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全國協會盃曲棍球錦標賽
一、 宗旨:
推行全民體育,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並提高曲棍球運動水準。
二、 核准文號:
中華民國111年2月25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10007192號函核准辦理。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四、 主辦單位:
五、 協辦單位:
桃園市體育總會、桃園市平南國中、桃園市凌雲國中、桃園市永平工商、桃園市龍潭高中
六、 承辦單位:
桃園市體育總會曲棍球委員會、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
七、 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 比賽日期:民國111年04月30日~05月08日止,共計9天。
(二) 比賽地點:桃園市龍潭體育園區-曲棍球場
八、 開幕典禮:
因應疫情影響本次開幕典禮取消。
九、 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
(一) 國小男子甲組:限國小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98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二) 國小女子甲組:限國小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98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三) 國小男子乙組:限國小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99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四) 國小女子乙組:限國小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99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五) 國小混合組 :限國小在籍男女學生合組報名參加。(民國101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六) 國中男子組 :限國中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95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七) 國中女子組 :限國中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95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八) 高中男子組 :限高中(職)在籍學生報名參加。(民國92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
(九) 高中女子組 :高中(職)在籍學生及同縣市國中在籍學生得報名參加。(民國 92 年 9 月1日以後出生者,以學校為單位)
(十) 社會男子組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年齡 13 足歲者,身心健康,思想純正者均可組隊報名參加。
(十一) 社會女子組 :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年齡13足歲者,身心健康,思想純正者均可組隊報名參加。
(十二) 長青OB組: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民國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均可組隊報名參加。
十、 註冊報名方式:
(一) 日期:報名自即日起至 111 年 4 月 1 日(星期五)截止。
(二) 方式:以電子郵件完成報名手續。
1.聯絡人:廖興洲
2.電話:0911-826-248
3.電子信箱: hsing0719@gmail.com
(三) 報名人數:
1.每隊職員四至五人(含領隊、教練、助理教練、管理、隨隊裁判)。
2.國小組(男甲、男乙、女甲、女乙、混合組)採6人制,報名人數6人至12人。
3.國中組(男、女生)、高中組(男、女生)、社會組(男、女子)、OB組採11人制,報名人數11至20人。
(三)報名費:
1. 6人制,每隊新臺幣2,000元。
2. 11人制,每隊新臺幣2,500元。
(四) 報名手續:
1.請依本會印製之報名表填寫清楚,蓋負責人印章,外埠以郵戳為憑,報名請用掛號郵寄。
2.機關學校報名請附公函或於報名單上加校印,並頇經領隊、教練簽名蓋章。
3.本會為每隊報名參加比賽選手投保公共意外險。
十一、 比賽辦法:
(一) 本次競賽國小組(男甲、男乙、女甲、女乙、混合組)採六人制,國中組(男、女生)、高中組(男、女生)、社會組(男、女子)、OB組採十一人制。
(二) 各組報名二隊以上、五隊以下(包括五隊)採單循環制,平手時無頇分出勝負,記分方式依據本規章第十六條判之,成績取至前三名(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及球員獎狀壹張)。
(三) 各組報名六隊以上、八隊以下,採分兩組單循環預賽。每組取前兩名進入交叉決賽,交叉決賽勝隊進入冠亞軍賽,敗隊兩隊以併列為季軍,成績取至前三名(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及球員獎狀壹張);分兩組單循環預賽時平手無頇分出勝負,記分方式依據本規章第十六條判之;交叉決賽平手時頇分出勝負,採射25碼球(11人制)或7碼球(6人制;各隊派三人)。
(四) 各組報名九隊(含九隊)以上採雙敗淘汰制,平手時頇分出勝負,採射25碼球(11人制)或7碼球(6人制;各隊派三人),其餘按成績取至前六名(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前六名球員獎狀壹張)。
(五) 各組編列種子隊,同一校或單位報名兩隊以上時,則分別編列。
(六) 比賽時間:
1.六人制:每節12分鐘,共二節,中場休息5分鐘。
2.十一人制:每節12分鐘,共四節,第一、第三節休息2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
十二、 比賽規定:
(一) 球員出場比賽時必頇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健保卡亦可)及學生證,國小組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健保卡亦可)及貼有相片在學證明書以便檢查。
(二) 民國94年9月1日以前出生(男)、民國97年9月1日以前出生(女)之選手可跨社會組參賽及同縣市國中女生組可跨高中女生組參賽,其餘組別每位球員限報名一隊,且不可跨校或跨組報名。
(三) 服裝:每隊必頇穿著代表單位之整齊服裝,球衣號碼必頇明顯;守門員球衣應與球員有明顯區別,守門員出場比賽時必頇穿戴面具、護胸、手套、護腿,否則不得出場比賽,且護胸頇穿著於守門員球衣內,違者罰處七碼球或25碼球。
(四) 比賽用球:各組均採用本會指定比賽球。
(五) 同縣市國中女子組跨高中女子組之選手,頇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健保卡亦可)及國中學生證以便檢查。
十三、 比賽細則:
(一) 未經報名之運動員,不准出場比賽。
(二) 運動員均應遵守比賽規則,服從比賽,否則裁判有停止比賽之權責。
(三) 參加比賽中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裁判為最終判決。
(四) 凡比賽中無故棄權之球隊,取消其繼續比賽之資格,並交付紀律委員會議處。
(五) 比賽期間如遇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情事,除立即停止該球員比賽,並罰該球員停止本會所辦理的比賽一年,情形嚴重者依法辦理。
(六) 因故逾規定比賽時間十分鐘未出場比賽之球隊以棄權論,除向大會提出具體說明,經大會查證屬實者外。其餘皆以取消繼續比賽及受獎資格(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七) 凡在本比賽中,被罰綠牌警告之球員,應停賽1分鐘(六人制)、2分鐘(十一人制)並至管制區休息。被罰黃牌警告之球員,應停賽2分鐘(六人制)、5分鐘(十一人制)並至管制區休息。
(八) 凡在同場比賽中,如被罰二次黃牌警告之球員,應立即停止該場比賽。
(九) 凡在比賽中被裁判紅牌罰出場之球員,應立即停止該場比賽及停止下一場比賽之處分,情形嚴重者送紀律委員會議處之。
(十) 比賽期間,凡屬裁判職權範圍內之判罰,應按裁判判罰為終決,參賽球隊對該場比賽規則事項判罰有疑問時,由領隊或教練在該場賽事結束30分鐘內,得依本競賽規則第十四條規定程序向大會提出申訴。
(十一) 各隊對球員資格有異,請在賽前20分鐘告知紀錄台。
(十二) 球員應攜帶規定證明於賽前二十分鐘送至紀錄台備查,未能提出者不得出場比賽,如有冒名頂替者,經查屬實則應判全隊棄權,已賽成績不予計算,除送紀律委員會議處,並函請有關單位查辦。
(十三) 凡比賽其間球員發生暴力行為,該球員馬上終止本次比賽,並處停賽一年之處分。
(十四) 比賽結束後雙方領隊或教練主動至紀錄台,核對及簽名比賽紀錄表。
(十五) 此次六人制賽事因比賽場地因素,修改2020年六人制統一規定之第3、4、5點,修改如下:
1.修改2020年六人制統一規定之第3點,修改為『長角球在15公尺線發,球出底線處延伸至15公尺線發球。』
2.修改2020年六人制統一規定之第4點,修改為『球過15公尺線後,進攻方在發邊線球及自由球需帶球、傳球3公尺或對方球員觸碰方能進得分圈。』
3.修改2020年六人制統一規定之第5點,修改為『球過15公尺線後,所有進攻發邊線球及自由球時,雙方球員需離開3公尺,防守方未離開3公尺有防守動作判處罰短角球;防守球員來不及離開3公尺時,站在原點收起球棍,待球離開3公尺後可參與防守。』
*此修改只適用111年全國協會盃
十四、申訴辦法:
(一) 裁判、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各比賽開始前提出,比賽開始後概不予受理。
(二) 合法之申訴在該比賽結束時間起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並繳保證金五千元,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回。
(三)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議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十五、 罰則:
(一) 球隊一經報名註冊,不得無故棄權,否則處以停止參加比賽一年。
(二) 代表隊如有不合規定之選手出賽時,一經發覺或檢舉屬實者,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三) 各項比賽細則均以本規程第十三條規定之。
(四) 選手於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員精神或紀律時,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十六、 計分方法:
(一) 每場比賽計分:勝1場得3分,平1場各得1分,敗1場得0分,以積分多寡判之。
(二) 二隊積分相同時,依下列優先順序判定名次。
1.二隊積分相等時,則以勝者為勝。
2.如二隊積分相同時,無法分出勝負時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進球數與失球數之差判定。
3.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進球數多者勝。
4.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失球數少者勝。
5.如再相同時『十一人制以25碼球』;『六人制以7碼球(各隊派三人)』決定勝負。
(三) 三隊以上(含三隊)積分相等時,依下列優先順序判定名次。
1.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進球數與失球數之差判定。
2.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進球數多者勝。
3.如再相同時則以循環賽中所有隊伍失球數少者勝。
4.如再相同時『十一人制以25碼球』;『六人制以7碼球(各隊派三人)』決定勝負。
(三隊輪流射25碼,以抽籤方式決定優先順序;其順序如下:甲對乙,甲對丙,乙對丙。取與其他兩隊之對戰進球數來判定名次,如三隊或二隊進球數相同,則再射一次25碼球,直到分出勝負)。
十七、 比賽規則及規定:
(一) 十一人制採用:
1.2019國際曲棍球聯合會曲棍球規則。
2.2019國際曲棍球聯合會室外比賽規定。
(二) 六人制採用: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公告之『2020年六人制統一規定』。
1.比賽不可合手(併手)擊球及不可合手(併手)掃球做任何射門或傳球之動作。
2.比賽可敲擊球、掃球、推擊球,因安全考量在擊球後雙手不可離開球棍。
3.長角球在中線發,球出底線處延伸至中線發球。
4.球過中線後,進攻方在發邊線球及自由球需帶球、傳球3公尺(球必頇移動3公尺以上) 或對方球員觸碰方能進得分圈。
5.球過中線後,所有進攻發邊線球及自由球時,雙方球員需離開3公尺,防守方未離開3 公尺有防守動作判處罰短角球;防守球員來不及離開3公尺時,站在原點收起球棍,待球離開3公尺後可參與防守。
6.處發短角球第一次射門未經防守球員或進攻球員碰觸,不可射超過球門遮板,超過球門遮板不算得分。
7.二隊比賽時進球數與失球數之差達10分,提前結束改場比賽。
十八、 抽籤、領隊會議及裁判會議:
(一) 抽籤訂於111年04月11日(星期一)上午九時假祥安國小會議室舉行,請派員參加不另行通知,如屆時未到者,則由主辦單位代表抽籤排定賽程,不得提出異議。
(二) 領隊會議及裁判會議訂於111年04月29日(星期五)下午三時假桃園市龍潭體育園區-曲棍球場舉行。
十九、 選拔優勝隊伍參加國際比賽辦法:
(一) 國小組:
1.甲組依名次推薦參加國際各項曲棍球分齡賽。
2.乙組依名次推薦參加國際各項曲棍球分齡賽。
(二) 國中組:依名次推薦參加國際各項曲棍球分齡。
(三) 高中組:依名次推薦參加國際各項曲棍球分齡賽。
(四) 社會組:依名次推薦參加國際體育交流之各項活動比賽。
二十、 錦標與獎勵:
各組錄取冠、亞、季軍,由大會頒發獎盃乙座,球員獎狀一張,若達九隊以上
(含九隊)按成績取前六名,頒發獎狀一張。
二十一、 附則:
(一) 經費:參加比賽隊伍之一切經費自理。
(二) 比賽期間,大會統一保險。
(三) 因天候關係比賽無法進行時,保留成績,延期繼續比賽。
(四) 參加隊數過多時,比賽期間賽程無法完成時,提前一至二天會前賽。
(五) 報名費部分,「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二十二、 參加本會辦理活動時發生性騷擾案件之申訴管道:
1、 電話:0983-261888
2、 秘書長吳志朋
3、 電子信箱: cs992002@gm.ntct.edu.tw
二十三、 本規程經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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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送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辦理「中華民國111年度全國協會盃曲棍球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一、依據本府運動局111年3月4日中市運競字第1110004612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11年4月30日至5月8日, 共計9日。 三、比賽地點:桃園市龍潭體育園區-曲棍球場。 相關檔案 競賽規程.pdf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22571ead8e75b3a5d095e5b.cab
- 【轉知】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辦理「111年度全國協會盃曲棍球錦標賽」一、依據111年03月03日中曲宜字第1110000023號函辦理。 二、111年度全國協會盃曲棍球錦標賽辦理比賽日期:04月23日 至05月01日;共計9天。 三、比賽地點:桃園市龍潭體育園區-曲棍球場。 四、檢附修正調整本賽事競賽規程如附件。 「111年度全國協會盃曲棍球錦標賽」,經查前文日期誤植,原訂111年04月30日至05月08日辦理,因男子隊將參加2022年亞運會資格賽,故將本賽事提前至04月23日至05月01日,請函轉各級學校,請查照。
- 檢送修正後之「111年度全國協會盃曲棍球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一、依據本府111年3月29日府授運競字第1110075455號函辦理。 二、旨案賽事原訂111年4月30日至5月8日辦理,因男子隊將參加2022年亞運會資格賽,原該會提前至4月23日至5月1日辦理。 相關檔案 競賽規程(修正後).pdf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243fbdb94326d02c8755fd9.cab
- 【轉知】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111年全國協會盃曲棍球錦標賽」賽事停辦一、依據111年03月25日中曲宜字第1110000042號函辦理。 二、惟因近期疫情著實嚴峻,為減災防疫,為了維護全體參賽 人員健康安全,故將本賽事取消辦理,並配合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政策辦理。
- 轉知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辦理「111年全國協會盃曲棍球錦標賽」,考量疫情因素停止辦理,請查照。依據本府運動局111年4月14日中市運競字第1110007567號函辦理。 公告備註:本文件為網路公告,將不再發正式公文
- 轉知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辦理「111年度全國協會盃曲棍球錦標賽」賽事資訊,請查照。一、依據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111年3月3日中曲宜字第1110000023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為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主辦,請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及課務派代。 三、比賽資訊說明如下: (一)日期:日期:111年4月30日(星期六)至111年5月8日(星期日)。 (二)地點:桃園市龍潭體育園區-曲棍球場。 四、報名資訊說明如下: (一)日期:即日起至111年4月1日(星期五)止。 (二)方式:以電子郵件完成報名手續。 1.聯絡人:廖興洲。 2.電話:0911-826-248。 3.電子信箱:hsing0719@gmail.com。 五、檢附旨案競賽規程一份供參。
- 【轉知】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舉辦「中華民國111年度全國協會盃曲棍球錦標賽」一、 宗旨:推行全民體育,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並提高曲棍球運 動水準。 二、 核准文號:中華民國111年2月25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10007192號函核准辦理。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四、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 五、 協辦單位:桃園市體育總會、桃園市平南國中、桃園市凌雲國中、桃園市永平工商、桃園市龍潭高中 六、 承辦單位:桃園市體育總會曲棍球委員會、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 七、 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比賽日期:民國111年04月30日~05月08日止,共計9天。 (二)比賽地點:桃園市龍潭體育園區-曲棍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