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臺南市中小學羽球錦標賽

110年臺南市中小學羽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9-11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體育處

主辦單位電話: 06-264-1457分機117(歐錫霖組長)

主辦單位Email:celineou0220@gmail.com

一、主旨:

響應政府提倡全民體育,增進國民身心健康,並提昇羽球技術水準。

二、依據

臺南市體育處110年*月*日南市體處競字第***號辦理

三、指導單位:

臺南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體育處)

五、承辦單位:

臺南市南區永華國小。

六、協辦單位:

臺南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

七、比賽時間:

110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星期一~五)。

八、比賽地點:

臺南市立羽球館。

九、比賽組別:

(一)個人賽

01.國小三年級男生單打

02.國小三年級女生單打

03.國小四年級男生單打

04.國小四年級女生單打

05.國小五年級男生單打

06.國小五年級女生單打

07.國小六年級男生單打

08.國小六年級女生單打

09.國小五年級男生雙打

10.國小五年級女生雙打

11.國小六年級男生雙打

12.國小六年級女生雙打

13.國中男生單打

14.國中男生雙打

15.國中女生單打

16.國中女生雙打

17.高中男生單打

18.高中男生雙打

19.高中女生單打

20.高中女生雙打

十、報名資格:

(一)、就讀臺南市區內公私立高中、國中、國小之男、女生(不含幼兒園),須以學校名稱參加(轉學生得報名)。

(二)、雙打須所屬同性別及同校可報名參加。

(三)、每人限報一組,單、雙打不得重複報名。

(四)、報名組數:國小三年級可報4組,四.五.六年級限報3組,國.高中限報9組。

(五)、低年級可跨組報名高年級組,高年級不得報名低年級組。

(六)、統一由學校(單位)報名核章,個人報名不予受理。

十一、報名辦法: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0年9月11日星期六下午五時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新式報名表可至永華國小首頁最新消息下載110羽球錦標賽報表EXCEL檔。(不接受現場、電話、郵寄報名)

(三)、報名表程序說明:(請使用附件報名表,其他一律不受理,參閱附件一)

1.填妥報名表後請務必寄EXCEL檔至 celineou0220@gmail.com信箱。

2.紙本請核章後寄送或傳真(2648851)至永華國小學務處,。

3.報名截止後不接受補報名,選手名單彙整後將在臺南市南區永華國小首頁公告,請各校承辦人員、選手,務必上網確認,若有任何問題須於抽籤前領隊會議提出,抽籤後不接受更正選手名單。

(四)、報名費用:免收報名費。

十二、抽籤:

(一)、抽籤及領隊會議時間:110年9月24日(五)上午九時。

(二)、抽籤地點:臺南市南區永華國小第一會議室。(臺南市中華西路一段二巷17號)

(三)、抽籤方式:採電腦抽籤作業,未到者大會代抽,不得有異議。

十三、比賽辦法:

(一)、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BWF世界羽球聯盟新制)

(二)、比賽用球:採用比賽級羽球。

(三)、本次比賽:個人賽均採一局25分制13分換邊(不加分) 。

(四)、各組選手須於表定賽程時間前三十分鐘至大會報到,大會有權調整出場時間。

(五)、比賽賽程經抽籤排定後不得請求更改,參加選手逾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以球場掛鐘為準) ,球員如遇連場比賽時,得休息十分鐘後再進行比賽。

(六)、如採循環賽時,積分算法如下: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得零分;積分多者為勝。

2.二組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三組以上積分相等,以積分相等之相關組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勝點和)與(負點和)之差,大者為勝;如相等則以

(2)(勝局和)與(負局和)之差,大者為勝;如再相等則以

(3)(勝分和)與(負分和)之差,大者為勝

(4) 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4.凡該場比賽中途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選手,其比賽成績不予計算,該場比賽之後出賽權亦全部取消。

(七)、各組報名人(隊)數不足三人(隊)者,取消該組比賽。

(八)、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需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宣布,各參加隊伍必須遵守。

(九)、為免除冒名頂替等糾紛事件,參賽學生必須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以備查驗。如發現冒名頂替,取消該選手後續比賽資格,已賽部份均屬無效。

(十)、1.依報名隊數多寡排定適合賽制。(決賽須抽籤者請選手親至大會競賽組抽籤未到者得由競賽組代抽)

2.種子選手參考109年中小學羽球錦標賽優勝名次排定。

十四、抗議:

(一)、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二)、質疑對方球員資格不符規定,須於賽前立即向該場主審裁判提出,雙方球員必須提出有關證明文件,否則以棄權論,比賽開始即不受理。

(三)、如有抗議事件,須於事實發生後半小時內提正式抗議書送達大會審查,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貳仟元,以大會審判委員之裁決為終結,不得再行抗議,抗議成立則保證金退還。

十五、獎勵:

(一)、依實際報名人數隊數,取優勝名次:3人(隊)錄取1名,4人(隊)錄取2名,5人(隊)錄取3名,6人(隊)錄取4名,7人(隊)錄取5名,8人(隊)錄取6名,9人(隊)錄取7名,10以上人(隊)錄取8名。

(二)、優勝隊伍隊職員、辦理活動有功人員,依照「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

十六、附則:

(一)、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檢討修正後公佈,並於下次比賽實施。

(二)、秩序冊領用,一校一本,請學校代表於報到處簽領,若需增加亦請洽報到處。

(三)、本次比賽之競賽規程、賽程抽籤結果均呈由體育處公告,並公告於『臺南市南區永華國小首頁』。請自行下載,恕不寄發。

十七、防疫規定:

依據臺南市110年羽球錦標賽防疫應變計畫執行,進入比賽場地請全程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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