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嘉義縣初賽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嘉義縣初賽

報名時間: 2022-09-22 ~ 2022-10-18

主辦單位: 嘉義縣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5-262-6545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嘉義縣初賽因應疫情書法類現場書寫辦法修正簡章

一、 目的

為提倡書法創作風氣,推廣書法藝術,方便學生就近參加決賽,特於本縣舉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之現場書寫。

二、 組織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 承辦單位: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三、 參賽資格

本縣高中(職)以下各級學生,其組別包括:國小書法類中年級組、國小書法類高年級組、國中組普通班、國中組美術班、高中職普通班組、高中職美術班組。

普通班組每校5人,美術班組每校10人。

四、 比賽時間

(一)111年9月28日(星期三)前至嘉義縣競賽系統線上報名,10月4日起至10 月6日的星期二至星期四上、下午各舉辦1場現場書寫初賽(上午場:9時 30分至11時30分,下午場:1時45分至3時45分),共6場次時間讓參賽者分流現場書寫,每場次最多40人。

10/4上午 10/4下午 10/5上午 10/5下午 10/6上午 10/6下午
屯區國小 山區國小 國中組 高中組 屯區國小 海區國小

(二)上列書法類現場書寫初賽,111年09月30公告書法現場書預約表於縣網、及LINE群組中,請各校承辦人掃QR code加入群組。

(三)111年10月11日前,由承辦單位以下列方式通知取得決賽代表權之學生,參加110年10月12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梅北國小舉行之書法類現場書寫決賽,書寫全國賽題目(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1、 縣網公告。

2、 LINE群組。

(四)未取得決賽代表權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 參賽須知:

(一) 參賽者於比賽當日須攜帶學生證或附照片之身份證件辦理報到手續,若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有疑義時,得先准予參賽,由承辦單位拍照並請簽立切結書以備後續查驗。

(二)開始書寫30分鐘後,逾時則作放棄論。

(三)試題(書寫內容)由主辦方提供2題中選取1題選擇書寫。書寫字體不拘,須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鈐印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四)紙張為對開(約34公分X135公分)、筆、墨、硯、墊布、紙鎮、鈐印等相 關用具,皆由參賽者視個人需要自備。

(五)書寫時間為120分鐘(90分鐘可離場)。參賽者於書寫時間內自行運用於試墨或書寫,並於書寫完成後自選1張作品參加決選,其它用紙請自行攜回。

請事先列印作品報名表浮貼作品背後右上左下各1張。

(六)下列事項請參賽者務必遵守,違者現場書寫作品不予列入決選評定:

1、 紙張由承辦單位提供並於邊角用印以確保原著。

2、 比賽時間終了,須立即停筆書寫。

3、 書寫時除自行準備之墊布,禁止於比賽用紙下墊置其他物品(國小中年級組除外),且墊布不得繪有米字格、九宮格、田字格等。

4、 不得攜帶字帖、範本、行動電話、平板電腦、或其它具有記憶和搜尋資料錄影 (音)功能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場。

5、 離場時須遵照主辦單位當日現場安排,由工作人員引導離場。

(七)承辦單位有權錄製比賽實況錄音、錄影,除用以申訴事件處理參考,並得作為推廣教材、活動宣傳及存檔之用。

(八)比賽如遇地震、火災等重大事故,由承辦單位依現場狀況決定因應措施。

(九)前述各項參賽須知如有修正,以正式寄發之書面參賽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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