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全員讀經中」花蓮縣推動讀經教育活動
111年度「全員讀經中」花蓮縣推動讀經教育活動
📣【#111年度花蓮縣讀經教育活動】開放報名中❗
為提升師生對語文教育的覺察與行動能力,#花蓮縣政府 特別舉辦111年度花蓮縣推動讀經教育活動,歡迎踴躍報名,讓我們一起玩轉讀經啟發興趣。
💎全員讀經中👉 12月17日👉 我們相約花蓮小巨蛋❗
✅參加對象:花蓮縣國小1至6年級學生,以校組隊參賽
✅報名時間:111/10/1(一)8:00a.m.~111/10/5(三)5:00p.m.
✅競賽日期:111年 12月17日(六)
✅競賽網站: https://reurl.cc/W1QvA9
💎第十七屆讀經會考 👉 12月18日👉 再約花蓮小巨蛋❗
✅參加對象:就讀或設籍本縣感興趣學生及社會大眾
✅報名時間:111/10/17(一)~111/10/28(五)
✅競賽日期:111年 12月18日(日)
✅競賽網站: http://www.hlb.org.tw/ex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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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年度花蓮縣推動讀經教育活動計畫「全員讀經中」
一、 活動宗旨:
為增加學校師生對語文詩詞的知識,提升師生對語文教育的覺察與行動能力,透過活潑、有趣的競賽活動將語文教育落實於日常生活中,特辦理本計畫。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二)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三) 承辦單位:花蓮縣吉安鄉北昌國民小學
三、 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 時間:11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六)
(二) 地點:花蓮縣立體育館(小巨蛋)四、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報名時間:111 年 10 月 1 日上午 8 時起至 111 年 10 月 5 日 17 時止。
(二) 報名方式:請於指定網站填寫相關資料報名,另行公告。
五、 組隊規定
(一) 報名對象:花蓮縣國民小學 1 年級至 6 年級學生,以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
(二) 每隊 3 人參加,可同校不同班,請依照參賽資格選擇組別報名參加,冒名或重複報名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如有特殊需求者,請一併於報名時提出。
(三) 參賽組別
A 組 | 國小 11 班以下學校學生 |
A-1 | 1 年級至 3 年級,1 隊 |
A-2 | 4 年級至 6 年級,1 隊 |
B 組 | 國小 12 班以上學校學生 |
B-1 | 1 年級至 3 年級,2 隊至 5 隊 |
B-2 | 4 年級至 6 年級,2 隊至 5 隊 |
六、 競賽命題範圍:
以本縣編印之《花蓮縣讀經教育讀本》為範圍,並依組別區分如下:
組別 | 年級 | 範圍 |
A-1/B-1 | 1-3 年級 | 弟子規三字經禮運大同篇唐詩第 1 首~第 52 首 |
A-2/B-2 | 4-6 年級 | 論語選讀諸葛亮戒子書朱子治家格言禮運大同篇唐詩第 53 首~第 100 首 |
七、 競賽說明
(一) 主辦單位依參賽隊伍數進行賽程安排,分組競賽,每組以 2 隊相互競賽為原則,採單淘汰制。
(二) 競賽方式
1.裁判出題後,兩隊進行搶答(一位競賽員按鈴),搶答成功之隊伍需重複題目後,再接續背誦後面句子,每隊均有 30 秒可進行背誦,3 位選手可互相提醒,經裁判確認完成背誦後得分。
2.每組競賽題目為 9 題(決賽增加為 15 題),每組得分者高者晉級;若有同分,加賽 1 題分出勝負。每組競賽最低標準為 5 分,未達標準之隊伍,均不晉級。
3.注意事項:
(1) 競賽員背誦時應口齒清晰並保持穩定速度,經裁判判定無法辨識者,可要求重新背誦或失去答題權。
(2) 搶答之隊伍 30 秒內未完成背誦,改由對手隊伍進行回答;若兩隊均不搶答或 30 秒內未完成背誦,經裁判判定該題作廢。
(3) 依據題目類型不同,背誦答案長度有所不同,約 30 秒內可完成。
(4) 比賽過程不得翻閱相關書籍,違者一律取消資格。
(三) 參賽隊伍之選手名單,經報名後不可逕自更換,倘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調整,請於 11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前報經主辦單位同意。
(四) 選手應遵守競賽規則,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以棄權論。
(五) 選手請勿攜帶非競賽用品如參考書、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行動電話(手機)、呼叫器及具有記憶和搜尋資料功能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場,經發現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六) 選手競賽時不得飲食,並應保持競賽環境整潔,並注意安全衛生與公共秩序。
(七) 競賽開始後,若有身體不適情形,請舉手並由工作人員陪同至醫護區進行初步處理(嚴重者將送醫求診),該隊照常比賽;並得依選手意願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回競賽會場,但不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
(八) 競賽進行中請配合工作人員引導,以維持場內秩序。
八、 參賽補助:
參加本次活動,補助原則如下(相關申請表另案公告):
(一) 雜費:參與學生及隨隊教師每人新臺幣 200 元。
(二) 交通費:參與學生及隨隊教師學校所在地往返台鐵自強號/公車車票,核實支應。
九、 競賽獎勵方式
(一)參賽隊伍獎勵
1. 凡報名參加並完賽者,皆提供完賽隊伍紀念品。
2.各組取前 2 名,第一名獲智慧之星榮譽獎狀、團體獎盃及獎金新台幣(以下同)1萬元,第二名獲飛躍之星榮譽獎狀、團體獎盃及獎金8,000 元。
二)各組依實際報名隊伍數計算晉級數,並核算獎金。晉級獎勵機制如下:
1.晉級第一輪:各組取報名隊伍數之 50%晉級第一輪為原則,獲獎狀及紀念品。
2.晉級第二輪起,獲獎金、獎狀及紀念品(如下表),直至選出各組前 2 名止。
晉級 | 獎勵 |
晉級第一輪 | 選手獎狀 |
晉級第二輪 | 團體獎金 400 元,選手獎狀 |
晉級第三輪 | 團體獎金 800 元,選手獎狀 |
晉級第四輪 | 獎金 1,200 元,選手獎狀 |
以下類推…… |
以下類推……
(三) 指導老師指導不同隊伍參賽得獎,擇其最優名次獎勵,不得重覆獎勵;指導老師及相關行政人員敘獎,如下表:
組別 | 每校敘獎額度 | |||
A 組 | 國小 11 班以下學校學生 | 第一名 | 嘉獎一次 | 5 人為限 |
第二名 | 嘉獎一次 | 4 人為限 | ||
晉級第一輪以上 | 嘉獎一次 | 3 人為限 | ||
B 組 | 國小 12 班以上學校學生 | 第一名 | 嘉獎一次 | 9 人為限 |
第二名 | 嘉獎一次 | 7 人為限 | ||
晉級第一輪以上 | 嘉獎一次 | 5 人為限 |
(四) 凡參賽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競賽活動辦法及獎金、獎品內容之權利。
十、 注意事項
(一) 各單位核給承辦人員、帶隊老師及參加人員公(差)假,學校教師所遺課務之代課費,由各校相關經費支應。
(二) 參賽者之相關陪同人員請於休息區等候。
(三) 如遇警報、地震,應遵照大會工作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四)如有冒名頂替、使用手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舞弊情形,則現場取消參賽資格;如已得獎者,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品等。
(五)本競賽得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相關資訊適當調整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