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新竹縣縣長盃電子競技錦標賽
111 年新竹縣縣長盃《傳說對決》電子競技錦標賽 競賽規章
一、 賽制說明
1.1 賽事時程
賽程 | 賽制 | 直播 | 比賽時間 | 形式 |
32 強賽 | BO1 | X | 16:00~22:00 | 線上 |
16 強賽 | BO1 | X | 16:00~22:00 | 線上 |
8 強賽 | BO3 | O | 10:00~18:00 | 線下 |
4 強決賽 | BO3 | O | 10:00~18:00 | 線下 |
二、 報名規範
2.1 通則
報名所需資料:隊伍名稱、選手個人姓名、OPEN ID、帳號遊戲名稱、伺服器、身份證正反照片、聯絡電話、E-mail。請確實登錄填寫,以免因資料未確實登錄影響隊伍及個人參賽權益。
2.1.1 隊伍名稱僅限使用英文字母、數字0~9或中文字,長度則需在 8 個全形字元內且不得有任何粗俗或猥褻的字眼,或任何容易造成混淆與困擾之字詞。
2.1.2 選手不得有跨隊報名、參賽,若經裁判發現同隊員分屬不同隊伍之狀況,將直接取消該名選手入選、參賽、得獎、晉級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2.1.3 選手個人帳號最少頇擁有 18 隻英雄(不包含限免),每組參賽隊伍選手數最少 5 名,最多 7 名,並指定其中一名為隊長。
2.1.4 請各隊伍於報名前務必自行審閱與確認【報名資料】與【Garena帳號會員資料】是否相符;線下賽現場將審核參賽選手、報名參賽帳號、身分證明文件。選手提交之上述三項資料頇符實,以免因資料不符而影響隊伍及個人參賽權益。
2.1.5 賽事報名將由隊伍隊長進入【我要報名】來填寫隊伍所需資料。※ 如因報名資料填寫有誤或欲更換成員,則頇於報名期間內重新報名並聯繫主辦單位;係因隊伍名額有限,如欲參賽之隊伍,速請完成登錄報名,以免向隅。
※ 為求比賽公平,選手在報名截止後嚴禁任意更改帳號遊戲名稱,無法改回者將判為失格。(遇 Garena 認證之賽事要求者例外)
2.1.6 如經查核有冒用資料、惡意卡位、未詳盡填寫、同一資料報名多隊、蓄意擾亂等影響報名登錄之情形,該隊伍直接取消參賽資格。
2.1.7 請各位選手務必詳閱賽事官網的各項資訊與注意事項,以確保隊伍及個人的權益。
2.1.8 本單位將依據報名者於賽事活動網頁所登錄的資料通知對手相關約戰聯繫方式(手機號碼、信箱等),各選手頇留意手機來電及信件通知,同時請隨時關注相關賽事公告、賽程表之通知訊息,以確保隊伍及個人的權益。
2.2 參賽資格
2.2.1 參加本次比賽之所有選手於比賽當日均頇年滿 13歲(含)以上。
2.2.2 本次賽事受官方認同, GCS職業聯賽登錄中之選手,教練,及後勤團隊,不得參加。
三、 隊伍及選手規範
3.1 隊伍人數
隊伍人數需為 5 至 7 人(含候補),如選手因棄權或違規而遭到禁賽時,隊伍不得要求更換名單,如有重大事故等特殊情況發生時另由主辦單位判定處理。
四、 線上賽規章
本次四強及決賽及小組賽因疫情關係採線上賽模式,為求比賽公平,比賽時請雙方 隊伍全程與裁判方視訊,提前準備額外的比賽設備(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任何可以開啟攝像鏡頭之裝置),並使用Discord帳號進入官方六都傳說群組,以便裁判監督 賽事。
4.1 線上賽
4.1.1 線上賽32強、16強。
4.1.2 線上賽比賽過程中若有任何疑問由雙方選手主動與賽事承辦單位聯繫,並負擷圖等舉證之義務,未於當下提出異議者依賽事結果論。
4.1.3 若經雙方隊伍協調後可於最晚開賽前兩日與賽事單位提出比賽時段更換(僅能更換比賽時段,不得更換比賽日期),經賽事單位審核通過後則依更換後之時段為準,惟頇注意於非賽事單位規定時段進行之賽事,主辦單位保有拒絕受理賽事爭議之權利。
4.1.4 所有參賽者於報名後嚴禁更換傳說對決遊戲內ID(此ID非Garena ID名稱)名稱及隊伍名稱。
4.1.5 參賽隊伍於傳說對決遊戲內ID若與報名時提出之ID不符,或參賽人數不足5人參賽時,則參賽隊伍失格。
4.1.6 若於雙方約定時間內,開房後至10分鐘房間崩潰一方尚未到齊,頇截圖並連繫賽事單位單位協助查證,若查證屬實,則遲到一方判定失格。
4.1.7 線上賽使用之設備、帳號、網路皆由參賽選手自行準備,當發生斷線、帳號異常、設備異常、伺服器崩潰、等無法進行遊戲的狀況,由選手自負相關責任,亦不得隨意暫停比賽,重賽。
4.1.8 線上賽對戰進行中不得因發生斷線而暫停比賽,選手頇自行重新連線回到對戰。
4.4 獲勝證明上傳
線上賽事請勝方隊長頇於比賽當天23:00前將賽果(勝利截圖),傳至主辦創立的Discord,若未能在時間內傳送賽果將喪失比賽資格,賽程圖及相關資訊將於次日同步更新於官網。
※ 如雙方除正式賽外還有進行包含但不限於友誼賽、練習賽等任何形式的對戰,屆時若導致爭議則以對戰時間最早的獲勝截圖為準,不得有異議。
五、 線下小組賽及總決賽
5.1線下賽報到
線下賽報到時,均頇出示身分證件核對資料,如資料亦不相符者,或因比賽當天無法到場或因隊伍出賽人數不足,其隊伍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參賽、晉級、領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5.1.1 所有報名隊伍需全程參與《縣長盃》之賽事,如因個人因素導致無法出賽或放棄出賽,則不予派發任何現金、物品獎勵。
5.1.2 參加實體線下賽當日,所有選手們頇於指定報到時間抵達指定比賽地點與工作人員完成報到程序。若因隊伍、個人超過報到時間報到,現場工作人員與裁判有權判定因遲到之隊伍棄權。
5.2 現場問題反映
比賽期間有任何疑義需於當下與現場裁判反映,比賽結束或離開現場後一概不受理。
5.3 選手健康自主管理
選手需注意個人身體健康狀況,比賽當日需配合主辦單位進行體溫檢測,體溫超過 37.5 度,有出現發燒情形者不得參賽,隊伍需派替補選手上場,若為人數不滿五人者,則視為失格。
六、 遊戲版本與比賽過程
6.1 比賽版本
採用伺服器最新版本。
6.2 比賽模式
採取「傳說戰場-競賽」模式。
6.3 比賽地圖
採用「傳說戰場」地圖。
6.4 競賽模式
進行無轉播場次之隊伍於開啟對戰房時,比賽開始前請先確認裁判席中為淨空,轉播場則由主辦單位統一開啟房間。
6.5 隊伍選邊權
6.5.1 線上賽 32 強、16 強之藍、紅方分配將由主辦單位隨機抽籤決定,並公告於【新竹縣體育會電子競技委員會】facebook 粉絲專頁,請依照主辦單位表定之藍、紅方站位,若比賽開始(進入 B/P)前雙方站錯位且無人提出,則視為雙方同意位置調整,不得有議,之後依序輪替站位。
6.5.3線下賽將在現場由雙方隊長擲硬幣決定首盤選邊權,獲勝者先選邊,之後依序輪替站位。
6.6 比賽人數
所有隊伍在比賽開始時需派出該隊登錄名單內的 5 名選手始可進行遊戲,當人數不足 5 人時不得進入對戰,將以棄賽判定。
6.7 比賽勝負判定標準
由系統判定為最終獲勝為準。
七、 線下總決賽暫停處理
7.1 暫停裁決
若遊戲過程中若有選手發生斷線,網路不穩或延遲,設備出現異常等狀況,選手頇立即告知裁判,由裁判決定是否暫停。如裁判宣布暫停,所有選手禁止交談,待異常修復且選手均可以繼續正常遊戲後,由裁判結束暫停後進行遊戲。
7.2 重賽相關
7.2.1若遊戲進行中發生嚴重BUG,斷線,設備異常,導致遊戲無法進行,主辦單位將依據以下標準裁定該局是否重賽:
比賽時間 | 經濟 | 塔數落差 | 特殊條件 |
3分鐘以內 | 不限制 | 0座塔 | 一隊死亡數不超過3 |
3~6分鐘 | 1500以內 | 2座塔以內 | |
6~9分鐘 | 3000以內 | 三座塔以內,且三高地都沒掉 | 無任何一方正獲得凱薩BUFF |
9分鐘以上 | 3000以內(當雙方經濟達5萬後取消此條
件) |
2座塔以內,且三座高地塔都沒掉 | 無任何一方正獲得深淵魔龍、凱薩BUFF |
※若未符合以上規則,除非主辦單位及參賽雙方兩隊隊長,三方都共同同意,否則一律不重賽,於重新連線後或排除問題後恢復比賽。
7.2.2若有進行重賽之必要,雙方需維持原先出賽之選手、位置、B/P選角、魔紋,奧義,挑戰者技能並重新開始比賽。
7.2.3主辦單位將擁有賽事結果之最終裁定權。
8.3 違規行為之懲處
8.2.1 比賽進行中不允許任何非必要的聊天行為,如發送挑釁用語、任何違反運動家精神的行為。
8.2.2 參賽選手不得做出違反運動家精神之行為,如故意讓對手贏得比賽等。
8.2.3 比賽間參賽選手不可私自開台實況賽程,經檢舉屬實將剝奪其參賽權。
8.2.4 為確保雙方權益,除主辦單位人員與裁判外,其餘人 (包含候補選手) 皆不可進入比賽房觀戰。
8.2.5 任何選手被發現進行不公平或不正當比賽時,經主辦單位人員裁決後將給予警告,屢犯或情節重大者將直接剝奪參賽權利。
九、 賽事獎金
- 冠軍 NT 6,000、獎牌、獎盃。
- 亞軍 NT 3,000、獎牌。
- 季軍 NT 2,000、獎牌。
十、 其他事項
10.1 注意事項
10.1.1 上述規定中未列舉,但影響比賽順利進行者,由主辦單位裁決為準。
10.1.2 上述規定若有疑義,主辦單位保有最終決定之權力。
10.1.3 主辦單位擁有該活動最終保留、變更、修改、獎勵發送等之權利,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活動將有延後舉辦或取消的可能,若有異動皆以官方說明為準。
10.1.4 該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0.1.5 參加活動之選手視同承認本規定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10.1.6 主辦單位有權依據遊戲的更新來修改規則或是設定。
10.1.7 本活動各項辦法及規定,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活動如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公告為主。
10.1.8 參賽者同意無償授權本公司於符合本活動目的之範圍內,節錄或以其他方式編輯其為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並得做成活動花絮或心得報告等相關內容對外公布或使用。
10.2 聯繫我們
若對於報名有任何疑問,請至【新竹縣體育會電子競技委員會】facebook粉絲專頁諮詢,或來信【 teabeau-2@school.ttsh.hcc.edu.tw】信箱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