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文化部補助辦理「文化論壇」作業要點
文化部於109年2月18日修正發布「文化部補助辦理文化論壇作業要點」,地方政府每案補助金額上限提高至200萬元,民間團體每案補助上限修正為100萬元,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20日止開放申請,意者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站登錄申請資料,完成申請程序。
為落實文化基本法規範,保障人民文化權利,建立人民參與文化政策機制,促進多元文化及文化多樣性發展,文化部於109年2月18日修正發布「文化部補助辦理文化論壇作業要點」,鼓勵地方政府提案辦理文化發展系列論壇,主題以區域性或地方性之文化政策及發展相關為優先,並納入民眾參與機制,據以研擬地方文化發展計畫。
文化部表示,本次修正係依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區分補助計畫內容、補助金額上限、申請方式、評審作業方式及撥款及核銷等。地方政府每案補助金額上限提高至200萬元,民間團體每案補助上限修正為100萬元。
依據文化基本法第22條第3項規定,地方政府應建立人民參與文化政策之常設性機制,並應每四年召開地方文化發展會議,訂定地方文化發展計畫。為落實此一規定,本次修正要點規定受補助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成果須納入人民參與文化政策之常設性機制、地方文化發展會議辦理情形,以及地方文化發展計畫;受補助之文化相關事務之法人、機構或學校,辦理成果除議題手冊、公民審議結論外,須提出落實論壇結論後續策略建議。
本案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20日止開放線上申請,意者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站登錄申請資料,完成申請程序;相關表單及範例等請至本部公民文化論壇網站瀏覽或下載。
文化部自106年起補助民間及地方政府辦理文化論壇,凝聚社會各界對未來整體文化政策的共識;108年核定補助依法設立登記立案法人、機構或學校共10案,探討議題涵括影視產業發展、表演藝術發展、文化路徑與文化觀光、實體書店經營、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動漫文化產業、青年參與等,各論壇計畫審議結論完整報告請於本站瀏覽或下載。
文化部公民文化論壇網址: https://ccf.moc.gov.tw/index/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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