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花蓮縣「樂活盃」慢速壘球錦標賽

110年花蓮縣「樂活盃」慢速壘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3-17

主辦單位: 花蓮縣體育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27-992-522

主辦單位Email:cfs07266@gmail.com

一、依 據:

教育部體育署及花蓮縣政府推動全民運動推廣實施計劃辦理。

二、目 的:

為回饋地方、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運動習慣,提昇國民生活品質、普及運動風氣,達到增進國人之健康。

三、指導單位:

花蓮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

花蓮縣體育會

五、承辦單位:

花蓮縣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

更生日報、花蓮市體育會、花蓮縣慢速壘球協會、花蓮縣體育會棒球委員會

七、參加資格:

歡迎縣內各機關團體及學校各系隊、本縣之民眾為對象,原住民社區或社團區域為單位,歡迎中小企業自由組報名參加。

〈外縣市球隊需帶身分證、駕照備查〉

八、報名地點:

花蓮縣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地 址:花蓮市建國路二段678號2樓

https://sites.google.com/view/hsoftball

電 話、LINE:0927-992-522

傳 真:( 03 )8560200

九、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110年03月17日( 星期三 )晚上6:00截止。

逾期不受理( 領隊會議前未繳保證金者不列入賽程 )。

報名手續:各參賽隊伍分別填寫報名表及選手身分證件為準報名費2,000元,需繳交本次活動保證金1,000元。

報名截止前未繳交報名費、保證金或報名表則視同棄權。

( TEL:0927-992-522地址:花蓮市建國路二段678號2樓 )

報名方式:

1.縣內球隊一律親自至本會報名及繳費

2.匯款【匯款球隊請務必填寫隊名*限外縣市球隊*】

帳號:花蓮二信 中山分社020-001-02001236

戶名:花蓮縣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採匯款方式者可受理傳真或電子檔報名( 信箱: cfs07266@gmail.com )

匯款收據傳真時敬請填寫隊名或以電話告知,以利登載

十、領隊會議:

110年03月19日( 星期五 )晚上7時30分在花蓮縣立小巨蛋開會,審查各隊隊員資格,並抽籤決定比賽程序,各隊領隊或代表屆時請準時出席參加,未參加領隊會議之球隊對於會中決議之事項不得提出異議。

十一、比賽日期:

110年03月26日 ( 星期五晚間7:00~10:00 僅限社會組、健康組 )

110年03月27、28日( 星期六、日 )假花蓮( 國福棒壘球場 )舉行。

總 幹 事 李俊璋0933-489289

如賽程需變動由大會於領隊會議時宣佈之。

開幕典禮:110年03月27日( 星期六 )下午2點假花蓮縣國福棒壘C球場舉行

閉幕典禮:冠亞軍賽畢隨即舉行。

十二、獎 勵:

( 1 )各組錄取冠、亞、季軍並贈獎盃乙座( 三、四名並列 )。

( 2 )各組取美技獎、打擊獎、大會MVP、致贈獎盃乙座。

十三、比賽方式:

( 1 )分公開組、社會組、健康組、健康軟式組( 需滿六隊以上才可成組 ),大會保留區分組別權利。

( 2 )預賽採分組循環、複決賽採單敗淘汰制。

( 3 )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領隊會議決議為準。

( 4 )比賽不因天候關係終止,一律繼續進行( 以人為不可抗拒除外 )。

( 5 )比賽7局,以六十分為限,兩者其一達到該條件則採突破僵局採一好一壞制,三局十五分,四局十分,五局七分提前結束。( 突破僵局採最後一棒在1壘、最後第2棒在3壘1人出局、由第一棒開始攻擊 )。冠亞軍比賽則不限時間。

( 6 )球賽因天黑無法繼續比賽時,如賽畢四局,主審可宣佈球賽結束並判定勝負,如未賽畢,則還是以抽籤或猜拳方式該場之勝負( 冠亞軍賽則並列 )。

( 7 )若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同者隊伍,先比該組各隊之失分,( 需比失分時,如有提前結束,視該局計算起每局加計失分一分 ),後比商率。總得分÷( 總得分+總失分 )=商率( 預賽積分隊勝3分、平手各1分、敗隊0分 )如四隊循環3勝或3敗者不列入比績分。

( 8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19~2021年慢速壘球規則。

( 9 )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比賽指定用球( 大會之指定 )。

( 10 )比賽球棒:採用木棒( 大會之認定合格木棒禁止使用棒 球 棒 )。

十四、比賽附則:

( 1 )球員出場比賽必須穿著標明背號之運動服裝( 含球帽 ),如無背號者,不得出場參加比賽,背號不得以簽字筆描畫。

( 2 )各隊派8名以上隊員參加開幕典禮。閉幕典禮得獎及得獎之球隊請派5名參加,未達5名將沒收該隊保證金〈以提供大會整理場地使用〉。

( 3 )大會排定比賽時間二十分鐘前向大會繳隊員出賽名單,如逾排定比賽時間十分鐘仍未足十人到場,含服裝不整齊者,裁判得宣佈該隊棄權,並沒收全部保證金及該場成績以二十比零計算。

( 4 )球隊一經報名,不得罷賽或無故棄權,若有冒名或頂替( 如 跨組、跨隊及未報名者出賽 )沒收全部保證金及成績,違規本人於本會所主辦或承辦之各項比賽禁賽1年( 自比賽之日起算 ),隊員出賽以登錄第一場為準( 為公平起見,大會有權主動檢舉 )。

( 5 )各隊參賽隊員於比賽時禁止穿刀片釘鞋、圓鋁釘以防發生意外。

( 6 )先攻球隊休息區在一壘旁,守備球隊休息區在三壘旁。

( 7 )比賽前應兩隊集合,比賽結束後亦需禮貌性集合,並清潔該隊休息區。

( 8 )球員休息區,非比賽隊職員請勿進入。

( 9 )球場內外,人車安全請各隊注意,本會不負任何刑責及保險理賠。〈本會於領隊會議會加強宣導,請各球隊為該隊球員自行辦理保險〉。

( 10 )各隊選手於比賽時間,如有違反運動員精神或紀律時,得取消其本

人比賽資格,並沒收該隊全部保證金,本場次該隊成績保留。

( 11 )公開組好球帶的高度是1.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 使用好球板 )。

( 12 )比賽中球員或球隊經裁判認定有放水行為時,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沒收比賽成績及保證金。

( 13 )上場球員應攜帶身分證( 正本 )備查,( 其他證件概不承認 )比賽前20分鐘如發現該隊大會手冊名單有誤【更正須有該母隊選手證】請立即與大會競賽組聯繫〈開立證明〉,比賽進行中以大會手冊為準!已報名球員下場需瑱寫於攻手名單內否則以違規球員處理。

( 14 )比賽中有申訴時,應由隊長以上始可提出申訴,其他人員提出概不受理。

( 15 )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失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 16 )守 備 球 員 帽 子 須 顏 色 統 一 〈標 誌 顏 色 不 限〉。 球 褲 顏 色 須 同 一 顏 色〈邊 條 顏 色 不 限〉,違 規 者 不 得 上 場 比 賽 。

( 17 )本 會 比 賽 不 採 用 九 人 制 辦 法 〈上 場 比 賽 球 員 需 1 0 人 以 上 〉。

( 18 )本次比賽社會組、健康組( 含軟式組 )好球帶採限高制,最低點高度寬1.82公尺以上,最高點不得超過3.2公尺( 使用好球板 ),以主審執法認定高度為準且不受理抗議。

( 19 )為公平起見本會至本次活動起領隊會議抽籤一律採公平抽籤,不接受任何球隊先行排定及現場協調賽事時間。

( 20 )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推擠、挑釁、球隊罷賽及霸佔場地,判該名選手或教練禁賽10場,情節重大者全隊禁賽2年。

( 21 )大會接到抗議書後,即交裁判委員會,於最短時間開會裁決並依其裁決為最終判決,各參賽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 22 )比賽時間採用計時器於55分鐘響起則不另開新局數,如球場上有特殊情況則由主審告知雙方球隊時間扣除在補上〈延長賽則不適用本條列〉

( 23 )有關壯年組球隊 ( 需全隊50歲以上 ) 參賽要件說明 :

1.基於傳承球技及運動為宗旨,並考量其年齡及體力,賽事安排為:健康組。

2.若本組球員有意願多參賽,准予跨組球隊參賽,唯所參加跨組球隊須完成報名,方可出賽。

3.本組不受該盃賽有得名次,需晉級之規定。

4.限本縣市球隊。

( 24 )有關OB組球隊 ( 需全隊40歲以上 ) 參賽要件說明 :

1.基於傳承球技及運動為宗旨,並考量其年齡及體力,賽事安排為 : 社會組。

2.本組不受該盃賽有得名次,需晉級之規定。

3.限本縣市球隊。

( 25 )有關本壘攻防說明 :

1.考量於全國賽事接軌,本縣所舉辦之盃賽,准予本壘滑壘動作。

〈唯頭部撲本壘方式除外〉

2.原則上,守方需以本壘板為主,攻方需以本壘板後方之好球版為主。

3.若本壘攻防動作發生肢體衝突,以主審判決為主,不得有異議。

( 26 )健康軟式組:

1.報名資格:<1>全隊需年滿45歲以上男性球員<2>女子球隊<3>剛啟蒙慢壘運動之球隊球員方可報名本組。

2.競賽規則:除比賽球為( 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認可之軟式橘黃色壘球 )及球棒不設限制外,其他比賽規則完全按照其他組別。

十五、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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