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彰化縣縣長盃小鐵人錦標賽
一、宗旨:
推廣小鐵人運動,促進身心健康
二、辦理單位(以下簡稱大會):
(一)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二)承辦單位:彰化縣國民中學體育促進會
三、比賽對象:
彰化縣國小中、高年級~國中組
四、比賽日期:
111 年 11 月 23(星期三)至 24 日(星期四)
五、比賽地點:
媽厝國小游泳池及田徑場
六、比賽流程:
檢錄→游泳→路跑。
檢錄:著泳裝(攜帶路跑服裝),檢錄後,將路跑服裝放置轉換區。
游泳:媽厝國小游泳池
路跑:媽厝國小田徑場
國小組 | 中年級 | 游泳 200 公尺→路跑 2 公里 |
高年級 | 游泳 300 公尺→路跑 3 公里 | |
國中組 | 游泳 500 公尺→路跑 5 公里 |
七、比賽分組:
共分為 6 組,組別如下:
國小組:小中男、小高男、小中女、小高女,計 4 組。
國中組:國中男、國中女,計 2 組。
每校每組限報 10 名選手。
八、競賽規則:
按照最新修訂之小鐵人規則辦理。
九、參加說明
(一)參加裝備:每位參加者須自備下列裝備
- 游 泳 - 泳鏡、泳帽、泳裝
- 路 跑 - 浴巾、跑鞋、路跑服裝(放在轉換區內)
(二)裝備使用:大會設「裝備轉換區」供參加者存放裝備使用。
十、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 111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2:00 止。
十一、報名步驟:(需學校統一報名)
(一)請上填妥報名回傳至 l650907@gmail.com(前方英文字母為 L 小寫)
(二)報名後,請將報名表(一式兩份)加蓋關防,於 111 年 11 月 11 日前(郵戳為憑)連同選手保證書寄至彰泰國中體育組收,收到紙本後,才算完成報名;另一份自存,待領隊會議校對。
(三)請電話查詢 04-7369676 轉 203 或 205。
十二、技術、裁判會議:(不另行文通知)
技術會議:11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於縣立媽厝國小會議室召開。
裁判會議:11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於媽厝國小游泳池召開。
十三、獎勵辦法
(一)完成證明:
參加者如在時限內完成,發給完成獎狀。
組別 | 總完成時間 |
國中男生組 | 50 分 |
國中女生組 | 60 分 |
國小高年級男生組 | 30 分 |
國小高年級女生組 | 35 分 |
國小中級組 | 36 分 |
(二)2 至 3 人取 1 名;4 至 5 人取 2 名;6 至 7 人取 3 名,往後依此類推,每增加 2 人(隊)則增加錄取 1 名,至多錄取 8 名(國小組至多錄取至 12 名),頒發獎牌(前三名)及獎狀。
十四、申訴:
(一)比賽爭議:如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關同樣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抗議。
(二)有關競賽上之所發生之問題,得先口頭申訴外,惟須依規定於該項比賽完畢後 30 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以書面報告題出申訴。比賽進行當中,各參加單位隊職員或選手不得直接質詢裁判。
(三)合法申訴應以書面報告由單位領隊、教練簽章後,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仲裁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提出申訴時,需繳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整,仲裁委員會認為申訴理由不成立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獎品費用。
十五、附則:
(一)比賽賽程,請自行於 111 年 11 月 15 日以後上彰泰網站查詢。
(二)國中組依學生證檢錄,國小組依在學證明書檢錄。
十六、各參賽單位人員及帶隊老師得由服務單位惠予公(差)假登記。
十七、承辦單位於活動結束後,工作人員依規定報請本府給予獎勵或發給獎狀。
十八、鑒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大會將確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等單位公告之相關防疫規定做好防護措施及相關人員健康管理,請參賽選手、教練、裁判配合賽事防疫措施,於賽前繳交自主健康聲明書及當日參賽名冊,如有呼吸道症狀者請勿參賽,與會人員於賽會期間全程佩戴口罩(選手參賽時可取下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以保障賽事安全。另賽會防疫措施將配合中央與彰化縣政府規定滾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