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一次南部區域性軟式網球對抗賽
一、宗 旨:
為提昇軟式網球技術水準及選手對外比賽經驗,增進軟式網球區域性運動交流。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三、主辦單位:
四、承辦單位:
國立旗美高中。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立旗山國中。
六、比賽日期:111年10月29-30日(六、日)。
七、比賽地點:高雄市橋頭竹林網球場。
八、組別:
(一)國小男童甲、乙組
(二)國小女童甲、乙組(如報名隊伍不足須併組)
(三)國中男生組
(四)國中女生組
(五)高中女生組(如報名隊伍不足隊須併組)
(六)高中、大學男生組
九、報名方式:
第一次:即日起至10月7日下午5時止。將報名表以電子信箱送至 s0955633410@yahoo.com.tw,收到報名表會回覆確認,或可電話確認柯筌元教練0915-011820。
十、比賽方式:
(一)國小男、女生組(甲、乙組):各隊可報名8人,採團體三組雙打比賽,(比賽順序雙打、雙打、雙打)雙打採七局計分制,不可重複出賽,點與點之間不可輪空,輪空點與之後點數以棄權論。甲組為六年級選手別、乙組為五年級以下選手別,不可甲組降級打乙組,如違反規定整隊以棄權論。
(二)國中男、女生組:各隊可報名8人,採團體三點,二組雙打一組單打比賽(比賽順序雙打、單打、雙打),每隊隊員不可重複出賽,點與點之間不可輪空,輪空點與之後點數以棄權論。雙打採九局,單打採七局。
(三)高中及大學男、女生組:同國中男、女生組。
(四)男子組如果選手不足時得報名女生遞補,但男生不得報名女生組。
(五)各隊選手請攜帶學生證或相關在學證明,如有爭議以示備查。
十一、競賽制度:
視報名隊伍擇一舉辦。
(一)雙敗淘汰(二)小組晉級單敗決賽(三)各組別循環採點賽晉級交叉決賽。
十二、比賽用球:
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指定比賽用球。
十三、競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最新審定之國際規則。
十四、參賽對象:
南部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之,軟網基層訓練站學校選手或非基層訓練站學校選手。另每校參賽補助交通費(檢附原始支出憑證、發票買受人為國立旗美高中,每校補助上限5000元),提供參賽隊伍午餐、晚餐及礦泉水。
國小組:
台南市新南國小、台南市港東國小、台南市鹽水國小、台南市後壁國小、台南市省躬國小、屏東縣公館國小、屏東縣麟洛國小、屏東縣光春國小、高雄市鼓山國小、高雄市旗尾國小、高雄市中壇國小等。
國中組:
嘉義縣大林國中、台南市後壁國中、台南市西港國中、台南市南寧高中國中部、高雄市旗山國中、高雄市美濃國中、屏東縣光春國中、屏東縣麟洛國中等。
高中及大學組:
嘉義縣永慶高中、台南市北門農工、台南市後壁高中,台南市南寧高中、屏東縣屏東大學、屏東縣潮州高中、高雄市正修科技大學、高雄市旗美高中、高雄市旗山農工等。
十五、賽程抽籤:
110年10月11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假旗美高中學務處舉行,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六、獎勵:
依參賽各組隊數取前幾五名頒發獎勵,得獎選手頒發獎狀鼓勵。
十七、申訴:
(一)比賽中發生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依裁判員之判決為終決。
(二)合法之申訴,依比賽規則辦理,並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三) 未受理性騷擾申訴及調查案件,本會設有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申訴電話:(07)726-6847
投訴信箱:E-mail:info@softtennis.org.tw
十八、本項競賽由承辦單位辦理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十九、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
二十、本規程依教育部體育署111年1月26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10003936A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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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第一次南部區域性軟式網球對抗賽111年第一次南部區域性軟式網球對抗賽 報名方式:第一次:即日起至10月7日下午5時止。 獎勵:依參賽各組隊數取前幾五名頒發獎勵,得獎選手頒發獎狀鼓勵。 比賽日期:111年10月29-30日(六、日) 參賽對象:南部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之,軟網基層訓練站學校選手或非基層訓練站學校選手。
- 109年度南部區域性軟式網球對抗賽109年度南部區域性軟式網球對抗賽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7月20下午5時止,將報名表以電子信箱傳送。 組別:高中男生組 、高中女生組 、國中男生組 、國中女生組 、國小男童組 、國小女童組。 參賽對象:南部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之軟網基層訓練站學校選手或非基層 訓練站學校選手,每校參賽補助交通費,提供參賽隊伍午餐及礦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