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全國輕艇激流錦標賽

110年全國輕艇激流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7-13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輕艇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918-5151(黃小姐)

主辦單位Email:tpedragon@yahoo.com.tw

一、 目的:

推展輕艇激流運動,提升競技實力。

二、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輕艇協會

四、 承辦單位:

宜蘭縣體育會輕艇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宜蘭農田水利會、三星鄉公所、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蘭陽發電廠

六、 比賽日期:

110年7月24-25日( 星期六-日 )

七、 比賽地點:

宜蘭縣安農溪雙賢二號橋以西200公尺至以東100公尺

八、 參加資格:

1.公開組:含大專校院

2.學校組:高中、國中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九、 參賽組別:

1.公開男子組 2.公開女子組 3.高中男子組 4.高中女子組

5.國中男子組 6.國中女子組

十、 比賽項目:

激流標桿K1M、K1W、C1M、C1W。

十一、 比賽場地:

航道約200公尺長,約20道標桿,水流難度約2至3級。

十二、 報到地點:

宜蘭縣三星鄉雙賢二號橋。

十三、 報名手續:

1.資格:已完成本會110年選手註冊登記,熱愛輕艇激流運動、身體健康者,皆可報名參加。

2.比賽時須攜帶證件由大會查驗年齡。

3.每單位報名艇數不受限制。

4.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7月13日止。

5.報名手續:填寫大會報名表E-mail至:tpedragon@yahoo.com.tw,報名後請來電確認。

6.性騷擾申訴管道,聯絡電話:( 02 )2918-5151,傳真:( 02 )2911-1546,信箱: tpedragon@yahoo.com.tw

7.報名費:

( 1 )報名費每人300元( 含選手保險費 ),請以匯款方式繳交,合作金庫銀行( 006 )北新分行,帳號:5333-717-500781,戶名:中華民國輕艇協會,匯款後請來電( 信 )告知,電話:( 02 )2918-5151。未完成報名費繳交者,視同未報名。

( 2 )聯繫人:黃秋譯 小姐,TEL:02-29185151,E-mail: tpedragon@yahoo.com.tw

( 3 )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 4 )比賽期間大會未提供午餐便當,請各隊自理。

十四、比賽規則:

採用國際輕艇總會最新激流標桿規則。

十五、 活動日程:

  • 第一天 7/24( 星期六 )檢艇、領隊會議、demo、預賽。
  • 第二天 7/25( 星期日 )準決賽、決賽。

十六、 競賽辦法:

1. 比賽成績:以最短時間依序正確通過標桿者為優勝。

2. 罰點計算:

( 1 ) 「0」點:正確通過。

( 2 ) 「2」點:正確通過但碰撞標桿。

( 3 ) 「50」點:未通過標桿、錯誤方向通過標桿或通過時翻艇。

3. 比賽方式以預賽二趟成績擇優,前15名進入準決賽,準決賽前10名者進入決賽。

4. 選手替換:若有需要更換選手名單,敬請各隊盡量於領隊會議中提出修正;最遲於當日賽程首項開始兩小時前向裁判長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規則16.2 P.25 )。

十七、 比賽器材:選手應自備參賽用船艇、頭盔及救生衣等並均應符合國際輕艇總會規則之規定。( 規則19 P.26-28 )。

十八、 獎勵:

1. 各比賽項目取各組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章。

2. 各競賽項目參賽8人以上取6名,7人取5名,6人取4名,5人取3名,4人取2名,3人取1名,發給獎狀。

3. 本賽會之成績將做為「參加 2022 年第1 9 屆杭州亞洲運動會第二階段輕艇激流培訓隊」教練及選手遴選之依據。

( 1 ) 教練團遴選

a.條件:具備國家級輕艇教練證,且實際從事擔任輕艇激流教練工作,未在協會停權處分期間內者。

b.遴選方式:入選亞運培訓隊選手人數最多之教練為優先,遴聘教練2名,若因教練不具國家級教練資格或放棄擔任國家代表教練者,則由本會選訓委員會遴選。

( 2 )選手選拔

a.參加選拔之選手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b.選拔項目及人數:依據各項目比賽總排名選出K1M、K1W、C1M、C1W前二名,若有重複入選之情況,由本會選訓委員會開會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4. 本賽會之成績將做為「2021年輕艇激流潛力培訓隊」教練及選手遴選之依據。

十九、 申訴抗議:

1.凡國際輕艇總會規則中明文規定者,在比賽中裁判依其精神判決之,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且不得提出異議。

2.比賽進行當中,如有隊伍本身造成權益受損之情況,得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形式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違者以棄權論處。

3.申訴或抗議書經由領隊或教練簽章後,於比賽成績公佈後20分鐘內提出,並繳交5000元保證金。

4.審判委員會將於收到申訴或抗議書文件後30分鐘內作出判決,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判決。若申訴或抗議成立則退回所繳之金額,否則將不退還。

二十、 選手注意事項

1.任何參與國手選拔賽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參與國手選拔賽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 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本次國手選拔賽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7月1日。

二十一、 運動禁藥相關規定請參閱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官網「公告欄」,單項協會辦理國手選拔賽說明( https://www.antidoping.org.tw ):

1.運動禁藥管制辦法

2.運動禁藥管制採樣流程圖

3.2021禁用清單

4.治療用途豁免申請及審查要點

5.運動禁藥管制規定暨違規處分要點

6.運動禁藥違規審議程序作業要點

二十二、 本次賽事為防疫期間請各參賽單位做好下列防疫措施:

( 一 )除了下場選手可不戴口罩以外,其餘在岸上之選手隊職員一律戴口罩。

( 二 )請保持戶外社交距離1.5公尺以上。

( 三 )請各領隊教練每天做好體溫自主管理,大會亦會準備量體溫。

二十三、 本規程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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