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屏東縣作家作品集寫作計畫
一、 主 旨:
為蒐集地方文學史料,全面整理保存並推廣當代文學作家之作品,提供文學研究者具體參考之資料,以扶植具發展潛力之文學創作人才,創造本縣豐富多元的文學作品。
二、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
三、 徵集時間:
即日起至110年9月10日( 星期五 )截止收件( 郵戳為憑 )。
四、 徵集辦法:
獎項 | 入選 |
名額 | 1名 |
對象 | ˙設籍本縣縣民
˙出生於本縣 ˙曾於或現於本縣服務者 ˙曾於或現於本縣就學者 ※ 請檢附參選資格相關證明文件。 ※ 當年度得獎人2年內不得投稿同一獎項。 |
獎勵方式 | 創作獎助金新台幣15萬元整及個人著作70冊。
※ 創作獎助金包含照片使用費。 ※ 獎助金依稅法等相關事項辦理。 |
創作主題 | 不限 |
創作文類 | ˙散文、小說、新詩、報導文學等文類皆可,惟文類須單一。
※ 可依不同文類分別送件,每一文類以一篇為限。 |
創作規格 | ˙詩詞體裁40首以上,共1,000行以上。
˙其他文類5萬字以上。 |
計畫期程 | ˙申請資料( 含作品 )經初審,如發現不實、不全或偽造,恕不受理。
˙決審: 1. 110年10月( 暫定 )決審,評審包括創作理念、創作計畫,必要時得邀請申請者進行說明。如經評審委員會決議無合適之稿件,得從缺。 2. 評審結果公告於本府文化處網站,不另行通知。 |
˙111年01月期中審查。
※ 創作計畫如有變更,應於期中審查前以書面徵得本府同意,否則視同違約,將撤銷獎助。 ˙111年05月期末審查,審查重點為撰寫期程及是否偏離寫作計 畫大綱。 ˙111年8月底前完稿並提交完成作品及領據送本府核定,以支 付創作獎助金。 ˙111年12月底前出版。 |
|
申請資料 | ˙申請表1份( 表格一 )
˙計畫書5份( 表格二 ) ˙本創作主題試寫計畫稿件3篇共5份 |
※ 以上申請資料請燒錄成光碟1份。
※ 本計畫採匿名評審,除表格一以外,以上申請資料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任何可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否則恕不受理。 ※ 請親送或掛號郵寄至900026屏東市大連路69號,屏東縣作家作品集寫作計畫收。申請資料如需退件,請註明並附回郵信封。 |
五、 附則
( 一 ) 配合數位化作業系統,完成作品除以A4紙張雙面列印外,請亦以e-mail提供。文字word格式,圖像JPG數位格式,影音資料請以CD、VCD、DVD存錄。
( 二 )參選作品嚴禁抄襲、假借他人名義等不法情事,文學創作作品須未曾於任何形式之媒體公開發表;違反上述情事者,將取消參加資格;已獲獎助者,將追回獎助金,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三 )獲獎助作品著作權屬於創作者,惟本府有權安排媒體發表、公布於網站,並將作品集結成冊出版或再版;本府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或再版時,均不另支版稅及稿酬。獎助者應同意所提供之作品全文資料( 含圖片 ),無償授予非營利為目的電子書平台公開發表與利用。
( 四 )受獎助者應配合文化處舉辦之成果發表會,公開發表成果( 公開發表形式包括權利人以紙本或數位出版、播送、口述、演出、展示或其它方法向公眾公開提示著作內容 ),並義務參與本府辦理之相關推廣活動。
( 五 )主辦單位擁有該著作5年之出版發行權,期限截止若尚有存書,主辦單位仍可繼續販售。
( 六 )入選作品於計畫期間,如有偏離寫作計畫大綱等其他情形,本府得決定是否出版。
六、 簡章請洽屏東縣立圖書館總館服務台
或至本處網站下載 https://www.cultural.pthg.gov.tw/ 。
七、 洽詢電話:
08-7360330轉520黃小姐
八、 本計畫未規定事項,依本府及其它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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