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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環境知識競賽.臺北市初賽

109年環境知識競賽.臺北市初賽

 總獎金: 110000

最高獎金: 8000

報名時間: 2020-06-15 ~ 2020-09-18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720-8889轉7232、02-2218-9099轉236

壹、活動目的

為提升市民環境素養,廣泛吸收環境知識,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舉辦環境知識競賽,以寓教於樂的方式,在公平、公正及公開之原則下競賽,特訂定本競賽須知。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教育部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參、競賽時間及地點

時間:109 年 9 月 27 日( 週日 )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普通教學館 203、204 教室(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 號 )

肆、聯絡人洽詢電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綜合企劃科 彭國淵 先生電話:2720-8889 轉 7232
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專案執行 黃聖凱 先生電話:2218-9099 轉 236

伍、參賽資格

組別 參賽資格
國小組 臺北市轄內 109 學年度( 8 月以後 )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國中組 臺北市轄內 109 學年度( 8 月以後 )國民中學在學學生
高中( 職 )組 臺北市轄內 109 學年度( 8 月以後 ) 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在學學生( 含五專 1-3 年級學生 )
社會組 年滿 18 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專 4-5 年級及大學生 )

備註:每人僅能擇一縣市報名參加,經查如冒名或重複報名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註: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如欲報名國小組、國中組或高中( 職 ) 組,請洽各直轄市、縣( 市 )環保局個別報名。

陸、競賽題目

包含政府政策及時事、「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指定影片( 如下表所列 )及環境知識相關議題。前述指定影片置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 ( https://elearn.epa.gov.tw/default.aspx )之「知識競賽影片專區」。

109 年環境知識競賽之指定影片名單

序號 影片名稱 環境教育時數
1 山海紀行 0.5 小時
2 絕處逢生-讓瀕絕植物回家 0.5 小時
3 雉在菱里 1 小時
4 大有玄機 1 小時
5 海洋垃圾影像紀錄 0.5 小時
6 豐部落-走進賽德克巴萊 0.5 小時
合計 4 小時

柒、辦理方式

一、 競賽規則:

( 1 ) 比賽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 職 )組及社會組等 4 類組。各組競賽流程表如附件 1。
( 2 ) 本競賽各類組均邀請一名專家學者擔任裁判一職,賽事進行中如有爭議事項,以裁判判決為結果。
( 3 ) 參賽者攜帶大會名牌及有照片身分證件( 身分證、健保卡、學生證或臨時學生證( 請校方簽核「附件 2、臨時學生證」 )準時入場,對號入座,所有
參賽者統一將身分證件置於桌面左前角,以備核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 4 ) 第一聲鈴響為開始作答提示鈴聲,鈴聲響畢後始可翻閱試題卷,第二聲鈴響為結束作答鈴聲,鈴聲響畢後始可交卷離場;第二聲鈴聲響畢後,不論答畢與否應立即停止作答,試題卷與答案卡一併由大會工作人員收回,不得攜帶出競賽場地,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 5 ) 競賽開始後,如有試題印刷不明之處,應於第一聲鈴響後 5 分鐘內舉手向裁判提出,由裁判更換試題卷,逾時不得提出。
( 6 ) 以畫卡方式答題,大會發放電腦閱卷答案卡,參賽者應自備 2B 鉛筆及橡皮擦,必要時可使用透明墊板或透明鉛筆盒( 不得有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 ),其他非競賽用品請勿攜入賽場,亦不得向其他參賽者借用文具。
( 7 ) 答案卡須用黑色 2B 鉛筆畫記,修正時須用橡皮擦將原畫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 帶 ),如有畫記不明顯或污損等情事,導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由參賽者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 8 ) 答案卡僅可畫記准考證號碼及各題答案,故意或污損答案卡及損壞試題卷者,取消競賽資格。
( 9 ) 競賽題目皆以「選擇題」4 選 1 的方式進行,競賽時間 40 分鐘,題目 50 題。各類組取總分最高前 10 名,若有同分者進入「PK 賽」。
( 10 ) 「PK 賽」由積分相同者進行作答,競賽試題以「選擇題」4 選 1 的方式
作答,每位參賽者桌上有四面牌子,分別為選項 1 至選項 4,參賽者以舉牌方式答題,採單題答錯即淘汰方式進行。
( 11 ) 司儀宣讀題目後唸出「請準備」,參賽者手持選定牌子但不舉起,待司儀唸出「3、2、1,請舉牌」時,全體參賽者必須同時將牌子舉至胸前高度,未舉牌或舉牌後又換牌者,視同該題答錯立即淘汰。
( 12 ) 對試題答案有疑義時,請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由裁判當場解釋判定,競賽進入下一題或離開競賽會場後將不再受理。
( 13 ) 各類組之前 5 名將代表本市參加環保署辦理之全國總決賽,若選手因故放棄全國賽則依序遞補。
( 14 ) 比賽結果公佈:比賽成績將於 109 年 10 月 5 日( 星期一 )12:00 前於官網公告( 網址: http://www.epaee.com.tw )。
( 15 ) 其他注意事項:

A. 非競賽用品如參考書、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平板電腦、智慧型手錶、呼叫器、鬧鐘、收音機、MP3、 MP4 等多媒體播放器材,不得於競賽過程中使用;若攜入賽場者,須於競賽說明開始前,放置於賽場內大會工作人員指定之位置;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若未依規定放置,無論是否發出聲響,經發現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B. 有關獲得獎品者之所得扣繳相關事宜,獲獎者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8 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及給予,並依同法第 88 條規定,應繳納所得稅 10%。

二、 報名須知:

( 1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公、私立學校( 國小、國中、高中職 )應於 109 年 9 月 11 日( 五 )前完成辦理校內初賽,每校至多推派 5 人參加本競賽。

( 2 ) 報名方式:

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 含五專前 3 年 )

社會組
報名方式 統一網路報名( http://www.epaee.com.tw )
1.由校方統一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報名程序

2.如為個別報名者,請電洽本賽事承辦人員。

個別報名,上網完成報名程序。
報名日期 自 109 年 6 月 15 日( 一 )至 109 年 9 月 18 日( 五 )止,逾期將不予受理。
人數限制 每校各類組以 5 人為限 依報名順序 150 人為限
注意事項 1. 參賽人員請於比賽前三日自行上網查閱報名名單及相關訊息。

2. 初賽當日務必攜帶個人證件( 身分證、學生證或健保卡等以利核對資料 )。

( 3 )高中職組( 含五專前 3 年 )以下每位選手可設指導教師 1 人,並請指定帶隊老師於比賽當日負責現場聯繫及學生安全事宜。

( 4 )為維持本比賽公平公正,各參賽選手及指導老師名單在報名期限過後不可更改。

捌、獎勵方法

取各組( 國小、國中、高中職、社會 )前 5 名及優勝 5 名 ( 共 40 名 )

名次 數量 獎勵
第一名 各組 1 名 8,000 元禮券( 或等值獎品 )及獎狀一紙
第二名 各組 1 名 6,500 元禮券( 或等值獎品 )及獎狀一紙
第三名 各組 1 名 5,000 元禮券( 或等值獎品 )及獎狀一紙
第四名 各組 1 名 3,500 元禮券( 或等值獎品 )及獎狀一紙
第五名 各組 1 名 2,000 元禮券( 或等值獎品 )及獎狀一紙
優勝 各組 5 名 500 元禮券( 或等值獎品 )及獎狀一紙

備註:「第 1~5 名」學生之指導教師可獲得 500 元禮券( 或等值獎品 )及獎狀一紙

玖、附則

一、 本活動為響應節能減碳,不提供一次用餐具,請參加活動人員自備環保杯。

二、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競賽活動辦法及獎金、獎品內容之權利。

三、 全國總決賽時間及地點:
時間:109 年 11 月 14 日 ( 星期六 )
地點: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第 1 校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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