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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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相關競賽:
- 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 決賽暨頒獎典禮: 112年3月12日(星期日)舉行。 第一名1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整;第二名2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第三名3位,獎金新臺幣8,000元整。 各競賽員每學年每人以參加1項為限,不得跨語言或跨項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 110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110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 應於110年7月31日前完成網路報名。 競賽辦理時間:110年11月14日舉行。 競賽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府城校區(70005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競賽對象:競賽時需為全國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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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 為加強推行語文教育,鼓勵大專校院學生提升本國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以弘揚文化,特舉辦本競賽。 投稿主題: 一、演說: 國語演說、閩南語演說、客家語演說、原住民族語演說(分21語種) 二、作文: (一)書寫組:國語作文、閩南語作文、客家語作文 (二)電腦打字組:閩南語作文、客家語作文 投稿期間: ~2022/11/14 投稿條件: 競賽對象: 競賽時需為全國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 競賽內容規範: (一)演說 國語、閩南語、客家語不事先公布題目,競賽員於登臺前 30 分鐘,當場親手抽定題目。原住民族語得事先公布題目。 https://nativelangc.ncu.edu.tw/home.jsp
- 「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一、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期間:11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 (二)參賽對象為全國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 (三)競賽獎勵: 1、競賽員部分:獲獎者頒發獎金及獎狀,第一名1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整;第二名2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第三名3位,獎金新臺幣8,000元整。 2、指導人員部分:競賽員獲獎者,其指導人員(以實際指導人員為準,以一人為原則,不限學校老師)由大會頒發獎狀,並函請其主管機關予以敘獎:第一名記 功一次;第二名嘉獎二次;第三名嘉獎一次。 3、凡「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之優勝者,參與客家電視臺「後生提攜計畫」暨學期實習、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大專校院學生實習等甄選,將列為優先錄取對象;公視台語臺將視節目製作人才需求,提供對電視傳播有興趣之優勝者實習工讀 機會。上述實習、徵才招募事宜,依各電視臺相關辦法或作業要點辦理。 (四)競賽主題: 1、演說組:國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 2、作文書寫組:國語、閩南語、客家語。 3、作文電腦打字組:閩南語及客家語。 二 、 相 關 報 名 活 動 詳 情 及 報 名 表 件 請 至 競 賽 大 會 網 站 ( https://nativelangc.ncu.edu.tw )查詢下載,附檔為活動宣傳海報。
- 「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延長報名期限教育部委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111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本國語文競賽」延長報名期限至111年11月14日,鼓勵符合資格之在學學生踴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