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桃園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暨寓見桃園攝影展

111年度桃園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暨寓見桃園攝影展

最高獎金: 35000

報名時間: 2022-05-20 ~ 2022-07-20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2-2212-2248、03-332-2101分機6708

111年度桃園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開跑,報名日期原為5月20日(五)~6月20日(一),除了社區評選活動外,也邀請市民來參加攝影比賽。

今年評選獎項非常豐富,除將選出32個得獎社區之外,市民也可拍攝桃園公共建設的作品投稿參賽,獎項豐富,歡迎社區及市民朋友們踴躍報名。

桃園市建築管理處表示,報名方式與相關資料製作方式,都可在建管處網站或本活動FB粉絲專頁觀看說明影片,並請大家以寄件代替親送,減少舟車勞頓兼顧防疫安全。

活動詳情請參考建管處網站最新消息、本活動FB粉絲專頁及「寓見桃園」Line官方帳號。

※為因應疫情並鼓勵社區參加,本活動延長收件日至7月20日(三),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結果公開日期順延至8月5日。


111年度桃園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暨寓見桃園攝影展 活動說明

壹 、 緣 起

為鼓勵社區自治並提升居住及管理品質,桃園市政府特辦理本評選活動,藉以表揚用心經營管理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以做為本市所有公寓大廈之表率,並激勵社區成立管理組織之意願,以共創安全、安心、安居之樂活空間。本年度特別增辦「寓見桃園攝影展」,期望透過參加者的鏡頭重新發現自己居住社區之美及城市之美,讓各地更加深入了解獨屬桃園的樂居體驗,進而愛上桃園這片土地。

貳、活動時程

一、 活動報名:本(111)年 5 月 20 日(五)至本(111)年 6 月 20 日(一)。

二、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本年 7 月 5 日(二)公告參加實地評選社區。

三、 第二階段實地評選:本年 8 月 31 日(三)完成實地評選。

四、 得獎公告:本年 9 月 7 日(三)。

五、 頒獎典禮:由主辦單位擇日舉辦,並上網公告。

Δ 上述期程,得視情況調整,請掃描下方 QR code 密切注意活動情況。

參 、 參選條件

一、 參選資格:

(一) 領有使用執照,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管理組織,3 年內(發文日期:108 年 5月 20 日後)經本府依「公寓大廈管理報備事項處理原則」予以備查之社區。

(二) 已獲頒本活動 110 年度綜合獎項前三名者不得參選今年度社區金獎,名單如下:

(三) 委任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具有有效登記證(無委任或自聘者無本項之適用)。

(四) 服務於社區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具有有效認可證(無委任則無本項之適用)。

(五) 依規定辦理 110 年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無需申報則無本項之適用)。

(六) 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無需申報則無本項之適用)。

(七) 檢附一張社區建築攝影作品及攝影展報名表,請參照本活動說明第肆條第二項辦理。

建管處網站 FB 粉絲頁 Line 官方

肆 、 評選項目

一、優良公寓大廈評選:

(一) 為使不同型態社區之競爭力及立足點趨近帄等,本評選活動依社區型態、屋齡、戶數規劃 6 個社區金獎之組別供社區擇一報名;本活動另設有:社區營造、關懷親善、綠化美學、節能減碳、抗疫防災 5 個發展金獎與優質管理服務人獎,供社區於報名上開獎項時一併檢附相關圖片及資料佐證,不頇另外報名,由評審委員一併評分選出。

(二) 社區金獎:各社區僅得擇一報名,各組不分名次評選出 3 處社區,合計 18 名。

1. 小型新秀組:150 戶(含)以下(使用執照發照日期 104 年 5 月 21 日後)之社區。

2. 大型新秀組:151 戶(含)以上(使用執照發照日期 104 年 5 月 21 日後)之社區。

3. 小型青壯組:150 戶(含)以下(使用執照發照日期 96 年 5 月 21 日至 104 年 5 月 20 日)之社區。

4. 大型青壯組:151 戶(含)以上(使用執照發照日期 96 年 5 月 21 日至 104 年 5 月 20 日)之社區。

5. 風韻再造組:96 年 5 月 20 日前取得使用執照之社區。

6.集合透天組:由多棟集合透天組成之社區。

(三) 發展金獎:無頇另予報名,每一獎項自報名社區金獎且未獲得名次之社區中評選出 2 處社區,合計 10 名。

1. 社區營造發展獎:除社區住戶間良性互動外,並與鄰近社區及鄰里組織社團、文藝、公益、社區營造活動且有具體顯著成果,並積極提供政府機關或社福、公益、社造團體使用社區空間,參與各項社區營造培力課程或申請相關獎補助等。

2. 關懷親善發展獎:除對兒童、女性、高齡者與弱勢等對象建構友善使用空間或硬體設施之外,社區有設立主動關懷、社福照顧之實質措施或成立相關團體、俱樂部、交流會等。

3. 綠化美學發展獎:配合本府相關綠化宣導政策、定期維護環境之情形、景觀綠美化。

4. 節能減碳發展獎:省電、省水及資源回收具體成效、相關獲奬記錄、增設或替換為節能減碳硬體設施,或於社區內推廣節能減碳制度並做出實質改變,使社區經營有利於自然環境的永續發展作為。

5. 抗疫防災發展獎:制定社區環境、共用部分、開放空間之防疫、防災相關管理措施,及社區日常安檢、防災演練等實質作為。

(四) 優質管理服務人獎:

1. 經管理委員會出具推薦信函,舉薦於社區任滿 6 個月以上,具有輔佐社區營運管理組織等優良事蹟之管理服務人員。

2. 本年 9 月 1 日前管理服務人員證照到期且尚未完成回訓並取得證照者自動取消獲獎資格。

3. 此獎項僅針對個人評選,得獎獎金將撥入得獎人個人帳戶。

(五)金質傳家人氣獎(與社區金獎擇一報名):

1.由歷屆綜合獎得獎社區參加。為維持優質的社區環境與宜居生活,管委會及社區住戶需投注諸多心力建立良好制度傳承,並順應時代變化不斷創新。請製作時長 5 分鐘內短片,主題為「幸福傳家」。

2.評選方式:

(1)短片將上傳至本評選活動 FB 粉絲專頁供民眾按讚。

(讚數統計至本年 8 月 15 日截止)

(2)按讚數除以該社區使用執照登記戶數後作為評分依據(40%)。

(3)評選委員評審成績(60%)。

二、寓見桃園攝影展:

(一)分為「社區組」及「大眾組」兩組分別評比。「社區組」由參選「社區金獎」及「金質傳家人氣獎」之社區提供”一張”社區照片作為參選作品,並檢附(單獨燒錄至一張光碟內)於報名文件內,凡報名「社區金獎」或「金質傳家人氣獎」者,始可參加本攝影展。

(二)「大眾組」開放由全桃園市民參加,參加者拍攝桃園市內之公共工程建築物,並挑選一張照片作為參選作品參加比賽。

(三)參賽作品規格至少 3300×4200pixels 或 800 萬畫素以上之電子檔(JPG 或 TIFF) 。

(四)投稿作品請勿加水印,均頇保留照片拍攝原始參數信息(EXIF 數據),如因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發生糾紛,無法提供原圖,主辦方有權取消作品入選資格。

(五)參賽攝影作品頇為參賽者本人或社區(不可冒名頂替)原創、合法攝影之作品。作品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銳利度、色彩飽和度,並可局部加減光、局部色偏修正、可適度格放(如:水帄、垂直修正或邊緣裁切),但不得抄襲、重製、拷貝、疊片、合成。

(六)曾於其它徵選活動得獎的影音不得參加競賽、不得一稿多投,倘有上述情形,經發現後,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七)評選方式:

1.評分標準:

主題理念 視覺美感 創意表現 作品讚數
30% 25% 15% 30%

2.參選作品將上傳至本評選活動 FB 粉絲專頁供民眾按讚(讚數統計至本年 8 月 15 日截止),並統計讚數作為評分依據(30%)。

3.評選委員評審成績(70%)。

伍 、評選程序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一) 由本府成立之「初審小組」依參評社區檢送之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及初評,未依規定檢附必備文件或文件內容尚不完備者,得視為資格不符;資格符合者續依本活動評選標準進行初評。

(二) 經「初審小組」初評後,合格者進入第二階段複評名單。

(三) 經「初審小組」初評後,符合資格但未入複選之社區,擇優獲頒「樂居社區獎」獎項。

二、 第二階段實地評選:

(一) 由本府遴(聘)、派(聘)組成之「評選委員會,依評選標準為評分原則,評選方式包括「社區簡報」及「實地複評」兩大部分,複評社區請準備電腦、投影機等相關簡報設備及場地;「實地複評」依疫情狀況得調整為「社區影片與簡報會議」代替,影片內容為 15 分鐘社區實際環境與營造狀況介紹等,「社區簡報會議」請入選社區派 2 人以內至評選會場說明,並填具影片、簡報內容與事實相符切結書,且評選委員如認內容頇現地核實時,本府保有「實地複評」之權利。(防疫期間評選與會人員,請配合填報健康聲明書,並遵守防疫集會規定。) 。

(二) 複評後,召開評選委員綜合會議,選出本年度優勝社區及攝影展獎項。

陸 、 評選項目

一、 管理組織行政運作(30%)

(一)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開情形(是否定期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參與狀況、委託書狀況等)。

(二) 管理委員會業務執行情形(交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規約規定之執行、人員聘用、最近半年開會紀錄及執行情形等)。

(三) 社區文件之保管(包含規約、會議記錄、竣工圖說、相關文件及其保管年限之制定等)。

(四) 住戶各項違規制止處理情形。

(五) 財務管理情形(含收益、管理費及公共基金之繳交狀況、欠繳處理,財務收支報表公告、保管、運用情形等)。

(六) 管理組織運作等其他相關事項(包含住戶各項服務工作及反應意見處理、爭議事件處理或高風險家庭通報等)。

(七) 管理組織組成情形,是否符合性別帄等。

二、 管理維護與品質提昇(25%)

(一) 使用情形是否符合建築法(有無違建或違規使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公寓大廈規約之規定。

(二) 災害防治措施暨公共設施及設備管理維護(包括:機電、消防、保全、公用設備、公共安全逃生設備之管理維護及紀錄,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之報備核可書、自衛消防編組訓練、消防安全設備、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結果等文件資料)。

(三) 公共設施及設備之管理維護(圖書空間、開放空間、防空避難設備、無障礙設備、停車空間、禁止吸煙宣導及標示等)。

(四) 資源再利用處理情形(含資源回收、廚餘回收、環境保護事項等)。

(五) 環境清潔維護、社區環保及綠美化執行情形(屋頂、陽台、庭院及公共使用空間之綠美化等)。

(六) 安全與門禁管理(門禁系統管理情形及管理委員會委員、管理服務人員通報高風險婦幼情形等)。

(七) 建築物牆壁面清潔美化程度及定期檢查維修。

(八) 社區防墜安全管理(含各層外牆開口部、陽台、露臺及屋頂帄台及兒童老人防墜等相關防墜措施等)。

(九) 社區節能減碳具體成效。

(十) 配合本府辦理公寓大廈共用設施維護修繕補助計畫申辦作業。

(十一) 社區長者關懷與協助。

三、 社區營造及創新(20%)

(一) 文康(社團)、體育、公益、或各社區組織間之交流活動等 。

(二) 社區營造、敦親睦鄰、守望相助、住戶或鄰里間互動等活動。

(三) 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法規之座談會,或有關居住安全、緊急應變措施、急救講習訓練之辦理情形。

(四) 管委會參與各公(協)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法規座談會,或有關居住安全、應變措施、急救講習訓練成果、取得內政部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資格等(需檢附相關文件)。

(五) 社區圖書室設置與成立定期讀書會等相關事項。

(六) 對年長者友善之環境與關懷照顧等相關舉措。

(七) 針對社區營運各方面(社區營造、關懷社服、節能減碳、管理維護、環境美化)等項目提出創新舉措並獲得實質成效。

四、 防疫防災措施(10%)

(一) 社區防疫措施(社區環境、共用部分、開放空間防疫措施或集會方式等)。

(二) 社區清潔消毒頻率及區域範圍等相關紀錄(公共區域、行人動線、頻繁接觸之設施等)。

(三) 社區防災相關管理措施,及社區日常安檢、防災演練等實質作為。

五、 節能節電措施(10%)

(一) 辦理節電相關宣導活動、事蹟及成果。

(二) 社區節能設備更換率及相關成果等。

(三) 社區節能設備節電率及相關成果等。

(四) 社區設置電動車充電站及相關成果等。

六、 其他相關活動(5%)

(一) 配合本府各局處室活動計畫者(包含衛生局的健康友善社區(群)推廣計畫、文化局的社區圖書購置補助計畫、住宅發展處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本處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等)。

(二) 其他對社區有創新及服務成果。

(三) 社區獲獎獎補助金建議用途提出簡報說明者。

(四) 提供社區場地協助民間公益團體或政府機關辦理社會福利活動等。

柒 、 評 選 獎 項 及 獎 勵

一、 優良公寓大廈評選:

(一)「社區金獎」各組評選出 3 處社區,合計 18 名,獎勵如表:

社區金獎(各組取3名)
組別 獎金
小型新秀組(150戶(含)以下) 1萬5,000元
大型新秀組(151戶(含)以上)
小型青壯組(150戶(含)以下) 2萬5,000元
大型青壯組(151戶(含)以上)
風韻再造組 3萬5,000元
集合透天組 1萬5,000元
得獎社區將另頒發獎牌及獎盃乙組。

(二)「發展金獎」各組評選出 2 處社區,合計 10 名,獎勵如表:

發展金獎(各組取2名)
組別 獎金
社區營造發展獎 每名5,000元
關懷親善發展獎
綠化美學發展獎
節能減碳發展獎
抗疫防災發展獎
得獎社區將另頒發獎牌乙組。

(三)「優質管理服務人獎」評選出 2 名管理服務人員,獎勵如表:

優質管理服務人獎 2名獎金各2,500元
得獎人將另頒發獎狀乙紙。

(四)「金質傳家人氣獎」評選出 2 處社區,獎勵如表:

金質傳家人氣獎 2名獎金各2,500元
得獎社區將另頒發獎牌乙組。

(五)另頒「潛力社區獎」給予進入複選但未獲得以上獎項之社區。

(六)另頒「樂居社區獎」於符合資格但未獲得複選資格之社區中擇優選出。

(七)「樂居社區獎」及「潛力社區獎」得獎社區,將另頒發獎狀一紙,並可獲得一次修繕補助一般修繕之特別資格,得無視往後兩年(112 年、113 年)度暫停申請名單限制,惟此特別資格只得使用一次。

(八)得奬社區名單將永久至頂於活動官網 FB。

(九)得奬社區將推薦予文化局作為社區營造重點培力社區,有機會獲得相關計畫補助深化社區經營。

(十)得獎社區所獲得之獎金,應依法扣繳 10%稅款,並列入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十一)備註事項:

1.每社區限得獎一次,恕不重複給獎。

2.倘社區報名數量不足,獎項得以從缺。

二、 寓見桃園攝影展:

(一)「社區組」各組選出 3 名優選、佳作社區作品,合計 42 名,獎勵如表:

社區組
組別 \ 名次 優選 佳作
小型新秀組(150戶(含)以下) 各組取3名
每名2,000元
各組取3名
每名1,000元
大型新秀組(151戶(含)以上)
小型青壯組(150戶(含)以下)
大型青壯組(151戶(含)以上)
風韻再造組
集合透天組
金質傳家組
得獎者將另頒發獎狀乙紙。

(二)「大眾組」分為優選、佳作,合計 15 名,獎勵如表:

大眾組
獎項 獎金
優選 5名,每名3,000元
佳作 10名,每名1,500元
得獎者將另頒發獎狀乙紙。

(三)得獎社區或得獎者所獲得之獎金,應依法扣繳 10%稅款,並列入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四)備註事項:

1.每人、每社區限得獎一次,恕不重複給獎。

2.倘報名數量不足,獎項得以從缺。

捌 、 參 選 應 檢 附 資 料

一、 評選報告書 1 式 6 份,以 A4 紙張直式印刷(建議雙面彩色印刷),以連續編列頁碼方式不超過 50 頁為原則,組織規約、會議記錄等文件得以附件呈現,不計入 50 頁內,並沿左側以釘書機裝訂或膠裝、環裝裝訂成冊。

二、 評選報告書需展現社區優勢且內容精簡,所有文字及圖面資料均需使用電腦輸出。

三、 評選報告書資料內容如下,請依評選報告書範本順序編排(需編頁碼):

(一) 封面及目錄。

(二) 評選活動報名表(附件 1)。

(三) 社區規約、規定申報事項、執照證明等(必備文件,此項為第一階段審查重點項目):

1. 公寓大廈組織成立報備證明文件。

2. 3 年內公寓大廈組織報備證明文件(發文日期為 108 年 5 月 20 日之後)。

3. 現任委員會組織編制及名冊(含委員會性別比例)。

4. 最近一次區分所有權會議紀錄及現屆管理委員會定期會議或臨時會議紀錄 2 期。

5. 社區本年 3 個月財務收支報表及明細。

6. 社區年度財務預決算表。

7. 委任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有效登記證影本(無委任或自聘者免付)。

8. 服務於社區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認可證影本,有效期限應為本年 9 月 1 日之後(如社區未聘僱管理服務人員者頇敘明後免付)。

9. 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10. 110 年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受理單影本,本項應申報而未申報或申報結果不符規定之社區,不得參加(無需申報則免付)。

11. 最近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合格證明(無需申報則免付)。

12. 社區規約,含重要項目管理辦法,及規約修訂之情形。

13. 社區公共設施簡介、當年度修繕狀態列表及照片。(照片每一空間 2 張為限)

(四) 社區活動簡易說明:

照片(以 10 張為限)及 2 分鐘以內創意短片,內容為社區介紹及住戶參與在地的活動或民俗節慶等影像紀錄。(短片需以 PC 可讀格式儲存(檔案規格:解析度清晰,檔案格式為 MP4 或 AVI),檔案可燒錄至光碟為佳;另短片無償提供本評選活動使用。) 。

(五) 管理委員會對社區的營運規劃及實施成效。(此項為第一階段審查重點項目)。

(六) 社區金獎社區考評項目之書面資料:

1. 管理組織運作

2. 管理維護與品質提升

3. 社區營造。

4. 智慧節電。

5. 配合疫情、災情制定防疫、防災計畫。

6. 其他相關活動。

(七) 優質管理服務人獎推薦信(不參加則無需檢附)。

(八) 攝影展報名表(附件 3)及照片作品一張(需單獨燒錄至光碟)。

(九) 倘有其他相關資料,可於第二階段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會議或現場勘查時提出並說明。

四、 參加金質傳家人氣獎之歷屆得獎社區請檢附下列資料:

1. 社區基本資料(附件 2)及主題影片介紹。

短片為 5 分鐘以內,主題為「幸福傳家」,檔案請自行確認是否可上傳 FB,無法上傳者請參選者自負。(影片需以 PC 可讀格式儲存(檔案規格:解析度清晰,檔案格式為 MP4 或 AVI),檔案可燒錄至光碟為佳;另短片無償提供本評選活動使用。)

五、 參加寓見桃園攝影展請檢附下列資料:

1.本活動攝影展報名表(附件 3)。

2.攝影展作品照片一張(需燒錄至光碟),格式及限制請依本活動說明第肆條第二項辦理。

玖 、 報 名 方 式

一、 請至【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下載評選報告書範本,社區【評選報告書】完成後,以親送或郵寄至承辦廠商-(社團法人)台灣物業管理學會報名,方式如下:

(一) 郵寄(以郵戳為憑):

1. 優良公寓大廈評選:寄至 104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一段 86 號 8 樓 801 室,台灣物業管理學會收。

2. 寓見桃園攝影展-大眾組:寄至 330 桃園市縣府路 1 號 7 樓公寓大廈科收。

(二) 親送:

1. 優良公寓大廈評選: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一段 86 號 8 樓 801 室,收件時間為上午 10 時至下午 5 時。

2. 寓見桃園攝影展-大眾組:寄至 330 桃園市縣府路 1 號 7 樓公寓大廈科,收件時間為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三) 聯絡電話:

1. 優良公寓大廈評選:02-2212-2248。

2. 寓見桃園攝影展-大眾組:03-3322101 #6708。

二、 111 年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官方網址為: http://oba.tycg.gov.tw/,活動詳情及得獎名單等皆公布於本處網站最新消息中及本評選活動 FB 粉絲專頁,如網址無法連結,可上網搜尋關鍵字:《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或《桃園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

拾、獎補助金建議用途說明

一、 獲獎單位應檢附社區管理組織收據正本以供獎金經費核銷。

二、 各參選社區可事先擬訂獎金運用計畫,並於本府進行社區評選時簡報說明,並酌予加分。

拾壹、備註

一、主辦機關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解釋本評選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

二、評審委員得視複評結果調整各獎項名額或保留從缺。

三、得獎社區頇配合下一年度評選活動社區參訪及相關說明會之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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