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重要傳統表演藝術暨重要傳統工藝傳習計畫
甄選原則與評分內容
項次 | 甄選項目 | 傳習藝師 | 錄取人數 | 傳習地點 | 甄選原則 | 考試方式與評分內容 |
1 | 賽德克族
Gaya tminun 傳統織布 |
張鳳英 | 正取3名備取1名 | 1.臺中市西區
2.南投縣仁愛鄉 |
1. 曾學習賽德克族傳統織布工藝至少兩年以上,並附上相關織作之資料,以及作品3 件(作品請於甄選當日攜帶至甄選地點)。
2. 具備強烈學習、傳承及推廣意願。 3. 願意配合傳習計畫之課程及要求。 |
(一)考試方式:
1.請考生攜帶3件賽德克族傳統織布不同技法織品。 2.請自行準備整經架、傳統地機及相關線材工具。 3.考試時間為1小時。 (二)評分內容: 1.整經及技法說明。40% 2.傳統地機織作及技法說明 (以最能呈現考生織布技藝的技法先行織作半成品帶到甄選現場繼續織作) 。 40% 3.自我介紹及織品說明。20% 4.總評分須達70分以上。 |
2 | 排灣族
Kinavatjesan 傳統刺繡 |
陳利友妹 | 正取1名備取1名 | 臺東縣太麻里鄉大王村 | 1. 具備十字繡能力並於書面資料附至少1件十字繡製品之圖片(實品於甄選當日自行攜帶)。
2. 具有對平面圖形概念掌握的敏感度。 3. 具有強烈傳承學習及推廣意願者。 4. 願意配合傳習計畫執行、上課時間、藝師教學。 |
(一)考試方式:
1. 請每位考生自備中格十字布(至少10×10公分)、剪刀、針及繡線(繡線要有至少兩種顏色)。 2. 將考題之圖案以十字繡方式表現,圖案由陳利友妹藝師當場公布。 3. 考試時間為1小時。 (二)評分內容: 1. 圖形概念掌握。50% 2. 製作手法技巧。30% 3. 作品工整。20% 4. 總評分須達70分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