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全國中正盃曲棍球錦標賽

111學年度全國中正盃曲棍球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11-04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南投縣政府南投縣體育會

主辦單位電話: 049-264-3344分機126

主辦單位Email:a0915809668@yahoo.com.tw

一、 依據:

本競賽規程奉教育部體育署臺教授體字第1110038724號備查。

二、 宗旨:

實踐蔣公遺訓推行全民體育,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並提高曲棍球運動水準。

111學年度全國中正盃曲棍球錦標賽

三、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二)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南投縣政府南投縣體育會

(三) 承辦單位:南投縣體育會曲棍球委員會、竹山鎮體育會曲棍球委員會。

四、 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 比賽日期:

1、 111年12月09日~12月11日辦理國小組、國中女生組、高中女生組

2、 111年12月06日~12月11日辦理國中男生組、高中男生組、社會組、OB組

(二) 比賽地點:國立竹山高級中學曲棍球場。

五、 開幕典禮:

(一) 時間:民國111年12月07日(星期三)上午10時00分。

(二) 地點:國立竹山高級中學曲棍球場及育樂堂曲棍球場。

六、 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

(一) 9歲混合組:限國小在籍學生報名參加。

(民國102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二) 國小男子乙組:限國小在籍學生報名參加。

(民國100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三) 國小女子乙組:限國小在籍學生報名參加。

(民國100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四) 國小男子甲組:限國小在籍學生報名參加。

(民國99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五) 國小女子甲組:限國小在籍學生報名參加。

(民國99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六) 國中男子組:限國中在籍學生報名參加。

(民國96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七) 國中女子組:限國中在籍學生報名參加。

(民國96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八) 高中男子組:限高中(職)在籍學生報名參加。

(民國93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九) 高中女子組:限高中(職)在籍學生得報名參加。

(民國93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十)社會男子組: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年齡13足歲者,身心健康,思想純正者均可組隊報名參加。

(十一) 社會女子組: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年齡13足歲者身心健康,思想純正者均可組隊報名參加。

(十二) 社會OB(40)歲組:凡民國71年12月31日以前出身者,可組隊報名參加。

七、 註冊報名方式:

(一) 日期:

報名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04日止。

(二) 方 式:

1、 依所附格式詳填後,以掛號郵寄、或網路報名 ( a0915809668@yahoo.com.tw)。

2、 地 點:國立竹山高級中學學務處體育組。

3、 住 址:577南投縣竹山鎮下橫街253號。

4、 電 話:(049)2643344-126 傳真:(049)2649601

5、 聯 絡 人:蔡明恒教練(0988-770771)。

(三) 報名人數:

1、 每隊職員五人含領隊、教練、助理教練、管理、隨隊裁判。

2、 國小組、國中女子組、高中女子組採六人制報名人數六至二十人。

3、 國中男子組、高中男子組、社會組、OB組採十一人制報名人數十一至二十人。

(四) 報 名 費:

1、 國小組、國中女子組、高中女子組每隊新臺幣貳仟元。

2、 國中男子組、高中子組、社會組(男、女子組)、OB組每隊新臺幣貳仟伍佰元。

3、 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五) 手 續:

1、 請依本會印製之報名表填寫清楚,蓋負責人印章,外埠以郵戳為憑,報名請用掛號郵寄。

2、 機關學校報名請附公函並報名單上加校印,並須經領隊、教練簽名蓋章。

(六) 本會為每隊報名參加比賽選手投保平安險。

八、 比賽辦法:

(一) 本次競賽:國小組、國中女子組、高中女子組(室內六人制場地)

本次競賽:國中男子組、高中男子組、社會組、OB組(室外十一人制場地)。

(二) 各組報名二隊以上、五隊以下(包括五隊)採單循環賽制,正規賽平手無25碼球(11 人制)或7碼球(6人制),計分方式依據本規章第十四條之一判之。

(三) 各組報名六隊以上、九隊以下(不含九隊),採先分兩組單循環預賽制,每組取前兩名進入交叉決賽,交叉決賽獲勝隊伍得進入冠亞軍,敗隊則並列第三名;分組循環預賽時平手無25碼球(11人制)或7碼球(6人制),記分方式依據本規章第十四條之一判之;交叉決賽平手時須分出勝負,採射25碼球(11人制;高中女子組)或

7碼球(6人制;各隊派三人)。

(四) 各組報名九隊(含九隊)以上採雙敗淘汰制,其餘按成績取五、六名。

(五) 報名一隊時,則不予比賽。

(六) 各組編列種子隊,同一校或單位報名兩隊以上時,則分別編列。

(七) 比賽時間:

1、 六人制為二節,每節12分鐘,中場各休息2分鐘。

2、 十一人制為四節,每節12分鐘,第一、三節結束休息2分鐘,第二節結束休息

5分鐘。

九、 比賽規定:

(一) 球員出場比賽時必須攜帶(國民身分證、護照、健保卡附照片)及學生證,國小組必

須攜帶〈國民身分證、護照、健保卡附照片〉及有照片在學證明書,以便檢查。

(二) 每隊必須穿著代表單位之整齊服裝,球衣號碼必須明顯,守門員球衣應與球員有明顯區別,守門員出場比賽時必須穿戴面具、護胸、手套、護腿,否則不得出場比賽,且護胸須穿著於守門員球衣內,違者罰處25(7)碼球。

(三) 比賽用球:各組均採用本會指定比賽球。

(四) 國中以上女生組比賽服裝穿著褲子或裙子出賽(如有特殊原因則免除)。

十、 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頒布之最新規則。

十一、 比賽細則:

(一) 未經報名之運動員,不准出場比賽。

(二) 運動員均應遵守比賽規則、服從比賽,否則裁判有停止比賽之權。

(三) 參加比賽中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裁判為終決。

(四) 凡比賽中無故棄權之球隊,取消繼續比賽之資格及已賽成績不予計算,並交付紀律委員會議處。

(五) 比賽期間如遇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情事,除立即停止該球員比賽外,並送紀律委員會議處,情形嚴重者依法辦理。

(六) 因故逾規定比賽時間十分鐘未出場比賽之球隊以棄權論,除向大會提出具體說明,經大會查証屬實者外;以棄權論之球隊,依本競賽規程第十一條之四判之。

(七) 凡在本比賽中,被罰綠牌警告之球員,應停賽1分鐘(六人制)、2分鐘(十一人制),黃牌警告之球員,應停賽2分鐘(六人制)、5分鐘(十一人制)並至管制區休息;停賽時間在被警告之球員坐至管制區椅子時開始計時。

(八) 凡在同一場比賽中,被裁判罰二次黃牌警告之球員,應立即停止該場比賽。

(九) 凡在比賽中被裁判紅牌罰出場之球員,應立即停止該場比賽及停止下一場比賽之處分,情形嚴重者送紀律委員會議處之。(十)比賽期間,凡屬裁判職權範圍內之判罰,應按裁判判罰為終決,參賽球隊對該場比賽規則事項判罰有疑問時,由領隊或教練再該場賽事結束時間起30分鐘內,得依本競賽規則第十二條規定程序向大會提出申訴。

(十一) 凡比賽其間球員發生暴力行為,該球員馬上終止本次比賽,並處停賽一年之處分。

(十二) 因場地關係,本次比賽各組正規賽後如遇平手時,不延長比賽,而採用7碼求決勝負。

十二、 申 訴:

(一) 球員、裁判資格之申訴應於賽前提出,比賽開始後概不予受理。

(二) 合法之申訴在該場賽結束時間起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及教練簽名蓋章,並繳保證金五千元,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回,否則予以沒收充為大會獎金之費用。

(三)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會議之判決為終決。

十三、 罰 則:

(一) 球隊一經報名註冊,不得無故棄權,否則處以停止參加比賽一年。

(二) 代表隊如有不合規定選手出賽時,經發覺或檢舉屬實時,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三) 選手於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員精神或紀律時取消其比賽資格。

(四) 各項比賽細則均以本規程第十一條規定之。

十四、 計分方法:

(一) 每場比賽計分:勝1場得3分,平1場各得1分,敗1場得O分,以積分多寡判之。

(二) 二隊積分相同時,依下列優先順序判定名次。

1、 二隊積分相等時,則以勝者為勝。

2、 如二隊積分相同時,無法分出勝負時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進球數與失球數之差判定。

3、 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進球數多者勝。

4、 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失球數少者勝。

5、 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正規(FG)進球數多者為勝。

6、 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處罰角球(PC)進球數多者為勝。

7、 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7碼球(PS)進球數多者為勝。

8、 如再相同時『十一人制以25碼球』;『六人制以7碼球(各隊派三人)』決定勝負。

(三) 三隊以上(含三隊)積分相等時,依下列優先順序判定名次。

1、 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進球數與失球數之差判定。

2、 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進球數多者勝。

3、 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失球數少者勝。

4、 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正規(FG)進球數多者為勝。

5、 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處罰角球(PC)進球數多者為勝。

6、 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7碼球(PS)進球數多者為勝。 7、如再相同時『十一人制以25碼球』;『六人制以7碼球(各隊派三人)』決定勝負。

(三隊輪流射25碼,以抽籤方式決定優先順序;其順序如下:甲對乙,甲對丙,乙對丙。取與其他兩隊之對戰進球數來判定名次,如三隊或二隊進球數相同,則再射一次25碼球,直到分出勝負)。

十五、 抽籤、領隊會議及裁判會議:

(一) 抽籤訂於111年11月09日(星期三)下午4點在竹山高中交誼廳舉行舉行。

(二) 領隊會議及裁判會議訂於111年12月07日(星期三)下午5點在竹山高中體育組舉行。

十六、 選拔優勝隊伍參加國際比賽辦法:

(一) 國小組:各組依名次推薦參加2023年國際各項曲棍球分齡賽。

(美國加洲盃分齡賽、馬來西亞分齡賽、澳洲奧伯利盃分齡賽、墨西哥分齡賽、加拿大分齡賽…等國際賽,由推薦隊伍自費參賽)。

(二) 國中組:依名次推薦參加2023年國際各項曲棍球分齡賽。

(美國加洲盃分齡賽、馬來西亞分齡賽、澳洲奧伯利盃分齡賽。墨西哥分齡賽、加拿大分齡賽…等國際賽,由推薦隊伍自費參賽)。

(三) 高中組:依名次推薦參加2023年國際各項曲棍球分齡賽。

(美國加洲盃分齡賽、馬來西亞分齡賽、澳洲奧伯利盃分齡賽、墨西哥分齡賽、加拿大分齡賽…等國際賽,由推薦隊伍自費參賽)。

(四) 社會組:依名次推薦參加2023年國際體育交流之各項活動比賽,由推薦隊伍自費 參賽。

十七、 錦標與獎勵:

(一) 各組錄取冠、亞、季、季、四名,由大會頒發獎盃乙座,球員獎狀一張,若達8隊,五、六名頒發獎狀一張。

(二) 本項比賽為本會指定符合教育部訂頒「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六條第6款規定。參加教育部核定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或 全國單項運動協會指定之各種運動錦標賽,其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

1、 參賽隊(人)數為十六個以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八名。

2、 賽隊(人)數為十四個或十五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七名。

3、 參賽隊(人)數為十二個或十三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六名。

4、 參賽隊(人)數為十個或十一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五名。

5、 參賽隊(人)數為八個或九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四名。

6、 參賽隊(人)數為六個或七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三名。

7、 參賽隊(人)數為四個或五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二名。

8、 參賽隊(人)數為三個以下者,獲得最優級組第一名。

十八、 附 則:

(一) 經 費:參加比賽隊伍之一切經費自理。

(二) 比賽期間,由大會統一保險。

(三) 本項比賽為本會指定本(111)學年度符合教育部辦理之運動績優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指定盃賽,惟該運動種類(或運動種類之組別),於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或中等學校運動聯賽等賽會中列為比賽種類時,本項比賽不得列為運動績優生升學輔導之指定盃賽(本賽事除國中組、高中組外,其餘組別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四) 因天候關係比賽無法進行時,保留成績,延期繼續比賽。

(五) 報名費「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十九、參加本會辦理活動時發生性騷擾案件之申訴管道:

(一)電話:0983-261888

(二)秘書長吳志朋

(三)電子信箱: cs992002@gm.ntct.edu.tw

二十、 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選手注意事項

1.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11月20日

(二)禁用清單(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三)採樣流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四)其他藥管規定(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二十一、 本規程經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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