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戲說稅務2.0.最佳主角尌是你」租稅宣導活動

11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戲說稅務2.0.最佳主角尌是你」租稅宣導活動

 總獎金: 16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2-10-17 ~ 2022-11-11

主辦單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主辦單位電話: 07-359-6536

主辦單位Email:bcolor3596536@gmail.com

一、活動主旨

為鼓勵一般民眾及學生汲取租稅常識,提升其對於租稅政策之認同,期以戲劇形式表演,傳遞正確稅務法令,加強推動統一發票相關措施(如統一發票兌獎APP下載及註冊、各式載具歸戶設定、設定領獎帳號)及購買指定節能電器退稅等重要財政措施。

二、辦理單位

1. 主辦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 承辦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三民分局

三、參賽資格

1. 由民眾自由組隊報名參加,分為社會組及學生組。

2. 社會組之隊員至少1人不具學生身分;學生組之隊員均需具備學生身分,並提供全員在學證明。

3. 每隊限2-5人組隊,每人限報名1隊不得重複參賽,另每隊須推派代表1位作為主要聯絡人。

4. 每隊以提交1部作品參賽為限。

四、 活動期間

1. 報名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1月4日(五)下午17時止。

收件時間延期至 11月11日(五)下午5點止

2. 評審時間:111年11月14日(一)至111年11月18日(五)擇日辦理。

3. 評選公告:預計於111年11月底前公布。

五、創作主題

1. 運用主辦單位提供之劇本1:鼓勵下載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篇或劇本2:購買指定節能電器最高可退2000元篇(內容詳如附件1)。

2. 以戲劇形式表演(如相聲、脫口秀、話劇、舞劇、偶劇、動畫、紀錄片、訪談片、小品等),錄製3-5分鐘之影片參賽,影片須附上中文字幕,期能推動民眾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讓民眾生活消費習慣多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及鼓勵民眾節能減碳綠色消費。

3. 得以主辦單位提供之劇本主題進行創意發想延伸,惟不得偏離參賽主題,或傳達錯誤資訊給民眾,可至「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臉書粉絲專頁查詢最新資訊。

六、 作品規範

1. 影片長度:全片3-5分鐘 (含片頭、片尾)。

2. 輸出規格:參賽作品解析度需達到720P以上,可輸出avi、wmv、mov、mp4、mpg檔等可播放格式,若使用手機拍攝,可至設定→相機→將錄影畫質調整至720P以上,並將作品以電子信箱夾帶原始檔案的方式寄出,以保持檔案品質不失真。(若是以雲端硬碟傳送須開啟連結共用功能)。

3. 影片編輯軟體、拍攝手法、拍攝工具不限(任何攝影裝置、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等影音器材均可),並可利用2D、3D、電腦繪畫等多媒體形式進行剪輯創作。

4. 影片類型不限,惟需以主辦單位提供之劇本(劇本1及劇本2)為發想主軸,並以此作為主要評分重點。

5. 影片之對話或旁白以中文為主,皆需附上繁體中文字幕,若因劇情需要可加入少部分之其他語言豐富內容,但全片仍需附上繁體中文字幕及中文翻譯稿。

6. 請自行設定參賽作品之「影片名稱」,應避免使用不雅、觀感不佳或違背公序良俗的名稱。

7. 片頭應標示文字:統一發票推行暨「戲說稅務2.0‧最佳主角就是你」租稅宣導影片及影片名稱。

8. 片尾應標示文字:「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及「以上廣告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供」。

七、報名及繳交參賽作品

1. 對本活動有興趣者,可至「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臉書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ntak.gov)搜尋或點擊下方連結雲端資料夾下載比賽簡章、報名表及相關附件內容。(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orhrieCy6SA1k27eW-3H7Zf09_PFkJI_?usp=sharing)

2. 填寫參賽報名表時請務必詳細填寫,可利用電腦繕打或是正楷書寫,當參賽資料不完整、或影片製作規格不符者,經通知後須立即補正,若補正仍不全者,逾期將喪失參賽資格。

3. 所有隊員皆須填寫「租稅宣導活動問卷」 (表單網址: https://bit.ly/3Lo4AUW) ,並將成功傳送問卷之畫面截圖保存,於報名時連同報名表一並繳交。

4. 將報名表(含附件2-4)列印親簽後,以掃描或拍照的方式,連同參賽作品以及全員活動問卷截圖,統一夾帶檔案傳送至電子信箱 bcolor3596536@gmail.com,來信主旨請註明「○○○(參賽作品名稱)─戲說稅務2.0最佳主角就是你影片徵件活動」。

5. 寄件完成後致電(07-3596536,週一至週五10:00-18:00)影片賽事組,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八、活動獎項

1. 早鳥禮:為鼓勵民眾及學生踴躍繳交參賽作品,凡前30組報名(社會組及學生組各15組),如期繳交符合參賽規定的作品、報名表(含附件2-4)、全員活動問卷截圖等報名資料,即可獲得獎金2,000元。

2. 獎項及獎金:

獎項/組別 社會組 學生組
第一名 30,000元 30,000元
第二名 25,000元 25,000元
第三名 15,000元 15,000元
優選(2名) 每名5,000元 每名5,000元

3. FB分享禮:徵件截止日前貼文留言並Tag2位好友,從中抽出12位民眾,每人可獲得7-11商品卡200元1份。

4. 得奬及獲早鳥禮者須於得獎公布日後14天內提供:(1)獎金簽收領據正本(每位隊員依實際領取金額填寫)。(2)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正本、(3)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正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金融機構存摺影本,以掛號方式寄至「81362高雄市左營區民族一路1038號、影片賽事組收」,俾利辦理匯款事宜。

九、評分標準

1. 遴聘具專業素養之公正人士2名及承辦單位1名擔任評審,就以下4項內容評分,再由3位評審總分加權平均計算至小數點第2位(小數點第3位四捨五入)。

評分項目 比重 評分說明
租稅宣導主題 40% 作品整體内容是否切合比賽主題
創意巧思表現 25% 創意發想、活潑有趣、讓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覺
故事情境表達 20% 故事完整、邏輯流暢、引發共鳴或好感度
攝影剪輯技術 15% 剪輯編排、後製技巧、配樂選擇、畫面美感
共計 100%

2. 若遇同分者,將依「租稅宣導主題」、「創意巧思表現」、「故事情境表達」、「攝影剪輯技術」順序得分高者為優勝。

十、著作權授權責任及財產權歸屬

1. 參賽作品須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亦不得仿冒或侵犯他人著作權或肖像權。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音樂,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須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2. 參賽作品之提供者應擔保作品內容之合法和有效存在。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第三人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之侵害屬實者,除取消參賽資格、撤銷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外,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責任與賠償事宜,概與主辦及承辦單位無關。

3. 得獎者應與主辦單位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同意將其作品著作財產權,永久、無償授權予主辦單位。

4. 主辦單位得在非商業營利之範圍內,不限期間、次數、地域,利用(包括但不限於改作、編輯、散布、重製、出版、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口述、公開展示、公開演出於相關活動、媒體報導、有線或無線電視播出、或文宣出版等利用行為)其所提供之所有資料(包含但不限於作品名稱、作品簡介、劇照、精彩剪輯等),並得再轉授權第三人利用之權利,且無須通知及支付得獎者任何費用。

5. 影片素材之妝扮對象、表演音樂、表演內容應慎重選擇,可使用自行創作音樂、影片或圖文,或使用無版權音樂、素材或取得原著作人同意授權書,若是經檢舉或查證違反著作權等相關事宜,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責任,請確實遵守著作權法規定。

十一、注意事項

1. 每位參賽者競賽作品以1件為限。報名者須填寫報名相關資料,並詳閱相關規範。報名即表明認可本活動之所有約定條款,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

2. 參賽者須使用個人真實姓名、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供主辦單位做為得獎聯繫或資料處理之用,若因資料填寫錯誤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時,視為自動棄權,該獎項視同從缺。

3. 參選作品除應符合比賽主題規定,不得有妨礙善良風俗之疑慮,且未曾參與其他比賽或供他人公開使用,違者經查證屬實,將撤銷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及獎狀。

4. 參賽作品不得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事。參賽作品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或其他不法行為,概由參賽者本人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5. 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出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將逕予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或獎品。

6. 本次獎金(含早鳥禮)將由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開立扣(免)繳憑單,凡獎項金額超過新臺幤2萬元,須扣繳10%稅金後,以淨額匯入得獎人帳戶;獎項金額若超過1,000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獲獎人為非國內居住之個人,一律按給付金額扣取20%稅款。得獎人須依規定期限内完成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及資料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7.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主辦單位為辦理活動需要,得於本活動範圍內蒐集、處理、傳遞及利用報名參加人員之個人資料,並於獲獎時公開姓名。

8. 獎項由評選小組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參賽者對於主辦單位之評審結果,應完全同意並尊重,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9. 本活動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活動期間若遇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變更、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變更活動日期時,將統一於「高雄國稅局-稅務e達人」臉書粉絲專頁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11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戲說稅務2.0.最佳主角就是你」 租稅宣導活動 劇本1

片頭文字:統一發票推行暨「戲說稅務2.0‧最佳主角就是你」租稅宣導影片及影片名稱。

夫:天啊!我的一千萬就這樣飛了!

妻:一千萬?!老公,你甚麼時候有一千萬?

夫:這期統一發票的千萬頭獎在我們巷口的超商耶!中獎人只買了一包泡麵就中獎!我記得我之前很常去那間超商買泡麵,可是我發票都亂放,現在怎麼找都找不到..

妻:醒醒吧無緣的千萬得主,別懊惱了!其實財神爺就在我們身邊~現在招財還來得及!

夫:什麼意思啊?

妻:統一發票兌獎APP就是我們的財神爺啊!先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用手機號碼及驗證碼登入,就可以開始使用了。

夫:妳的意思是統一發票兌獎APP可以幫我們招財嗎?

妻:是啊!我們消費時用手機條碼儲存雲端發票,除了可以對統一發票的一般獎項外,還能多對「雲端發票專屬獎」,就等於多1次中獎機會,大大地提升把獎金抱回家的機率,另外趕在開獎當月25號前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領獎帳戶,中獎獎金就會自動匯入指定的金融帳戶,還可以把印花稅省下來喔!這就是成為有錢人的公式。

夫:這麼神喔!

妻:還有更神的呢,這個兌獎APP不只會幫我們兌獎,還可以匯集手機條碼、悠遊卡、一卡通、信用卡這些載具儲存的雲端發票,更厲害的是它還會幫我們管理發票、掌握消費資訊,而且這些服務都是全天候不打烊喔!

夫:真賀!那如果我想發揮愛心捐贈發票幫助別人,要怎麼做啊?

妻:統一發票兌獎APP裡面有捐贈專區,設定捐贈碼就能如願捐贈發票了!

夫:太好了!我要趕快來迎接統一發票兌獎APP這位財神爺,好招財進寶做愛心!

片尾文字1:「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

片尾文字2:「以上廣告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供」。

11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戲說稅務2.0.最佳主角就是你」

11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戲說稅務2.0.最佳主角就是你」 租稅宣導活動 劇本2

片頭文字:統一發票推行暨「戲說稅務2.0‧最佳主角就是你」租稅宣導影片及影片名稱。

夫:阿娘喂~這陣子的電費怎麼這麼多啊!

妻:沒辦法啊!天氣一下子熱的要命,一下子又下雨,不開冷氣家裡像烤箱,不開除濕機,連人都要發霉了!還有廚房那部老冰箱效能越來越差,也很耗電!

夫:這樣下去還得了!有沒有甚麼辦法啊?

妻:老公,我們家的電器都用了十幾年了,不但耗電,還有安全疑慮。我聽說政府為了鼓勵大家節能減碳,現在只要購買節能電器產品就可以申請退稅,最高可退2,000元喔!不如趁這個機會汰舊換新?!

夫:有這好康的代誌當然好!可是要買哪種才符合退稅資格?

妻:只要購買符合經濟部能源效率分級標示「1級或2級」的「冷暖氣機、電冰箱、除濕機」,就可以向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我們可以先到經濟部「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網站,輸入廠牌、型號、登錄編號等資料查詢啊!

夫:這麼方便喔!不過退稅應該有條件限制吧?

妻:當然有啊,除了購買用途不能用於銷售,沒有退換貨情形外,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在購買日次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而且這樣的好康只到112年6月14日,要換要趁早。

夫:那申請退稅會很麻煩嗎?有沒有不出門就可以辦理的方法?

妻:申請超簡單,只要準備好身分證、發票或收據、保固書和退稅存摺等附件,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線上申請,選用簡化身分認證的方式輸入相關資訊,不需要使用讀卡機,只要記得把申請附件拍照上傳就OK了!沒辦法線上申請的話,也可以攜帶附件影本到鄰近的國稅局申請,一點都不麻煩。

夫:水啦!買節能電器不但可以讓我們省下很多電費,退稅款還會直接匯到我的帳戶!真是太划算了!

片尾文字1:「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

片尾文字2:「以上廣告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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