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新北市客家義民爺文化祭「義民英雄」繪畫比賽

得獎名單
110年新北市客家義民爺文化祭「義民英雄」繪畫比賽

 總獎金: 1100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2021-09-01 ~ 2021-10-15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2-2239-7222(王先生)、02-2960-3456分機6011(郭蓉)

主辦單位Email:wzcr0909@gmail.com

一、活動目的

客家義民信仰起源於乾隆年間,係祭祀因林爽文事件為保衛家園協助平亂而不幸犧牲的義民們。由於各地所供奉之義民爺只有牌位,並無神像,故本活動邀請大家一起透過歷史沿革,畫出自己所認為的客家忠義勇士、義民英雄神格特徵,提升新北客家文化認同,及傳承新北客家文化命脈。

110年新北市客家義民爺文化祭「義民英雄」繪畫比賽

二、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

(二)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三)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四) 執行單位:威利傳播有限公司

三、繪畫主題

以「客家義民爺」相關元素、歷史上被賦予的涵義或是自己心中所認為的形象,透過創意方式繪畫出義民爺形象插畫。

四、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與年齡,凡熱愛繪畫的民眾皆可報名參加,每人報名1件為限。

五、獎勵方式

  • 金獎1名,獎狀1只、獎金2萬元。
  • 銀獎2名,獎狀1只、獎金1萬元。
  • 銅獎3名,獎狀1只、獎金5,000元。
  • 佳作10名,獎狀1只、獎金3,000元。
  • 票選人氣獎5名,獎狀1只、獎金3,000元。
  • 投票獎(抽出20名),禮券500元。

六、活動時程

(一) 收件日期:110年9月1日至110年10月15日(臺灣時間23:59止)。

(二) 網路票選:110年10月16日至110年10月31日。

(三) 評審及得獎公布:預定於110年11月5日前公布得獎名單,刊登於活動官方網站、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

七、報名及投件方式

(一)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線上填寫報名資料、上傳作品圖檔、參賽與個資同意書。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6aoZNO

(二) 作品圖檔:

手繪:於活動網站下載列印參賽底稿(附件一),於方框範圍內(17×17 cm)進行創作,以掃描或拍照方式存成 JPG格式,解析度300dpi以上,並注意檔案大小不得超過5 MB。得獎後須提供手繪原稿。

電繪:以17×17 cm之尺寸進行創作,解析度300dpi以上,以 JPG格式上傳,並注意檔案大小不得超過5 MB。得獎後須提供能以 AI、PSD 等繪圖軟體開啟、編修之圖檔。

作品圖檔上不得印有浮水印或其他任何揭露參賽者身分之標記或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

(三) 參賽與個資同意書(附件二):列印同意書並由參賽者簽署完成,轉成 JPG檔或 PDF檔,於報名時上傳。

八、作品規範

(一) 使用彩色手繪及電子繪圖均可,並採以平面形式,不可立體創作。

(二) 禁用網路與圖庫素材,切勿違反著作權法,若經察覺,該作品將喪失得獎資格與各項權利。

(三) 作品是否符合參賽規格由主辦單位全權評定之,若不符合規則,將取消參賽資格。

九、評分方式

(一) 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專家3人擔任。

(二) 評分標準:

專業獎項:主題性40%、創意性35%、技巧及細緻度15%、配色美感度10%。

人氣獎項:開放線上民眾投票票選屬意之作品,每個Facebook帳號每天可從所有作品中擇一投票,依最終得票數計算。

十、注意事項

(一) 每一參賽者僅得使用一個身分證字號參賽。

(二) 參賽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取消參賽資格。

(三) 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誹謗、誣蔑、猥褻、色情、褻瀆宗教、恐嚇或違法的內容,也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構成或助長犯罪或引發民事責任之行為,或者違反本比賽任何規定的內容。

(四) 參賽者與第三方因為參賽作品所引起的任何法律問題,由參賽者負法律上一切責任,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 若主辦單位認定有違反參賽條件或是公共秩序與道德之情事,得撤銷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六) 參賽者保證其參賽作品係屬參賽者本人親自原始創作,並保證無任何違法,亦無任何侵害第三人身體、財產、權利(不限於著作權或肖像權等)之情事。新北市政府如因參賽者違反前述擔保事項而受損害者(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遭第三人求償損害賠償等),參賽者應賠償新北市政府所受損害。

(七) 參賽者保證對參賽作品具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當參賽作品完成投稿時起,得獎者同意無條件將得獎作品原稿及其附隨之說明文字、圖片之著作財產權讓予新北市政府(代表機關為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對得獎作品及其附隨之說明文字、圖片有無償使用、修改、攝影、重製、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等權利,並得不限時間、次數、 方式及地域使用於各項國內外永久展覽、教育推廣、宣傳、出版及販售等用途,參賽者同意不得就本條使用目的收取任何費用。

(八) 得獎者須填寫「領獎申請書兼領據」,以郵寄或親送方式繳交主辦單位活動小組,經主辦單位活動小組核對無誤後,方可領獎。中獎者若未滿20歲,須獲得法定監護人同意及代為領取。

(九)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每人單次獲(中)獎項市價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執行單位將依法申報獲(中)獎人所得(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元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需先行繳納10%獲(中)獎稅金,外籍人士需扣20%的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扣繳稅款未超過新臺幣2,000元,免扣繳(外籍人士不適用),另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獲獎人所得之獎金,須就獲(中)獎所得扣繳20%獲(中)獎税。若獲(中)獎人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十) 獎品經寄達並簽收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毀損,不得要求補寄與補償;獎品寄送地點僅限於臺、澎、金、馬地區,若填寫國外地址,將不予以處理與通知。

(十一) 獎品寄送服務僅提供獎狀,獎金則以匯款或親領方式發放,逾期領取將不受理,並將未領取之獎品全數交回主辦單位。

(十二) 得獎人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得獎人並授權本公司公開公佈姓名,並不做其他用途。

(十三) 若得獎人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十四) 如有任何因電腦病毒、程式錯誤、駭客、網路、電話、技術等,或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得獎通知,致使侵害或影響其他消費者權益、活動公平與正當性……等情事,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及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十五) 參賽者報名即同意所有比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或有關活動之調整變動,主辦單位得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如有疑問請洽承辦單位(電話02-29603456 分機6011 郭小姐)或執行單位「威利傳播有限公司」(電話02-22397222王先生,E-mail:wzcr090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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