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設計補助
一、為鼓勵民間各設計工作者、團體或從事相關領域者以城市美學、設計城市品牌及提昇市民關懷為目標,辦理相關設計活動、展覽、工作坊、論壇、產品提案、規劃提案等,讓設計思維導入市民生活中,發揮臺北市設計能量、都市價值及文化創意內涵打造城市特色,特訂定本須知。
二、受理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
三、申請資格
(一) 個人:設籍於本市,年滿二十歲且具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
(二) 團體:凡具臺北市營業稅籍證明之設計業者、國內登記立案,位於臺北市境內之法人、人民團體。依商業登記法設立之獨資、合夥事業體(結盟之產業界範圍不限臺北市之產業業者皆可適用)。
(三) 非本市市民、團體或持居留證之外籍人士:申請計畫須符合以本市為主題,或舉辦地點在本市之設計活動或創作,惟個人申請者須為年滿二十歲且具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團體申請者不包括政府、政黨、學校等機構及其所屬單位或以其為主要股東或捐助人之組織;外籍人士須持有居留證。
四、送件方式
(一)掛號郵寄(限郵遞):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收。以郵局郵戳時間為憑,不得因假日郵遞延誤而提出異議。
(二)專人送達(含快遞、便利商店快遞):於受理收件期間內之上班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送至臺北市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簽收。以本局收件時間為憑,不得因快遞或人員延誤而提出異議。
◎109年「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設計補助」說明會訂於109年1月17日(五)下午2時於臺北市政府文化局403會議室(臺北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召開,歡迎有意投件民眾參加。
◎109年「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設計補助」申請須知及附錄表格檔案如下,為響應環保政策,說明會將不另行提供紙本,亦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設計補助業務承辦人,電話1999(外縣巿02-2720-8889)分機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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