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中華奧會100週年紀念全國手球錦標賽
一、 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111年10月19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10037795號函備查辦理。
二、 宗旨:
(一)推展體育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奮鬥進取精神。
(二)推展手球運動,深造專項運動技能,提升手球國際競賽水準。
(三)建立潛力優秀選手參加各級國家代表隊遴選及長期培訓機制。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總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四、 主辦單位:
五、 承辦單位:
台中市手球委員會、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六、 協辦單位: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各縣市體育(總)會手球委員會、各大專及中等學校手球 代表隊學校。
七、比賽日期、組別及時間:
(一)第一階段:民國111年11月10日(星期四)至11月15日(星期二)。
1. U13、15男、女子組 (25×2 中間休息10分鐘)
2. U16、18男、女子組 (30×2 中間休息10分鐘)
3. 57+、47+壯年男、女子組 (15×2 中間休息10分鐘)
4. 42+、37+壯年男、女子組 (25×2 中間休息10分鐘)
5. 27+壯年男、女子組 (30×2 中間休息10分鐘)
(二)第二階段:民國111年12月15日(星期四)至12月20日(星期二)。
1. U11男、女子組 (15×2 中間休息 5分鐘)
2. U12男、女子組 (20×2 中間休息10分鐘)
3. U19、21男、女子組 (30×2 中間休息10分鐘)
4. 公開男、女甲組 (30×2 中間休息10分鐘)
5. 公開男、女乙組 (30×2 中間休息10分鐘)
(三)大會得視壯年組報名隊數多寡調整其階段性比賽日期。
八、 比賽地點: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九、 比賽分組及參加資格:
(一)57+壯年男子組: 54 年12 月 31 日或之前出生者。
(二)57+壯年女子組: 54 年12 月 31 日或之前出生者。
(三)47+壯年男子組: 64年12 月 31 日或之前出生者。
(四)47+壯年女子組: 64年12 月 31 日或之前出生者。
(五)42+壯年男子組: 69 年12 月 31 日或之前出生者。
(六)42+壯年女子組: 69 年12 月 31 日或之前出生者。
(七)37+壯年男子組: 74年12 月 31 日或之前出生者。
(八)37+壯年女子組: 74年12 月 31 日或之前出生者。
(九)27+壯年男子組: 84年12 月 31 日或之前出生者。
(十)27+壯年女子組: 84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出生者。
(十一) 公開男子甲組:各單位自由組隊,資格不限。
(十二) 公開女子甲組:各單位自由組隊,資格不限。
(十三) 公開男子乙組:110 年全運會前 4 名、111 年大專盃前 2 名選手不得報名該組,其餘資 格不限。※證明文件以上述各項比賽秩序冊為准。
(十四) 公開女子乙組:110 年全運會前 4 名、110 年大專盃前 2 名選手不得報名該組,其餘資 格不限。※證明文件以上述各項比賽秩序冊為准。
(十五) U21 男子組:90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十六) U21 女子組:90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十七) U19 男子組:92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十八) U19 女子組:92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十九) U18 男子組:93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二十) U18 女子組:93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二十一) U16 男子組:95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二十二) U16 女子組:95 年1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二十三) U15 男子組:96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二十四) U15 女子組:96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二十五) U13 男子組:98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二十六) U13 女子組:98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二十七) U12 男子組:99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二十八) U12 女子組:99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二十九) U11 男子組:100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三十) U11 女子組:100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
十、 其他規定:
(一)U11、U12 組每人以參加一組一隊為限,不得跨組及重複報名。
(二)其餘各組得跨組報名,不受一組一隊限制,但不得同組重複報名。
(三)球員應攜帶戶政機關出具之身分證;U11、U12 組得以健保卡(需含有可辨識相片)或有效期內個人護照代替戶政機關出具之身分證備查,未攜帶者不得參加比賽。
十一、 報名辦法: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26日(星期三)止。
(二)隊職員人數:每隊報名人數,領隊、總教練、教練、管理、防護員各 1 人,隊員20 人。 參賽隊伍如未參賽,所繳報名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三)報名費:每隊3,000元整(團體會員每隊減免500元、比賽期間礦泉水由大會提供),請 於111年11月9日、12月14日下午16:00領隊會議時繳交。
(四)報名手續:
1. 本競賽採網路報名方式,競賽規程、報名表及切結書相關表格一併於本會官方網站( http://www.handball.org.tw)提供網路報名及文件下載。
2. 網路報名流程:【上網註冊】→【填寫報名表】→【列印報名表(機關用印)】→【報名資料PDF電子檔上傳】→【完成報名等待審查結果】(請自行上網查閱審查結果,不另行通知)。
3. 報名資料(報名表)PDF電子檔,請於111年10月26日(星期三)前上傳 https://game.handball.org.tw/HB1111110/hb.asp報名系統始完成報名手續,未依期限內傳送報名資料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參賽。
4. 依參加資格規定進行報名,違者或報名資料不全,無法報名登錄。
5. 球衣號碼請確實填報,若有所修改,請於技術會議時主動提出修正。
十二、 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
1. 採用中華民國手球協會最新公布之國際手球規則版本。
2. 各隊務請準備深淺顏色兩套球衣,秩序冊賽程總表排序在前者穿著深色球衣,排序在 後者穿著淺色球衣。
(二)比賽賽程:
1. 視報名隊數之多寡,於抽籤時公布之。
2. 同一縣市參加 2 隊或 2 隊以上時,預賽第1場以不對戰為原則。
(三)循環賽制若無法完成所有賽事球隊,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剩餘賽程,名次不予列入。
十三、 賽程抽籤:
(一)時間:111年10月30日(星期日)上午10時線上抽籤(網址另公告)。
(二)公布:各組賽程公布於手球協會網站 http://www.handball.org.tw。
十四、 裁判及技術會議:
(一)第一階段:1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1. 裁判會議:下午3時。
2. 領隊會議:下午4時。
3. 會議地點: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二)第二階段:111年12月14日 (星期三)
1. 裁判會議:下午3時。
2. 領隊會議:下午4時。
3. 會議地點: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十五、 比賽用球:
採用本會指定用球
(一)壯年、公開、U21、U19、U18、U16 等男子組採用 3 號 Molten 手球。
(二)壯年、公開、U21、U19、U18、U16、U15、U13 等女子組及 U15、U13 男子組採用 2 號 Molten手球。
(三)U12、U11 各組採用 1 號 Molten 手球。
十六、 申訴:
(一)合法之申訴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以大會製訂書面並繳保證金新台幣 3,000 元向 大會競賽組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沒收充為大會經費。
(二)對於資格之申訴,需於大會規定之比賽時間 30 分鐘前,逕洽大會競賽組正式書面申請及繳交保證金新台幣 3,000 元,否則大會不予受理。
(三)比賽中如發現冒名頂替者,應即以口頭向裁判提出,並於該場比賽結束後 30 分鐘內 檢附申訴書及繳交保證金新台幣 3,000 元向裁判長提出。
(四)球員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函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議處。
(五)性騷擾申訴管道:
1. 電話:02-87711437 。
2. 電子信箱: handballball@gmail.com
十七、 比賽爭議之判定: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二)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技術委員或裁判長裁決之,其判決為終決。
(三)非前敘述之爭議,由大會技術委員會裁定之,其裁定結果由大會競賽組書面通知。
十八、 獎勵:
(一)各組錄取前3名頒贈獎盃及選手獎牌(每隊最多16員),最佳教練獎盃(冠軍隊),其餘錄取名次頒贈獎狀(大會得視隊數多寡予以增減),全部賽程中均未出賽者,不予獎勵。
(二)各組獲頒之職員與球員獎狀,以領隊技術會議所確認之職員與球員為限。
1. 參賽隊數為十六隊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八名。
2. 參賽隊數為十四隊或十五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七名。
3. 參賽隊數為十二隊或十三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六名。
4. 參賽隊數為十隊或十一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五名。
5. 參賽隊數為八隊或九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四名。
6. 參賽隊數為六隊或七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三名。
7. 參賽隊數為四隊或五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二名。
8. 參賽隊數為三隊以下者者,獲得最優級組第一名。
(三)各組優勝隊伍,協會將推薦參加2023歐洲手球分齡賽。
十九、 本次競賽需遴選優秀選手組成112年優秀及具潛力選手。
(一)年齡資格:
1-亞青男子培訓隊:民國93年1月1日至94年12月31日間出生者。
2-亞青少男子培訓隊:民國95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3-亞青女子培訓隊:民國93年1月1日至94年12月31日間出生者。
4-亞青少女子培訓隊:民國95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教練之聘請:
1-總教練:持有本會A級教練資格。
2-教練:持有本會A級以上教練資格。
(三)選手選拔方式:
1-參加本次選拔之選手,經選訓委員2分之1以上通過者。
2-因故未參加本次選拔賽之優秀選手,經選訓委員提名並經出席委員2分之1以上通過 徵召者。
3-各組預計錄取培訓選手20名。
(四)選拔標準:
1-身材:依年齡、身高、體重評估其可塑性及發展性。
2-機智:依比賽中各種臨場實際情況之判斷處理及對規則了解情形。
3-品德及精神根據選拔賽及歷年集訓,對內及對外比賽時之生活情況、團體合作、 奉公守法的態度評量。 (五)經遴選且經家長同意成為培訓選手無故或不參加培訓及國際正式錦標賽比賽者,交由紀 律委員會懲處,必要時喪失本會112年至113年主辦之各項賽事參賽資格。
二十、 附則:
(一)各單位參加本比賽之經費自理。
(二)本賽會統一辦理公共責任保險,各單位可另辦理參加比賽運動員保險。
(三)其他大會規定事項,均於技術會議時公布,概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報名選手至多20名,球隊負責人需出席或委託他人於技術會議提出16人名單,未提出者由大會直接刪除報名表選手排序在後第1至4位。
(五)報名資料僅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使用。
二十一、 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選手注意事項:
(一) 選手注意事項:
1. 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 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
(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10月11日。
(二) 禁用清單 (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三) 採樣流程 (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四) 其他藥管規定 (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regulations/)
二十二、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修正後公布實施。
- 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10室
- TEL : 02-87711437
- FAX : 02-27783297
- handballball@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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