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第三屆Arts@ITRI藝術家進駐工研院徵件
一、 緣起:
為支持藝術與科技跨域合作,鼓勵國內科研單位對藝術工作者開放實驗室,文化部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執行「媒合藝術家及科研單位發展科藝創新實驗計畫」。作為臺灣科技藝術的彈藥庫,工研院透過開放實驗室與藝術家進行共創,以研究與實驗為導向,使藝術家與科研人員在進駐期間共組為科技藝術團隊,提供對科技更深層的認知。並於進駐期間參訪產學研實驗室,進行深度交流。
為此,工研院辦理 111 年「Arts@ITRI 藝術家進駐工研院」徵選活動,獲選之個人或團隊將可進駐工研院,與「智慧語音實驗室」、「智慧機器人實驗室」、「智慧影像分析實驗室」與「智慧感測虛實融合互動實驗室」四大主題實驗室深入交流,使進駐者補充科技能量,加值創作,並給予科研人員新想像。
二、 申請資格:
(一) 凡有志於科技藝術創作之本國籍科技藝術創作者或創作團隊,成員皆須年滿 20 歲。
(二) 具一年以上之科技藝術創作經驗,可單獨或合作提出進駐計畫構想書,說明進駐期間預期之研究與實驗構想,進行徵選申請。
(三) 提出之進駐計畫構想書,須包含至少一個工研院主題實驗室之技術應用。(建議至少參與一場徵選說明會,以規劃創作實驗上的可能方向。)
三、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 111 年 2 月 7 日(一)止。
四、 進駐資訊:
(一) 領域:科技藝術
(二) 名額:6 名(藝術家個人或團體)
(三) 時間:111 年 3 月 15 日(二)至 111 年 9 月 15 日(四)
(實際進駐時間依藝術家進駐計畫構想書及需求之簽訂契約為準。)
(四) 地點:工業技術研究院中興院區(310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 195 號)
五、申請方式:
(一) 參加徵選說明會:舉辦日期為 111 年 1 月 4 日(二)、1 月 10 日(一),共計兩場次,地點在工業技術研究院光復院區 1 館 8 樓(300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 321 號)。應擇一場次參加,實地瞭解參與本計畫之四個主題實驗室的技術內容與資源清單、產業現況與技術缺口。至少需選定一個主要合作的實驗室作為進駐計畫之發展方向。
徵選說明會參加辦法請見以下報名網址(Google 表單): https://forms.gle/wmG8TAg7jGvMzzih9
(二) 請於 111 年 2 月 7 日(一)前填妥 111 年 Arts@ITRI 藝術家進駐工研院「申請表」,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寄達報名窗口:收件人:錢又琳小姐
地址:310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 195 號 52 館 225 室
電話:03-5918423
六、 申請應備文件:
(一)111 年 Arts@ITRI 藝術家進駐工研院「申請表」,內含「進駐實驗計畫構想書」、「歷年作品發表清單」。
申請表下載網址: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clR1z1jZhQZEJZqOPDitMDSmyfwzS2tS?usp=sharing
(二)「進駐實驗計畫構想書」以 A4 紙裝訂,格式不拘,書面申請者請列印一式6 份。
(三)「歷年作品發表清單」,所列之代表作品或紀錄,可另以光碟、作品集、出版品等方式呈現,若非個人資料者則必須加註。(申請文件恕不退回,如須退回請另行告知執行單位並自取。)
七、 審查方式:
(一) 由工研院組成評選委員會並召開兩場會議:預計於 111 年 2 月中旬辦理書面初選會議、111 年 2 月下旬辦理面談決選會議。評選委員會選出 5 件創新實驗計畫、工研院從申請者中推薦 1 件。
(二) 評選委員會由新媒體、表演視覺藝術、科技/科學、產業趨勢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於評選會議中秉持客觀、公正原則進行申請應備文件逐案審查。基於尊重申請者之隱私權,評選會議不對外公開。
(三) 評分項目與權重:
項目 | 具體內容 | 權重 |
進駐計畫構想 | 符合本計畫議題之程度計畫具體程度與可行性 | 40% |
實驗室連結 | 契合實驗室提供資源之程度提供跨域合作機制之內容進駐實驗室之程度 | 30% |
個人創作理念與經歷 | 科技藝術相關之創作理念與執行經驗 | 20% |
計畫後續擴散性 | 說明計畫後續之可能運用(可實踐者佳) | 10% |
八、 徵選結果公佈:
評選結果經評選委會通過後,於 111 年 3 月 10 日(四)前公布於文化部官網( https://www.moc.gov.tw/)及「科藝很可以 Arts @ ITRI」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ArtsatITRI/),並將結果以電子郵件與手機通知入選者。
九、 進駐補助項目及資源:
(一) 進駐補助款:進駐的藝術團隊/個人可獲補助進駐津貼(以上均內含個人所得稅、二代健保費),每案每月補助上限新台幣 30,000 元整,至多補助 6 個月,依實際進駐情況彈性調整之。
(二) 創作素材補助款:藝術家進駐期間應於主辦單位指定地點舉辦實驗發展歷程發表活動,實驗預算上限為每案新台幣 60,000 元整(含稅);所需支出包含為發展科技研發與藝術結合的實驗所需耗材等。
(三) 科藝創作核心技術支援:此次徵件獲補助進駐的藝術團隊/個人,將有機會接觸工研院實驗室先進高科技設備、儀器、專業人員,並與四大主題實驗室密切交流,定期進行藝術家與研發同仁之技術觀摩、體驗與創作的討論。
(四) 本案進駐團隊代表取得工研院短期研究人員身分,於 111 年 3 月開始進駐工研院實驗室,最長不超過 111 年 10 月。藝術團體/個人於進駐期間,可憑證出入院區,並享有等同於工研院員工之各項服務,包括公共空間、設施與員工餐廳,有住宿需求者,主辦單位可協助申請工研院員工宿舍(住宿費由申請者自付),以期藝術家能專注於院內科技研發環境之了解與體驗。
十、 進駐工作項目與合作義務:
(一) 獲選藝術家個人∕團體須與工研院簽訂「Arts@ITRI 藝術家進駐工研院契約書」,雙方必須遵守契約中規範之權利義務。
(二) 進駐團隊將與四大主題實驗室進行深入互動,由工研院執行團隊整合橋接藝術家與科研人員創意發想,協助雙方互補並提供研發需求。實驗計畫預計分為四階段:
實驗計畫階段 | 內容 |
階段一、理解內容 | 成立 Art@ITRI 學院,藝術團隊與科研團隊探索技術開發過程 |
階段二、進行實驗 | 進行實驗,探究技術使用方法,將文本與技術鏈結、談點內外資源進行媒合 |
階段三、融合創作 | 融合內容與技術,實踐實驗計畫 |
階段四呈現成果 | 藝術實驗計畫成果展現,萃取擴散性 |
(三) 進駐團隊於整體計畫期程中,平均每週應進駐一天至一天半。其他時間採預約模式,由藝術家與實驗室依需求安排。(四)藝術家創作發展期間,需熟悉科藝創作核心技術,如期發展進駐計畫,並於進駐初期與科研人員盤點技術資源,依建議修改進駐計畫,以利提升計畫實踐程度。
(五) 藝術家以工研院短期研究人員身分進駐期間,於工研院院區內之活動或場地運用方式等,皆須遵守工研院之管理規範,若有特殊需求,需與主辦單位溝通,且禁止以工研院員工身分進行非本計畫相關之活動(事前報備主辦單位經允許者不在此限)。
(六) 藝術家於進駐期間須配合辦理一場公開分享會與一場期末成果發表會(暫訂111 年 11 月),並出席執行團隊安排之其他實驗室參訪活動。
(七) 科藝創作發展歷程,主辦單位須進行紀錄片之實景側拍與訪談拍攝。
(八) 創作素材補助經費之支出,由藝術家提出實驗需求後,須由主辦單位依計畫採購之規範辦理採購,非補助藝術家個人。
(九) 進駐團隊若因時程延宕、違反工研院相關規定等,工研院得召開審議會議,經委員與文化部同意,撤銷或廢止獲選者權利,並撤回補助款。
(十) 進駐團隊須確保進駐計畫內容無涉及侵害他人權利,若有相關責任與造成之損失皆由申請者自行負責。
(十一) 獲徵選計畫所進行之相關對外活動,於平面、電子媒體宣傳時,須在顯著位置標註「文化部」與「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LOGO 或文字字樣。
(十二) 為能專心發展進駐構想,獲選之科技藝術創作者或創作團隊,規劃進駐工研院期間,不得同時參與其他進駐或駐村類型的計畫。
(十三) 對以上補助項目及規定有疑問時,應於申請期間及入選後簽訂契約前提出。
十一、 工研院執行團隊聯繫方式:
聯絡人:錢又琳小姐
地址:310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 195 號 52 館 225 室
電話:03-5918423
電子信箱: ARTISTinITRI@i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