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新竹縣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稅聲繪成影」租稅創意短片徵件大賽活動
一、 依據: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110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 目的:
為提升租稅教育之普及率,加強宣導購物消費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行動支付結合雲端發票及地方稅相關稅制及措施等觀念,藉由具創意、生動活潑的短片,幫助民眾深入認識雲端發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國稅及地方稅等稅務知識,以達成租稅教育向下紮根及宣導的目的。
三、 指導單位:
財政部賦稅署、新竹縣政府。
四、 主辦單位: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以下簡稱本局)。
五、 參加對象:
全國民眾(凡中華民國國民,不限年齡皆可參加),可由個人或團隊(至多5人)報名,惟每位民眾或每1團隊參賽作品以1部為限。
六、 活動期程
(一) 徵件期間:110年10月12日至110年11月10日(下午4時止)。
(二) 網路票選:110年11月15日至110年11月26日。
(三) 得獎公告:110年12月5日前。
(四) 獎項領據交付:110年12月20日前(逾期視同放棄獎項)。
七、 徵件主題
(一) 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 APP 好處多、載具歸戶及設定領獎帳戶等相關內容。
(二) 統一發票多元兌獎服務措施。
(三) 行動支付結合統一發票兌獎APP儲存雲端發票最便利。
(四) e化繳稅管道(例如:行動支付APP、線上查繳稅系統)。
(五) 地方稅重要稅制及措施(例如: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免徵土地增值稅、不動產移轉網實整合服務、跨機關合作遠距視訊服務等服務)
八、 參考素材
(一)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發票發財夢
(二)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稅之助初登場!『耍廢篇』
(三)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七夕特輯】住”載”你心裡
(四)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向東大吉雲端發票x行動支付大吉吉
(五)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行動支付海草舞
九、 參賽方式
(一) 一律至本活動專屬網站登錄報名資料,並提供作品連結及完成相關附件上傳。
(二) 報名說明
1. 至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官網/租稅宣導/線上報名(網址: https://www.chutax.gov.tw/ActiveList.aspx?n=66&sms=9062 ),點選我要報名,進行報名。
2. 報名時間:110年10月12日至110年11月10日(下午4 時止)。
3. 應上傳文件資料
(1).提供作品上傳YouTube網址,且影片資訊設定為公開。
(2).已簽名之著作權聲明暨讓與同意書正本(附件 1,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3).已簽名之音樂授權書正本 (附件2)。
十、 作品規格
(一) 影片長度:3分鐘以內(含片頭及片尾) 。
(二) 影片類型:風格不限,如紀錄片、劇情片等,影片需有真人入境,不接受純動畫方式。
(三) 影片格式:解析度需 1920×1080 畫素以上,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之影音格式(含mp4、mov、avi、mpeg等)為主。
(四) 影片音樂素材: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音樂。
十一、 獎勵
(一) 優勝獎
1. 第一名:1位,獲得10,000元超商禮物卡。
2. 第二名:1位,獲得8,000元超商禮物卡。
3. 第三名:1位,獲得5,000元超商禮物卡。
4. 佳作:7位,各獲得2,000元超商禮物卡。
(二) 早鳥獎:前 20 名報名,且上傳符合本活動規定之作品(影片網址連結)者,各獲得超商禮物卡300元。
(三) 參與票選獎:
1. 慧眼獨具獎:凡票選選中評審評定最終前3名作品之投票者,將抽出20位各獲得金石堂禮券300元,惟每人得獎以1次為限。
2. 熱情參與獎:凡參與本次網路票選之投票者,將抽出33位各獲得金石堂禮券100元,惟每人得獎以1次為限。
十二、 評審方式
(一) 作品資格審查:本局先就作品資格(主題及內容)審查後,符合參賽資格之作品將放置活動網站進行網路票選,經票選前10名作品進入複選由評審評定。
(二) 網路票選:
1. 票選期間:110年11月15日至110年11月26日。
2. 票選方式:每人每日可投5票,惟不得投給相同作品,投票
1次即獲有1次抽獎機會,。
(三) 評審綜合評定:由本局聘請相關專長老師或學者進行評分,評分標準及成績計算如下:
評分標準項目 | 說明 | 配分 |
主題及內容 | 主題適切、故事完整且傳達正確法規及政策 | 40 |
創意及影像呈現 | 針對內容創新、情節具巧思、視覺效果、畫面、配樂、錄製及後製、協調性及美感等 | 40 |
網路票選 | 網路投票數(依票選排名依序給分) | 20 |
合計 | 100 |
註:作品經評審評定總分相同時,依序比【主題及內容】、【創意及影像呈現】之分數評定名次,倘作品審查如未達水準,評審人員及主辦單位得決議該獎項從缺或調整名額。
十三、 得獎公布:
110年12月5日前於本局網站、活動網頁、新竹縣政府稅務局FB粉絲專頁公布得獎名單。
十四、 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報名時必須提供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二) 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須填寫 1 位團體代表人,主辦單位發送通知及發給獎項,均以代表人為送達代收者及扣繳義務人。如欲更換代表人,須由團隊成員以書面共同簽署同意更換。
(三)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參加任何比賽活動、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倘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競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將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 (該獎項從缺,不另候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四) 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肖像、音樂、作詞,並涉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相關權利或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本局概不負責。
(五) 參賽相關資料概不退還,如經評定得獎,其著作財產權歸屬本局所有,擁有一切刪改、重製、發行、編輯、公開傳輸、播送、展示及推廣宣導等相關用途之權利,本局將於影片之片頭加上標示「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110 年度辦理『稅聲繪成影』租稅創意短片比賽」、「作品主題名稱」及片尾加上「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廣告」等字幕。
(六) 本局得無償使用得獎影片及其影像於各媒體管道、政府機關、網路平台等,進行宣傳、報導及公開播放等。
(七) 本局有權於資格審核階段,先行將未符合活動規定(稅務主題、影片格式、長度、非正向內容、違背稅務推動政策方向等內容)之影片作品篩選,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涉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八)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版權歸屬本局所有,如有徵用第三方之作品(如道具、配樂等)、已發表之文字、訪談或影像紀錄等,須由第三方簽具著作權使用同意書,並同意本局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及發行。
(九) 作品不得為商業宣傳,並禁止為個人、組織及產品進行置入性行銷及不得出現任何參賽者資訊。
(十) 網路投票期間,任何以不正當行為或利用電腦、網路漏洞進行灌票或竄改票數,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參與活動,若經檢舉或查證屬實,本局保有變更其抽獎資格、取消中獎資格及刪除灌票票數之權利,並得追回獎項。
(十一) 報名之參賽者,視為同意本活動計畫之一切規定。
(十二) 參賽者請保留作品格式之影片檔案,於得獎名單公布後須提供作品影片檔案予主辦單位(另行通知檔案提供方式),以供後續進行宣導、活動使用。若得獎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得獎者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十三) 本活動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有變更活動期程之必要,或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改、補充及解釋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十四) 如對活動辦法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03-5518141轉222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