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數位性別暴力防治」四格漫畫創作比賽

111年「數位性別暴力防治」四格漫畫創作比賽

 總獎金: 63000

最高獎金: 1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8-31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02-8965-3359分機2470(楊純惠社工)

主辦單位Email:ab0737@ntpc.gov.tw

壹、 緣起

近年來,網路使用普及,科技發展迅速,性別暴力不只發生在面對面的語言與身體侵害,也包括網路平台、社群間的交互傷害,包括鍵盤打字、轉發圖片、藉由社群平臺追蹤並騷擾他人、未經同意竊取與散布他人資料等網路侵犯事件,基於前述狀況,數位性別暴力一詞應運而生。

許多民眾對新興暴力議題尚不熟悉,遭遇數位性別暴力時,可能不知道自己受到暴力,或不清楚如何維護法律權益及相關協助管道及資源。本活動透過創意設計四格漫畫比賽促進大眾對於數位性別暴力的關注重視並達到宣導效果。

「數位性別暴力」註可以解釋為「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針對性別對他人施加暴力、威脅,或不成比例的影響他人的身體、心理或性的傷害等。」常見的類型包含網路跟蹤、惡意或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有關個人私密資料、網路性騷擾、基於性別貶抑或仇恨之言論或行為、性勒索、人肉搜索、基於性別偏見所為之強暴與死亡威脅、招募引誘、非法侵入或竊取他人資料、偽造或冒用身分。

數位性別暴力有許多類型,生活中無處不見,且定義、類型與範疇,會隨著數位科技推陳出新、人際互動需求改變而有所變化。因此,對網路上的內容,需時時保持警惕,面對暴力內容,除了不點閱、不散布,發表言論或留言時,不要湊興、助陣,並思考是否造成他人二次傷害,避免無意間變成數位性別暴力的加害人。

註:資料來源

方念萱(110 年)。認識數位性別暴力。民國 111 年 3 月 31 日,取自衛生福利 e 學園: 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26878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10 年 2 月 3 日)【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類型及其內涵說明】。臺北市:行政院。民國 111 年 3 月 31 日,取自: https://gec.ey.gov.tw/Page/ED8994F4EF5AD73E/2ab74b7e-0bdb-4067-b43a-4a3cfc9e2a1e。

貳、 目的

一、讓學生於創作過程中學習數位性別暴力防治觀念。

二、得獎作品將可用於本市數位性別暴力防治宣導,透過多元宣導管道傳送社會大眾,促進對數位性別暴力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參、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肆、 比賽內容

一、以數位性別暴力防治為主題,設計具有創意之防治宣導四格漫畫,風格、字數不限。

二、以電腦繪圖為主,參賽作品需提供 jpg 檔,並附上每張原始工作圖檔。原始圖檔每張解析度須達 150ppi,不隱藏及不鎖圖層。

三、需使用本中心提供之四格漫畫模版,長寬不超過 25 公分。模板提供 ai 檔及 png 檔 2 種格式,參賽者可自行選擇運用。

伍、 參賽資格

一、就讀或居住於新北市高中職學生。若為團體創作,所有成員皆須符合參賽資格,並於報名表檢附身分證及學生證影本。

二、未滿 20 歲之未成年人參賽者,「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須經由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如無簽名則視為「未報名完成」。

三、可投遞多份作品,若有重複得獎,將以分數較高者作為得獎作品。

陸、 報名方式

一、送件內容:

應備齊以下 3 者。

1. 參賽作品

2. 報名表

3. 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請見本辦法附件一、二)

二、送件日期:

即日起至 111 年 8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送件方式:

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連同報名表及讓與同意書正本寄至本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提供參賽作品雲端下載網址,報名表及讓與同意書正本另以紙本郵寄至本中心。如繳件時未附原始工作檔者,經獲選為得獎作品,須於得獎公佈後 2 週內,提供本中心所有原始工作檔。未提供或不符合規格者,承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四、送件地址:

1. 書面送件: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預防宣導組楊純惠社工員收 (220212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 10 號 4 樓)

2. 電郵送件: ab0737@ntpc.gov.tw,主旨請寫「數位性別暴力創作投稿─○○○」(○○○請填投稿人姓名)

柒、 獎項及評選方式

一、一般獎項:

1. 特優:1 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 1 禎

2. 優等:1 名,獎金 9,000 元、獎狀 1 禎

3. 甲等:2 名,獎金 7,000 元、獎狀 1 禎

4. 佳作:3 名,獎金 5,000 元、獎狀 1 禎

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針對主題掌握及意涵(30%)、整體視覺效果及構圖表達(30%)、資訊正確(20%)、創意表現(20%)進行評選,擇優評定名次。

二、網路人氣獎:

5 名,獎金 3000 元、獎狀 1 禎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先行初選,並將初選後作品公布於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粉絲專頁,由網友按讚數選擇最高前 5 名。

三、得獎作品預計於 111 年 11 月於本中心網站公布,並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頒獎日期。

捌、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概不予退件,請自留副本;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參賽作品必須為個人著作,且嚴禁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及不雅作品之內容。如發現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或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檢舉查證之後,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若得獎者已領取獎項,應將所領取之獎項,無條件繳回主辦單位,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徵稿作品不得有著作權之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並確保參賽作品的原創性,若有相關侵權爭議且事證明確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不得使用曾公開發表、獲獎或被其他機構採用之作品,亦不得同時參與其他比賽。

四、著作權讓與之作品著作權歸「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所有,並得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刪改、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參賽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

六、得獎者獎金依所得稅規定扣繳所得稅。

七、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以最新公告為準,本項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及補充之,公告於本中心網站,不另通知。

八、參賽者之作品若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認定之。

一、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請以 A4 列印,勿縮小或剪成小張。

二、自公告日起可於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網站/首頁/活動訊息下載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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