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臺中市環境教育宣導影片徵件大賽

109年臺中市環境教育宣導影片徵件大賽

 總獎金: 660000

最高獎金: 80000

報名時間: 2020-07-08 ~ 2020-08-31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22289111#66139

主辦單位Email:epbtcg@gmail.com

壹、活動宗旨:

為使臺中市民瞭解個人、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增進其環境認知、環境倫理與責任,藉由影片構思、拍攝、製作的過程,瞭解臺中市人文、歷史及生態環境等,凝聚市民對臺中市這片土地的認同感,進而用行動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正義,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永續發展之目的。

貳、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

參、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以下簡稱主辦單位 )

肆、承辦單位:

上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伍、參賽資格:

不拘,凡對於本活動辦法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可採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 團隊以 5 人為限 ),並不限制跨組投件。

陸、活動期程( 實際日期如有更動,另行通知 ):

一、 收件期限:自本活動辦法公告日起至 109 年 8 月 31 日( 星期一 )停止收件( 郵戳為憑 )。請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宣導網 https://ee.epb.taichung.gov.tw/」下載報名資料,填具【附件一】報名表、【附件二】同意書及連同影片光碟( 或其他儲存裝置 )郵寄或親送至本案承辦單位上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臺中市西區精誠十六街 39 號 2 樓 )。

二、 成績公布日期:109 年 9 月 21 日( 星期一 )。

三、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成績揭曉後擇日舉辦。

柒、徵件主題:

分為資源回收、垃圾減量、清淨空氣 3 組,以守護臺中市環境品質為目的,融入環境教育意涵,運用創意元素吸引觀看者目光,藉以提升大眾環境覺知與環境敏感度、環境概念知識內涵、環境倫理價值觀、環境行動技能、環境行動經驗。

捌、作品規範及設計需求:

一、 影片劇情內容可自由創意發揮,不限制呈現方式( 如動畫、短故事、縮時攝影或紀錄等 ),並可進行剪輯後製及配樂。

二、 影片故事、取景地點限以臺中市為主,非屬實景拍攝者,應融入臺中市在地元素。

三、 影片長度為 3 至 5 分鐘為限( 包含片頭及片尾 )。

四、 解析度 1280*720( HD720P )( 含 )以上,影音格式 avi、vob、mov、mpg、 wmv 等檔案格式,檔名請註明參賽組別、作品名稱,並以光碟或其它儲存裝置方式繳交( 光碟不另行歸還,其餘儲存裝置於成績揭曉後 5 個工作天內至承辦單位當面取回 )。

五、 影片語言表達以國語或台語為主,亦可搭配其他語言,影片若有對白,請附上繁體中文字幕,以利審查。

六、 片頭/尾格式:請於片頭加入「作品名稱」之字樣,並請至活動網站下載本局標章及臺中市環境教育 Logo,置入影片片尾。

七、 音樂需標註版權出處或自行創作。

八、 作品內容不得涉有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違反善良風俗或具有其他不法之內容,違反者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參賽者資格與追回獎項,參賽者必須自負法律責任。

玖、評選方式:

一、 資格審查:於截止收件後,由主辦單位進行審查,確認參賽資格及影片規格是否符合本活動辦法。不符合者不得參賽,資格審查結果不另行通知。

二、 主辦單位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依據評選標準公開評審,綜合評選優秀作品,得獎名單將同步於「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宣導網」中公佈。

三、 評審委員如認為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與從缺。

四、 以影片檔案審查,評分方式如下:

評分項目 配分 項目說明
主題契合度 30% 作品主題與內容相符程度,並能帶出環境教育內涵,貼合活動徵件主題。
劇情完整性 20% 作品完整性及劇情連貫性。
情境張力及創意表現 25% 個人創意、獨創性、表現性、劇情吸引力等。
製作技術適切性 25% 畫面構圖、呈現技巧、視覺表現、聽覺表現等。

拾、競賽獎項( 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

一、 總獎金66萬元整。獎金名額如下:

組別/獎項 名額 資源回收組 垃圾減量組 清淨空氣組
第一名 1 獎金 8 萬元 獎金 8 萬元 獎金 8 萬元
第二名 1 獎金 6 萬元 獎金 6 萬元 獎金 6 萬元
第三名 1 獎金 4 萬元 獎金 4 萬元 獎金 4 萬元
佳作 2 獎金 2 萬元 獎金 2 萬元 獎金 2 萬元

二、 得獎者如為共同創作者,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三、 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得獎者俟申報所得稅時,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

四、 得獎者之指導老師將頒發指導證明書。

拾壹、著作權與相關規定:

一、 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或侵害他人權利時,悉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若主辦單位權益因此受有損害,參賽者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 參賽者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由主辦單位取得,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再授權之人使用,且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主辦單位同意參賽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主辦單位保有得獎作品修改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三、 參賽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如有需要由參賽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四、 參賽者應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符合活動宗旨,同意遵守本辦法所有之約定,若違反本辦法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五、 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的最終解釋權、追回獎項、獎金和獎品之權利,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賠償。

六、 參賽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檔案無法讀取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等,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及作業,將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七、 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團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八、 得獎者應出席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得獎作品發表場合,如無法參與需指派代理人出席。

九、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於主辦單位通知後七日內繳交30秒宣傳片( 使用得獎影片剪輯 ),未配合者取消資格。

十、 參賽作品應保證無參與其他競賽、公開活動或校內競賽獲獎之作品,如經發現該影片與其他作品影像重複率達 80%以上( 含 )者取消資格,得獎者追回獎項及獎金。

十一、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及獎項等細節之權利,無需事先通知或取得參賽者的同意,最新訊息將公布於「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宣導網 https://ee.epb.taichung.gov.tw/ 」。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