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中等學校啦啦隊錦標賽

111學年度中等學校啦啦隊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2-20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台灣競技啦啦隊協會(CTCA)

主辦單位電話: 02-8772-6372

主辦單位Email:no.1@ctca-cheer.org.tw

教育部體育署核備文號:112年1月17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20001664號

一、競賽宗旨:

提昇學生健康體適能,養成團隊合作精神,推展校園啦啦隊風氣,展現青春熱情活力,促進校際情感交流。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台灣競技啦啦隊協會(特定體育團體)

四、協辦單位:

中華大學

五、比賽日期:

112年3月11日(星期六)

六、比賽地點:

中華大學體育館(新竹市香山區五福路二段707號)

七、報名資格:

每1組別(項目)每校限報名1隊參賽。國中、高中競技啦啦隊、舞蹈啦啦隊團體組、指定動作組、多底技巧組(競啦)與雙人組(舞啦)各組別各項目報名表需分開填報(1隊1張報名表)。

(一)凡報名學校單位之教師或教練參與中華啦協辦理之講習會以及該校教練/教師持有本會教練證/裁判證亦可報名參加。國外臺灣學校及相關軍事學校,得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

(二)舞蹈啦啦隊公開組:

凡各參賽學校單位之隊員為舞蹈班、體育班(舞蹈專長)、表演藝術科(不分主修項目)及舞蹈科等,達註冊隊員人數超過4分之1時,應報名公開組之組別。

八、報名方法:

(一)日期:即日起至112年2月20日(星期一)下午5點截止,逾時不予受理。

(二)手續:Facebook「中華啦協Cheer Taiwan」粉專下載並填妥報名表格以E-mail方式寄至協會信箱,以利編印手冊。名單修正期限:02/23(四) 17:00,未完成報名手續之隊伍不得參賽。

(三)保險:本會針對賽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單位請依需要自行辦理保險。

九、獎勵方式:

(一)各組依實際參賽隊數,錄取下列優勝名額,頒發獎盃及獎狀:

1、2隊或3隊錄取1名;

2、4隊或5隊錄取2名;

3、6隊或7隊錄取3名;

4、8隊或9隊錄取4名;

5、10隊或11隊錄取5名;

6、12隊或13隊錄取6名;

7、14隊或15隊錄取7名;

8、16隊以上錄取8名;

(二)各組第1名隊伍之教練,頒發最佳指導獎乙座。

(三)未取得優勝名次之隊伍頒發成績證明。

(四)本比賽為本會指定符合教育部訂頒「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所訂甄試資格之運動錦標賽,已報請教育部111年11月15日臺教授體字第1110041164號函同意。凡參加本比賽競技啦啦隊團體:「高中混合組」、「高中女生組」、「國中混合組」、「國中女生組」及舞蹈啦啦隊:「彩球團體高中公開組」、「嘻哈團體高中公開組」、「爵士團體高中公開組」,「彩球團體國中公開組」、「嘻哈團體國中公開組」、「爵士團體國中公開組」優勝成績者,得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申請112學年度升學輔導甄試。

十、比賽規定說明:

比賽賽程本會得視比賽需要並擁有最終之調整權力,若有其他未盡完善之處,以本會臉書(Facebook)中華啦協Cheer Taiwan粉絲專頁公告為主。

(一)本次賽會採一次決賽,(各隊可使用大會所排定之暖身時間進行熱身練習)。

(二)比賽採用本會「中等學校啦啦隊錦標賽比賽規定、評分標準與安全規則」公佈於本會網站最新消息及檔案區。請各隊詳閱相關規定,以避免權益受損。

(三)參賽動作有疑慮之隊伍,請寄影片至協會檢視之(最遲於領隊會議前)。

(四)禁止選手於無安全墊之場地操作技巧、騰翻、金字塔與籃型拋投動作。

(五)各單位必須妥善維護座位區的整潔與設備完整,如有損壞須自行賠償。

(六)比賽使用音樂版權問題由各隊自行負責。

十一、競技啦啦隊比賽組別:

如下表。比賽場地:9條體操墊(約16.46 × 12.8 公尺)。

組別 項目 人數 採用規則 比賽時間
(一) 競技啦啦隊團體 1.國中女生組(L3)

2.國中混合組(L3)

3.高中女生組(L4)

4.高中混合組(L5)

16~24人 1.第三級(L3)

2.第三級(L3)

3.第四級(L4)

4.第五級(L5)

口號至少30秒,音樂流程至多2分15秒(口號與音樂之間最多間隔20秒)
(二) 指定動作
(競技啦啦隊)
1.國中組

2.高中組

16 CTCA規則(中級)

CTCA規則(中級)

CTCA規則採用2022-2024競拉指定動作
() 多底技巧 1.國中女生組(L3)

2.國中混合組(L3)

3.高中女生組(L4)

4.高中混合組(L5)

4

(女生組可5人比賽)

遵照各團體組別技巧之規定(本組不得實施單底層技術) 60

十二、舞蹈啦啦隊比賽組別:

如下表。 比賽場地:約12.8 × 12.8公尺之黑膠地板。

組別 項目 人數 採用規則 比賽時間
(一) 彩球團體 1.國中一般組

2.國中公開組

3.高中一般組

4.高中公開組

16~24人 CTCA

舞蹈組評分規則

2分15秒
(二) 嘻哈團體 1.國中一般組

2.國中公開組

3.高中一般組

4.高中公開組

16~24人 CTCA

舞蹈組評分規則

2分15秒
(三) 爵士團體 1.國中一般組

2.國中公開組

3.高中一般組

4.高中公開組

16~24人 CTCA

舞蹈組評分規則

2分15秒
(四) 指定動作
(彩球舞蹈)
1.國中組

2.高中組

8人 CTCA規則

採用2022-2024年舞啦指定動作

指定動作時間
(五) 彩球雙人 1.國中組

2.高中組

2 CTCA

舞蹈組評分規則

130
(六) 嘻哈雙人 1.國中組

2.高中組

2 CTCA

舞蹈組評分規則

130
(七) 爵士雙人 1.國中組

2.高中組

2 CTCA

舞蹈組評分規則

130

十三、領隊會議(含抽籤與規則說明):

網路直播,如有任何問題,歡迎線上提問。

日期:112年2月24日(五)晚上20:00。(若有更動,以網路公告為主)。

(一)抽籤:採電腦作業,隨機亂數程式排序。

(二)參加會議者,如非領隊、教練、指導老師本人或持有授權代理委託書之出席者,不得提出各相關問題之異議,在會議中每單位只限一人有發言權與表決權。

(三)如對參賽隊伍資格有問題時,可在會議中提出,交由主辦單位按規定處理。

(四)領隊會議無權作有違「競賽規程」之決議,否則其決議視同無效。

十四、比賽報到與賽前檢錄說明:

各單位應於報到時繳交出賽名單(保險證明自存)。

(一)報到時間:3月11日(六)上午08:00~09:30報到,採全隊到齊一次報到完畢。

報到時段將依賽程調整,最後以本會臉書(Facebook)中華啦協Cheer Taiwan粉絲專頁公告為主。

(二)賽前檢錄:依照大會規定之檢錄時間至檢錄區檢錄,並繳交學生證以及正式出賽名單(正式名單須教練簽名)。

十五、申訴:

(一)選手資格及裁判判決之申訴,完賽後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並繳交保證金參仟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二)有關選手之資格申訴,由主辦單位審查後處理。

(三)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及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十六、請各參與人員自行依需要投保人身險。

十七、本比賽依「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說明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台幣300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台幣1,500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台幣200萬元。

(四)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台幣3,400萬元。

(五)事故自負額新台幣2,500元。

十八、附則:

(一)請各校於活動(競賽)期間准予參賽人員公差假。

(二)活動期間所有職隊員應自行安排健康檢查,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活動;若因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致意外發生,概由當事人自行負一切相關責任。

(三)參賽人員由本會統一辦理保險。

(四)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滾動式調整),活動期間場館內全面禁止飲食。參加人員進入場館時,敬請全程佩戴口罩,落實個人防護措拖,餘之規定依政府規定及現場公告為主。

(五)本活動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電話:(02)8772-6372;電子信箱:no.1@ctca-cheer.org.tw

(六)本比賽於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本比賽種類列為競賽種類時,依規定將不具有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七)本賽事除本競賽規程第九條第(四)項所列組別外,其餘組別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八)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6條第6款規定,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或全國單項運動協會指定,該學年度前2款賽會運動種類或項目以外經教育部核定之錦標賽,其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甄試:

1.參賽隊數16個以上:最優級組前8名。

2.參賽隊數14個或15個:最優級組前7名。

3.參賽隊數12個或13個:最優級組前6名。

4.參賽隊數10個或11個:最優級組前5名。

5.參賽隊數8個或9個:最優級組前4名。

6.參賽隊數6個或7個:最優級組前3名。

7.參賽隊數4個或5個:最優級組前2名。

8.參賽隊數2個或3個:最優級組前1名。

十九、學生申請甄試,以招生簡章所列各校之運動種類及名額為限。

歷年各運動種類開缺情況,請參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網址: https://lulu.ntus.edu.tw/)歷年簡章。

二十、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各校(單位)「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二十一、參賽選手違反禁藥規定者,取消資格及獲獎成績,並交由本會紀律委員會懲處。

二十二、本競賽規程經本會中等學校委員會通過,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准後辦理,修訂時亦同。

111學年度中等學校啦啦隊錦標賽暨全國啦啦隊挑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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