地文化設施直接對話、發揮創意行動,是為新竹縣青年博物學家養成計畫之一環。

二、 合作館舍

本年度主要合作館舍包含新竹縣縣史館、新竹縣政府文化局圖書館、老湖口天主堂文化館、蕭如松藝術園區、鄧南光影像紀念館、劉興欽漫畫教育博物館、五峰鄉原住民族館、賽夏族矮人祭場文物館、張學良故居、尖石鄉原住民文化館、紙寮窩造紙工坊。

三、 目標

( 一 ) 鼓勵青年以多元的方式參與新竹縣地方文化事務,認識新竹縣並嘗試推廣其特色,訓練個人獨立思考與統籌企劃能力。
( 二 ) 提供青年實際操作與公開展示之機會,妥善運用自己的專長幫助與回饋新竹縣地方文化館推廣與行銷。
( 三 ) 協助新竹縣地方文化館與青年對話與交流,創造更多營運的可能性。

四、 徵件主題

徵件主題 內容說明 預期產出
( 一 )藝文策展規劃 針對選擇之博物館或地方

文化館策劃專屬藝文展覽。

規劃設計出一可執行之藝文展覽文案( 一式三份 ),從展件、展示規劃與陳設都需與館舍人員密集合作接洽成為一可行之特別展覽方案。
( 二 )教案設計 針對選擇之博物館或地方文化館之原有常設展及歷史文化背景等發想教案。 設計一套可實際操作之教具與教學方案( 一式三份 ),並實際進入地方中小學進行實驗教學( 若無明確標的,此可由本單位協助媒合 )。
( 三 )導覽體驗遊程設計 針對選擇之地方文化館,進行周邊環境、景點、設施、美食、人物、活動、故事等進行調查研究,設計一套可實際操作之主題式體驗遊程。 設計一套可實際操作之主題式體驗遊程,包含行程、地圖、資料手冊等設計及導覽內容,並實際執行帶領本計畫相關人員進行一次遊程。
( 四 )主題報導與地方文史研究 藉由文字、繪畫及影像等方式,記錄地方文化館相關的故事。 完成圖文報導、動態影像剪輯紀錄、地方雜誌等手法呈現( 一式三份 )。
( 五 )文創商品設計 針對選擇之地方文化館的特色、故事、人物、產業、地景樣貌等延伸發想,設計相關文創商品 完成實際樣品( 一式三份 )及後續量產評估規劃。
( 六 )藝術創作 不限於任何形式之藝術創作,但須與地方文化館本身或在地文化有相關性之連結或意義。 完成創作理念( 文字內容,一式三份 )與具體作品。

五、 申請流程:

本計畫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09 年 7 月 17 日止,申請資格及申請方式如下:

( 一 ) 申請資格

1. 設籍、居住、就學或就業於本縣,對新竹縣地方文化推廣有創意想法者,年齡不限,1人或2人( 含 )以上之團隊。
2. 申請青年博物學家實習計畫通過初審進入面試階段之入選者。

( 二 ) 申請文件

1. 基本資料表( 附件1 ):如團隊成員具經濟弱勢家庭、原住民及新住民等身分青年者,請於基本資料備註欄位說明,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
2. 企劃書( 附件2 ):請詳實填寫。
3. 合作同意書( 附件3 ):請詳實閱讀後,親筆簽名蓋章後繳回。未滿二十歲之申請者,必須有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合作同意書。

( 三 ) 申請方式

將上述企劃申請文件( 依序為基本資料表、企劃書及合作同意書 )於109 年7月5日前郵寄至本計畫聯絡窗口「新竹縣青年博物學家養成計畫之創意行動計畫執行單位」( 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30295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青年博物學家養成計畫 )缺件、資料不全或逾期申請者,恕不受理( 聯絡人:0922-306389 莊小姐 )活動洽詢: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03-5510201分機210簡小姐。

( 四 ) 時程規劃

1.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9年7月17日止。
2. 公布入選名單:109年7月31日。
3. 入選者提送修正企劃與第一階段請款:109年08月15日前。
4. 執行期間:109年8月1日至10月30日間執行或完成創作。
5. 入選者繳交結案資料:企劃執行完成後一個月內,最遲應於11月15日前完成結案手續,申請第二階段請款。
6. 參與成果展:入選團隊與作品將於本單位策劃之成果展中展出並進行推廣。預定辦理時間為:109年11月1日( 暫定 )本計劃保留時間變更之權利。

六、 實踐企劃基金

( 一 ) 預計入選五組,經提案審查後,入選團隊由本計畫提供實踐基金2萬元。

( 二 ) 實踐基金分兩階段撥款,入選者於109年08月15日前提送修正企劃,即可申請第一階段實踐基金新台幣1萬4千元整。企劃執行完成後一個月內繳交結案資料,並於109年11月15日前完成結案手續,即可申請第二階段實踐基金新台幣6千元整。

( 三 ) 入選團隊須提供下列文件進行請領:

1. 郵局( 銀行 )存摺影本
2. 修正企劃書( 第一階段 )/成果報告書( 第二階段 )
3. 請款領據( 附件4 )

( 四 ) 未依規定於期限前繳交基金核銷文件者,視同放棄入選及執行資格。

七、 企劃基本規範

( 一 ) 主題及內涵須以推廣行銷新竹縣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為主旨,以新竹縣縣史館、新竹縣圖書館、老湖口天主堂文化館、竹東文創藝術村、蕭如松藝術園區、鄧南光影像紀念館、劉興欽漫畫教育博物館、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五峰鄉原住民族館、賽夏族矮人祭場文物館、張學良故居、尖石鄉原住民文化館、紙寮窩造紙工坊為主,亦可針對縣內其他文化設施或機構( 如:臺紅茶業文化館、峨眉天主堂文化館、富興茶業文化館等 )。根據不同主題自行規劃提出獨特、創意,可展現在地文化深度,強化館方與民眾互動之計畫與操作方向。

( 二 ) 企劃內容

須包含企劃發想( 動機與目的 )、主題規劃內容、執行方法( 含事前規劃準備、執行過程記錄方式、宣傳推廣方式等 )、執行期程、預期效益、自我期許等。

( 三 ) 執行期間

企劃須於109年08月01日至10月30日間執行或完成創作( 可分段執行 )。

八、 提案審查作業

( 一 ) 提案審查方式

1. 初選階段:資格及書面資料審查,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繳件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
2. 複選階段:由本計畫執行團隊邀請國內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請通過初選團隊進行現場簡報及詢答,預計最終入選五組團隊。

( 二 ) 提案審查項目及標準企劃主題規劃( 30% )、構想可行性( 40% )、影響力及預期效益( 20% )、整體表現方式( 10% )。如團隊成員具經濟弱勢家庭、原住民及新住民等身分青年者,將優予考量。

( 三 ) 提案審查結果預定於7月31日前完成審查,並將於本計畫相關網站或社群網頁公告入選團隊名單。

九、 企劃變更

( 一 ) 若團隊成員或企劃內容有所變更,請於企劃執行前申請企劃變更。團隊應事先主動以電子郵件敘明理由通知,並來電確認收到該郵件後始可辦理企劃變更,變更申請以乙次為原則,請審慎思量。

( 二 ) 若團隊未通知或本計畫不同意團隊變更,已領取基金者須將款項繳回本計畫執行單位。

十、 教育訓練

入選者或團隊必須全員參加本計畫辦理之培力工作坊( 至少一場次 )協助順利執行企劃。未參加者( 含未全程參加 )將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十一、 結案

入選團隊應於企劃執行完成後一個月內繳交下列結案資料。若未能依期限執行完畢及繳交成果報告相關資料者,將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已撥付基金。結案文件內容如下:

( 一 ) 成果報告書,含WORD檔及PDF檔( 同企劃格式,包含執行成果 )。

( 二 ) 活動照片或影片:企劃執行照片原始檔至少10張( 每張檔案須1MB以上,含圖說文字 )。影片至少1分鐘( 含以上 )企劃精華影片原始檔( 影片須剪接編輯,如有配樂須附音樂版權同意書,若為免費音樂資源亦須於成果報告書中註明資源取得來源 )。

( 三 ) FB貼文:於企劃執行期間提供圖文紀錄( 至少2則 )於新竹縣地方文化館粉絲專業發佈。

( 四 ) 參與本計劃執行之成果展活動( 暫定為109年11月1日 )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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