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110年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報名時間: 2021-02-22 ~ 2021-03-05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2228-9111分機25220(謝小姐)

一、 實施目的:

為落實文化扎根,推展書法教育,培育藝文人才,宏揚漢字文化,特辦理本活動。

二、 辦理單位:

( 一 )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 二 )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加對象:

設籍臺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各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對書法藝術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四、 比賽組別:

以109學年度( 109年9月起算 )就讀年級為準

( 一 )國小一至三年級組

( 二 )國小四年級組

( 三 )國小五年級組

( 四 )國小六年級組

( 五 )國中組

( 六 )高中職組

五、 比賽方式:

( 一 )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依組別每人以一件為限。

1. 收件日期:110年2月22日至3月5日止( 寄件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2. 收件地點: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封面請另註明「參加大墩盃學生書法比賽」。

3. 書寫內容:以典雅詩詞或聖賢格言為主。

4. 作品規格:自備28格( 或空白 )四開宣紙( 約35×70公分 )。

5. 參賽規範:

直式書寫典雅詩詞或聖賢格言,字體不拘,可落款署名,不需裱褙,作品背面右下角貼送件表( 請對齊宣紙右下角黏實 )。

6. 各組擇優錄取45名參加決賽,錄取名單除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並另郵寄書面通知。

( 二 )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 決賽日期:110年4月18日( 星期日 )依組別分梯次進行( 如有更改將於初賽信函及本局網站公告通知 )。

2. 決賽地點: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 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地下樓研習教室。

3. 參加決賽者請依規定時間報到參賽,並自備書寫工具( 含墊布 ),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4. 內容與規格:現場公布書寫內容,規格( 格式 )與初賽相同。

六、 評審及獎勵:

( 一 )評審:由主辦單位遴聘5名書法專家擔任評審委員。

( 二 )獎勵:

參賽學生:

獎項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優選 佳作
各組

錄取名額

1 2 3 5 若干
獎勵 頒發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券獎勵品乙份

學校:

獎項 最佳推廣獎

( 參賽學生數最多之學校 )

最佳成效獎

( 獲獎學生數最多之學校 )

最佳指導成效獎

( 獲得優選以上學生數最多之指導老師 )

錄取名額 1 1 1
獎勵 頒發獎牌乙面

( 三 )備註:送件表未填具就讀學校者,不列入最佳推廣獎及最佳成效獎項之評比;送件表未填具指導老師姓名者,不列入最佳指導成效獎之評比。

( 四 )頒獎:預訂於110年6月6日( 星期日 )下午2時在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 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地下演講廳辦理頒獎典禮。

七、 附則:

( 一 )凡參加比賽之初、決賽作品均不退件,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得授權第三方進行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不再另予通知或致酬作者。

( 二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進行活動攝影,並授權肖像權使用於教育推廣目的之新聞、公開媒體、活動宣傳及網站刊登等方式。

( 三 )本活動簡章、報名表及相關資訊,請逕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

( 四 )洽詢電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04 )22289111分機25220謝小姐。

八、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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