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新北市「失智友善天使」校園徵文比賽

110年新北市「失智友善天使」校園徵文比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4-30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8692-5588#5084

活動宗旨

藉校園徵文形式,呼應新北市失智症防治照護行動方案,擴大失智友善天使觸及對象,提升學生之失智友善識能,使新北能逐步邁向失智友善城市。

110年新北市「失智友善天使」校園徵文比賽

徵件日期

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截止,作品採個人電子投稿或團體郵寄掛號投稿,郵寄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5月25日公布得獎名單。

規格與主題

  1. 主題:搭配指定之失智識能提升教學影片,思考失智相關議題,從介紹失智症、失智友善天使或新北獅子軍( 志工 ),或分享失智症友善案例等面向,撰寫失智症相關觀察、看法及感受,題目自訂,抒情、論說皆可。
  2. 資格:就讀新北市公私立國中與高中職之在籍學生
  3. 分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4. 字數與體裁:短文寫作,來稿字數最多切勿超過500字。
  5. 獎項說明:
    A.各組取優選25名、佳作50名。優選可得獎狀及獎品( 價值新台幣2,000元 );佳作可得獎狀及獎品( 價值新台幣500元 )。獲獎人數得依比例調整。
    B.獲獎作品將於聯合學苑公開,擇優於好讀周報刊登;另將於6/6( 日 )在新北市政府6F多功能集會堂舉辦頒獎典禮,詳細資訊將擇期公告。

#校園團體獎

為擴大失智友善天使觸及對象,鼓勵學校團體參賽,特開團體獎獎項,歡迎各校師生踴躍投稿參與!

團體獎 辦法:

依各校投稿件數佔總投稿件數比例,國高中組各擇比例最高之前三名學校頒發禮券。

  • 第一名可得市價$10000禮券
  • 第二名可得市價$5000禮券
  • 第三名可得市價$3000禮券

如有同比例之獲獎學校,將予以並列名次並頒發相同額度禮券。

投稿方式

比賽提供個人電子投稿或團體郵寄投稿兩種方式。
請觀看「失智友善天使」指定片單,完成學習單短文寫作。

「失智友善天使」指定片單 :

110年新北市「失智友善天使」 HEY!同學,你知道什麼是失智症嗎?

其他參考片單
1..《我親愛的父親》
2.《被遺忘的時光 The Long Goodbye》
3.《與失智共舞》
4.【昨日的記憶】迷路
5.【昨日的記憶】我愛恰恰
6.【昨日的記憶】通電
7.【昨日的記憶】阿霞的掛鐘
8.《等你等我等你》失智動畫
9.AMANI阿嬤妮第二部動畫:

預防暨延緩失智症自我管理NO1~NO10

投稿須繳回學習單『短文寫作』部分,稿件評分僅短文寫作,學習單內其餘大題供引導寫作用;學習單完整答題並繳回者,可額外獲得神祕小禮。( 限量250名 )

下載學習單:

學習單教用:110年新北市「失智友善天使」校園徵文比賽_教用版
學習單學用:110年新北市「失智友善天使」校園徵文比賽_學用版

  • 「個人」電子投稿:聯合學苑

請下載「失智友善天使」專用學習單,透過聯合學苑會員專區( 需登入會員 )投稿參賽作品,詳填組別及個人資料。將學習單以附件形式上傳,參賽資訊以會員註冊之資料為主,請正確填寫以利後續評審作業。

投稿流程:

  1. 登入「聯合學苑 會員專區」
  2. 進入「投稿管理」,點選「新增投稿」
  3. 選擇活動:110年新北市「失智友善天使」校園徵文比賽
  4. 分組填寫:「國中組/高中職組」
  5. 標題填入短文寫作自訂標題;內文可空白
  6. 下載學習單電子檔,完成後「附加檔案上傳」,確定投稿。
    ( 檔案名稱:失智友善天使_姓名_校名_班級 )

「團體」郵寄投稿:

請下載「失智友善天使」專用學習單,以A4紙張黑白列印後,完成短文寫作後,填入個人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

郵寄地址:22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2樓 聯合報教育事業部 新北失智友善天使校園徵文比賽 收

徵文投稿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 02-8692-5588 #5084

評審辦法

採初、複審,由語文專家與失智專家擔任評審委員,各組別選出優選25件、佳作50件。獲獎作品將於平面與數位媒體公開,另舉辦表揚活動。

得獎名單揭曉

110年5月25日於新北市政府衛生局Facebook粉絲專頁( facebook.com/ntpchealth )、聯合報教育服務官網「聯合學苑」( udncollege.udn.com )、官方手機App( 下載「1Campus」,訂閱「聯合報教育服務」 )公布得獎名單,隨後陸續公開得獎作品,除得獎人由專人通知,餘不另行個別通知。

注意事項

  1. 來稿主題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2. 參賽作品請按比賽規定創作,參賽者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稿。
  3. 參賽者請完整填寫個人資訊各項欄位,缺者視同報名不全。
  4. 參賽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狀及獎品、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5. 參賽作品必須未在任一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賽。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
  6. 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7.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8.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聯合報教育事業部、聯合報健康事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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