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
110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 工作項目及期程
編號 | 工作日期 | 工作項目 | 辦理單位 |
1 | 110.9.15~
110.10.5 (星期三~ 星期二) |
※網路登記報名日期,請務必註明普通班或美術班,並列印以下資料:
1.報名表:一式兩份,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方,於報名表與作品接合處加簽作者中文全名,筆類不拘;書法類作品請以透明膠帶浮貼;若因報名表資料填列不完整(或有誤),致參賽作品權益受損,由送件學校自行負責。報名表範本(網路報名後會自動產出)及黏貼方式,請見實施計畫附件 1、2。 2.作品清冊:請先行檢視名冊之正確性,並核完章後連同參賽作品送件,無附送清冊者,概不收件。清冊如有錯誤由送件學校自行負責,作品清冊範本如附件 3 (網路報名後會自動產出)。 |
各學校 |
2 | 110.10.13~ 10.14
(星期三、四) |
1.學校統一送件:
(1)國小組:10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2)國中及高中(職)組:10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2.請將應徵參賽作品(背面黏貼報名表二張)、作品清冊一份、切結書一份(如附件 3、4),以學校為單位,普通班北區、美術班請逕送新進國小活動中心(地 址: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 41 號);普通班南區請逕送民德國中民德館(地址:臺南市北區西門路三段 223 號)。 |
各學校承辦學校 |
3 | 110.10.20~
10.21 (星期三~四) |
獲獎名單電話更正:請各校核對獲獎學生姓名、學校名稱及指導教師姓名,如有誤植(僅能修正錯字,不得換人),請先電洽承辦學校更正,以利獎狀印製﹙每日至下午4時30分截止﹚。 | 承辦學校教育局 |
4 | 110.10.22
(星期五) |
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民德國中民德館) | 承辦學校教育局 |
5 | 110.10.28
(星期四) |
1.全國美術比賽送件:110 年 10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2 時。
2.送件地點:郵政博物館 6 樓(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 45 號)。 |
承辦學校教育局 |
6 | 110.10.29
(星期五) |
1.獲獎名單更正表繳件:請各校於10 月20~21 日電洽承辦學校核准更正者,請至該區承辦學校領取未參加全國賽之作品時,攜帶經核章後之更正表一份(如附件6),向該區承辦學校辦理更正。
2.複賽各類組作品退件: (1)日期:110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五)1 天。 甲、國小-上午 9 時至 12 時; 乙、國中、高中職-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2)請各校攜帶參賽作品清冊(送件當天承辦學校列印出交由各校帶回的資料)派員至新進國小活動中心(普通班北區、美術班)或民德國中民德館(普通班南區)自行領回作品。 (3)承辦單位因人力不足,請配合辦理,逾時未領回者視同放棄,屆時作品污損或遺失,承辦單位概不負責,並同意由承辦單位全權處置,絕無異議。 3.除了獲獎名單更正錯字外,其他相關獎狀事宜,請一律於 110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4 時 30 分前告知承辦學校,逾時不候。 |
各學校承辦學校教育局 |
7 | 110.12.1
(星期三) |
1.全國決賽各類組作品臺南市退件日期:110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 上午 9 時至 12 時。
2.退件地點:郵政博物館 6 樓(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 45 號)。 |
承辦學校教育局 |
8 | 110.12.3
(星期五) |
※臺南市參加全國決賽各類組作品退件日期:
1.110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 2.請各校攜帶第一階段退件清冊一覽表,派人至新進國小活動中心(普通班北區、美術班)或民德國中民德館 (普通班南區)自行領回作品。 |
各學校承辦學校 |
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相關競賽:
- 111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111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 報名期限: 請各校於111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11年10月4日(星期二)下午5 時止。 參賽學生:獲本市複賽評選作品各類各組佳作(含)以上者,由本局頒發獎狀,以示鼓勵。 曾經參加其他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 110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110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 報名期限: 請各校於110年9月15日 (星期三)上午8時至110年10月5日 (星期二)下午 各組參加學生之年齡,國小組以不超過14足歲為限,國中組以不超過17足歲為限,高中(職)組以不超過20足歲為限(以110年12月31日為計算標準)。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相關競賽:
- 112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112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 網路登記報名日期:自112年9月13日上午8時30分起至9月23日 第1名:指導教師敘嘉獎二次1人,相關行政人員敘嘉獎一次3人 第2名:指導教師敘嘉獎一次1人,相關行政人員敘嘉獎一次2人 第3名:指導教師敘嘉獎一次1人,相關行政人員敘嘉獎一次1人
- 111學年度雲林縣學生美術比賽111學年度雲林縣學生美術比賽 報名時間:至111年9月26日止。 各組錄取前六及佳作若干名。 各組前六名、佳作獲獎學生分別頒發獎狀乙紙,各組前六名並分別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決賽。 參加對象:本縣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之限齡學生,皆包含各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等均得參加。
-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嘉義縣初賽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嘉義縣初賽 【書法報名時間:111年9月22日至9月28 日下午 12 時】 【其他類組報名時間:111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下午4時】 初賽:需由學校統一報名參加,個人或補習學校自行參加概不受理。 初賽組別: 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
- 111學年度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111學年度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 網路報名日期: 111年9月19日(一)上午8時至9月30日(五)下午5時止。 參加對象: 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均得參加。 凡本市境內設立的外僑學校之學生,可由就讀學校依所在區別報名本市市賽。
-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送件日期10月24日至10月28日。 初賽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決賽另增加大專組。 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 111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111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 報名期限: 請各校於111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11年10月4日(星期二)下午5 時止。 參賽學生:獲本市複賽評選作品各類各組佳作(含)以上者,由本局頒發獎狀,以示鼓勵。 曾經參加其他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 報名時間自111年9月15日(星期四)起至9月23日(星期五)止。 參賽對象:凡本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及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不限國籍)均得參加。大專組另逕依決賽規定辦理。
-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收件日期: 110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國中組、高中組及大專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初賽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決賽另增加大專組。
- 110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110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 報名期限: 請各校於110年9月15日 (星期三)上午8時至110年10月5日 (星期二)下午 各組參加學生之年齡,國小組以不超過14足歲為限,國中組以不超過17足歲為限,高中(職)組以不超過20足歲為限(以110年12月31日為計算標準)。
- 110學年度彰化縣學生美術比賽110學年度彰化縣學生美術比賽 網路填報:110年9月16日上午8時起開放網路填報,110年10月1日中午12:00關閉報名系統。 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國中組、高中(職)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 畫類等六類。
- 臺北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臺北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 網路登記報名日期: 自110年9月15日(三)起至9月25日(六)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 參賽資格: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均得參加。
- 110學年度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110學年度新北市學生美術比賽 網路報名日期:110年9月22日上午8時至10月8日下午5時止。 國小組每校選送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及版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5件; 國中組及高中組每校選送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各組作品各1至5件。
-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嘉義縣初賽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嘉義縣初賽 報名時間:110 年 9 月 25 日至 10 月 8 日下午 4 時。 初賽獎勵方式 (一)作品獲第一名者:指導老師記嘉獎乙次,學生頒發獎狀。 (二)作品獲第二、三名及優選者:指導老師及學生頒發獎狀。 (三)作品獲佳作者:學生頒發獎狀。
-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 報名時間自110年9月16日(星期四)起至9月24日(星期五)。 參賽對象:凡本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及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不限國籍)均得參加。大專組另逕依決賽規定辦理。
-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收件日期:109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參加對象:中華民國各縣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均得參加,大專組另逕依決賽規定辦理。 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此項比賽。
-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 送件日期:109年9月28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00-4:00) 凡本市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等在學之限齡學生 (不限國籍)均得參加。 目 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本項比賽。
- 10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10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此項比賽。 類別: (一)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二)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 106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壹、目的 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 特舉辦此項比賽。 貳、組織 設立「106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由下列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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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送本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網路報名暨比賽注意事項說明】相關資料,請查照。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採網路登記報名,網站網址 https://art.tn.edu.tw 。 三、報名期限:110年9月15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10年10月5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四、請於報名期限內完成列印報名表及作品清冊,逾時將無法列印報名相關資料。 五、網路報名暨比賽注意事項說明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1、2。
- <重要>檢送修正之本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注意事項說明相關資料,請查照轉知。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比賽注意事項說明相關資料業於110年9月10日以編號184729號公告周知。 三、 收件日之星期誤植,餘均無修正。 四、檢附修正之比賽注意事項說明相關資料如附件。
- 轉知「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現場書寫比賽用紙,請查照。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8月9日藝視字第1100002832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用紙種類為蕙風堂羅紋(H)。 三、本市書法類現場書寫比賽用紙同全國賽用紙。
- 檢送「臺南市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請公告周知並鼓勵踴躍參加。說明: 一、本案業以110年8月3日南市教社字第1100864618A號函諒達。 二、相關比賽實施計畫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