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臺灣藤球年終對抗賽
中華民國109年11月9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90037582號函備查
一、宗 旨:
為加強我國藤球運動之推廣,並提昇藤球競技水準暨選拔優秀選手進軍國際,繼而為國爭光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新北市政府、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藤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四、承辦單位:
新北市體育總會藤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新北市立新莊國民中學
六、贊助單位:
優乃克股份有限公司(YONEX)、勝昌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勁光眼鏡企業有限公司、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佐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味之素股份有限公司、OH9黑狗運動
七、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2月5至6日。
八、比賽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新莊國中活動中心(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211號)。
九、比賽項目:
藤球三人賽、四人賽
十、競賽隊伍:
(1)2020年世界藤球錦標賽中華男子代表隊
(2)2020年世界藤球錦標賽中華女子代表隊
(3)2020年亞洲藤球錦標賽中華男子代表隊
(4)2020年亞洲藤球錦標賽中華女子代表隊
(5)2020年亞洲U21青年錦標賽中華男子代表隊
(6)2020年亞洲U21青年錦標賽中華女子代表隊
(7)2020年中華潛力優秀男子代表隊
(8)2020年中華潛力優秀女子代表隊
(9)臺灣藤球男子OB代表隊
十一、比賽用球:
國際藤總認證之MARATHON生產之比賽級藤球。
十二、比賽辦法:
- 本比賽採用「本會」公布之最新藤球規則(依「國際藤總」最新規則)。
- 本比賽採三局二勝制,每局以21分計算(若丟士至25分)。
- 賽制:三、四人賽均採單淘汰制,另男子組冠軍隊需再與臺灣OB代表隊進行交流對抗。
十三、注意事項:
(一)選手請於比賽規定時間前半小時辦理報到。
(二)比賽時間如有異動時,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參賽選手務必遵守。
(三)選手應遵守本競賽規程、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即取消比賽資格:
- 比賽時間逾5分鐘及競賽組呼叫3次不出場者,或無故棄權者(以球場掛鐘為準)。
- 有放水或打假球者。
- 冒名頂替資格不符者。
- 未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正本,無法證明本人者。
- 選手於參賽期間因病(傷)無法出場者,如檢附公立或區域等級以上醫院之診斷書,得保留已賽之賽事成績。
- 比賽進行中,發生爭議時由大會裁判長裁定之。
十四、器材設備:
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符合國際藤球總會規定。
十五、獎勵:
男、女子三人、四人賽優勝選手,唯冠軍隊伍獨獲獎盃,另有獎牌、獎狀、紀念品之獎勵。
十六、申 訴:
(一) 有關選手資格之抗議,須於該場比賽十分鐘前提出,比賽開始後概不受理。
(二) 比賽發生爭議時,需立即向該比賽主審裁判提出口頭申請,並於該場比賽完畢十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申請及繳交保證金三千元。
(三) 申訴案件若經大會判決成立時保證金全額退還,不成立時則沒收保證金。
十七、保險:
本比賽(活動)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新臺幣300萬元整,參與人員可自行依需要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十八、罰則:
凡參賽資格不符規定者,取消其比賽資格及所獲之名次,其法律責任應由參賽個人或所屬單位機關學校主管負責,且將遭禁賽一年處分。
十九、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
,本賽事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建議進行防疫控管,賽程或防疫措施依據疫情狀況可能隨時調整,將公告於中華民國藤球協會官網 http://ctstf.org.tw/,參賽隊伍應特別注意並確實遵守。
二十、大會及大會授權之單位與廠商有權無償使用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或登載於大會及大會授權之單位與廠商之網站及電子/平面刊物上,報名參賽者不得異議並不得主張任何形式之肖像權。
二十一、為強化體育競賽及活動性騷擾防治作為,本會設有性騷擾申訴管道:
申訴電話:02-8773-1545
申訴傳真:02-8772-0389
電子信箱: t20080119@ctst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