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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環境知識競賽.花蓮縣初賽

109年環境知識競賽.花蓮縣初賽

 總獎金: 60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2020-06-15 ~ 2020-07-15

主辦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主辦單位電話: 03-8237575轉219(張小姐)、03-8221911(謝先生)

一、 辦理目的:

( 一 ) 增加學校師生對環境保護的正確知識,透過活潑、刺激、有趣的競賽活動將環境教育落實於日常生活中,以提升師生對環境的覺察與行動能力。


( 二 ) 擴大師生利用「環境E學院」網站能力,並將環境教育概念落實於生活中。
( 三 ) 促進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生擴展環保知識學習視野,主動汲取環保知識,踐履環境保護責任。

二、 辦理單位:

( 一 )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教育部。
( 二 ) 主辦單位: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 三 ) 承辦單位: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四 ) 協辦單位:花蓮縣花蓮市中原國民小學、花蓮縣環境教育輔導團、花蓮縣各級中小學。

三、 參賽組別: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 職 )組及社會組等 4 組。

四、 競賽時間及地點:

( 一 ) 初賽時間:109年9月12日( 星期六 )。
( 二 ) 地點:壽豐國小文康中心( 花蓮縣壽豐鄉壽山路37號 )
( 三 ) 決賽時間:1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 )。
( 四 ) 地點:國立高雄科技大學_第一校區。

五、 競賽題目:

( 一 ) 競賽題目及範圍包含政府政策及時事、「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指定影片( 如下表所列 )及環境知識相關議題。前述指定影片置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知識競賽影片」專區。

( 二 )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指定影片如下,請自行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知識競賽影片專區觀看: ( https://elearn.epa.gov.tw/Default.aspx )

序號 影片名稱 環境教育時數
1 山海紀行 0.5 小時
2 絕處逢生-讓瀕絕植物回家 0.5 小時
3 雉在菱里 1 小時
4 大有玄機 1 小時
序號 影片名稱 環境教育時數
5 海洋垃圾影像紀錄 0.5 小時
6 豐部落-走進賽德克巴萊 0.5 小時
合計 4 小時

六、 辦理方式:

( 一 ) 初賽:以筆試方式,筆試題目類型以選擇題方式進行,參賽者必須在40分鐘內完成50題作答,依個人得分擇優( 國小組取分數前20%,國中、高中( 職 )組、社會組取分數前40%,若前列之門檻有同分者,增額錄取 ),取得進入複賽資格。

1.各組別參賽資格及人數:

組別 參賽資格 人數
國小組 109學年度( 8月以後 )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每校限3人
國中組 109學年度( 8月以後 )國民中學在學學生 每校限3人
高中( 職 )組 109學年度( 8月以後 )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在學學生( 含五專1-3年級學生 ) 每校限15人
社會組 年滿18歲以上之花蓮縣民眾或學生( 含大專院校、碩博生及五專4-5年級學生 )

2.競賽題目採現場投影方式呈現,每1題為一幕,競賽主持人宣讀完答題方式與做法後,參賽者隨即作答。

3.發放電腦閱卷答案卡,以畫卡方式答題, 2B鉛筆及橡皮擦由承辦單位提供,其他非競賽用品請勿攜入賽場。

4.競賽題目皆以「選擇題」4選1的方式進行,競賽時間40分鐘,題目50題。

5.競賽答案卡須用黑色2B鉛筆畫記,修正時須用橡皮擦將原畫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 帶 ),如有畫記不明顯或污損等情事,導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由參賽者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6.時間到題目呈現完畢後,不論答畢與否應立即停止作答,答案卡由大會工作人員收回,繳交競賽答案卡後,現場以投影方式,公布試題及答案。若該試題有疑義時,應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並當場由裁判解釋判定,離開競賽會場後將不再受理。

( 二 )複賽:以積分方式分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社會組4梯次進行,每組錄取前10名,取得資格。( 三 )PK賽:若各組比賽結果同分,並超過10名人數,則以PK賽錄取至前10名,各類組前5名最優者將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性決賽。

( 四 ) 複賽考題範圍與初賽相同,如遇題目不敷比賽需求時,主辦單位將現場另增加題目以利比賽進行。

( 五 ) 本縣環保知識競賽複賽之試題均藉由電腦布題,筆試以答案卡作答,複賽以「無線遙控作答器」設施進行。每題答題時間為
10秒。

( 六 ) 報名:本活動採線上報名,各校自行擇期辦理校內比賽,選拔出優秀選手並於109年6月15日~7月15日到環保署網站報名( 網址: http://www.epaee.com.tw/
109年環境知識競賽/各縣市初賽時程本競賽若由學生自行報名,請務必確實轉知學生是假日舉行及網路報名時間,以維護學生參賽權益;報名時,請務必仔細確認學
生個資,以避免發生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身分證字號誤植之情形。

( 七 ) 對於辦法如有疑問,請洽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委外亞太公司電話: 03-8221911

七、 其他注意事項:

( 一 ) 請攜帶參賽者附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如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卡 )以便確認參賽者之身份。

( 二 ) 為尊重他人權益,參賽者於競賽過程中請將手機關閉。

( 三 ) 如有使用手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舞弊情形,則現場取消參賽資格;如已得獎者,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金等。

( 四 ) 有關獲得獎品者之所得扣繳相關事宜,獲獎者依所得稅法第14 條第8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並依同法第88條規定,應繳納所得稅10%。

( 五 )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公布。

( 六 )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競賽活動辦法及獎金、獎品內容之權利。

八、 奬勵:

( 一 ) 第一階段初賽筆試成績達80分者,頒給獎金100元或等值獎品乙份。

( 二 ) 取得進入第二階段「複賽」資格者頒給獎狀及獎金200元或價值 200元之等值獎品乙份。

( 三 ) 取得進入第三階段「PK賽」,各組前10名次頒給獎狀及獎金1000 元或等值獎品各乙份。

( 四 ) 第三階段PK賽,各組第一名次頒給獎盃、獎狀及獎金5000元或等值獎品各乙份。

( 五 ) 進入第三階段「PK賽」學生之指導老師由縣政府核予嘉獎1次,榮獲「各組第一名」學生之指導老師由縣政府核予嘉獎2次。

( 六 ) 以上第1項至第5項所有師生之獎勵,每人擇優領取一份,不得重復。

( 七 ) 各組成績前 5 名,將代表本縣參加 109年環境知識競賽總決賽參賽權( 總計20名 ),爭取最高榮譽。

( 八 )辦理事項活動工作人員工作辛苦,每人核給嘉獎一次。

九、 差假:

( 一 ) 參加人員與承辦人員給予公( 差 )假1日,學校教師所遺課務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 二 ) 為實踐節能減碳生活,本活動已申請為環保低碳活動,請與會人員搭乘大眾運輸公具並自備環保杯、筷。

十、 對於本辦法如有疑問

請洽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委外亞太公司電話: 03-8221911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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