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一、 目的:
為符合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並擴大參與對象,特辦理「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計畫。
二、 主辦單位:
教育部。
三、 承辦單位: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四、 收件及錄取通知時間:
(一) 收件時間:111 年 5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共計 2 個月,收件後以EMAIL通知)。
(二) 錄取通知時間:111 年 10 月 1 日前(以 EMAIL 或簡訊通知)。
五、 徵選規定:
(一) 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務必先依文章內容確實評估為適合學生朗讀或成人朗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適合學生朗讀」或「適合成人朗讀」。
(二) 為利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參賽者查詢辭典和聆聽詞目發音,朗讀文章之漢字主要以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之漢字為準。
(三) 以下情形得以「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書寫:
1. 擬聲、擬態詞。
2. 外來詞以「逆推本調」的方式標註。惟實際口語中,因已將外來詞調整為臺灣閩南語之音韻結構,書寫亦符合臺羅之規範,故不須另用空心引號『』標註。如:oo-tóo-bái、ùn-tsiàng。
3. 無方音差且漢字尚未普及之虛詞 。
4.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未收錄且漢字尚未有共識之語詞。
(四) 字數:700 至 750 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五) 參選作品請繳交 word 檔及 pdf 檔格式各 1 份。
(六) 文章請提供作者欲刊登之署名(本名或筆名)之臺羅拼音。
(七) 檢附聯絡資訊(含姓名、電話、郵寄地址、電子郵件信箱)。
六、 徵選限制:
(一) 為求語文推廣成效,投稿文件著重原創性,曾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如演講稿、其他徵文活動等等),或曾經獲得其他單位發給獎項之作品不得參選。
(二) 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翻譯、臨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三)為維護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比賽之公平性,入選者不得逕自發布文稿內容。
(四) 違反規定者,經查證屬實,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撤銷入選資格;已發之稿費,應予繳回。
七、 收件方式:
採電子郵件傳送至活動專屬信箱: koksailongthok@gmail.com收件後將以電子郵件告知。
八、 評審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 聘請委員評審。
(二) 作品評審期間,不受理有關評審之查詢。
(三) 若違反徵選規定與限制,將不予受理。
(四) 入選作品經通知後,請提供著作財產權授權協議書 1 份(格式如附件1),並可獲得主辦單位提供之稿費每篇新臺幣 900 元整。如未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協議書者,入選作品不予採用。
(五) 如投稿人為未成年者(未滿20足歲),入選作品經通知後,請提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1份(格式如附件2)。
(六) 承辦單位具修改權,若不同意修改者,請勿投稿。
(七) 入選作品將優先作為以後年度(非徵稿當年度)之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比賽文章;惟配合年度競賽文章之需求或其他考量,徵稿之入選作品仍有可能不用於競賽文章。
九、 聯絡資訊:
111年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活動小組
電話:(04)2218-3815曾小姐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12:00,13:30-17:30
相關連結:
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相關競賽:
- 111年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111年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11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計2個月,收件後以EMAIL通知) 入選作品經通知後,請提供著作財產權授權協議書1份(格式如附件1),並可獲得主辦單位提供之稿費每篇新臺幣900元整。 字數:700至75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 110年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110年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10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計2個月)。 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閱讀或成人閱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學生朗讀組」或「成人朗讀組」。 為利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參賽者查詢辭典和聆聽詞目發音
- 教育部。109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教育部。109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09 年 5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共計 2 個月)。 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朗讀或成人朗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適合學生朗讀」或「適合成人朗讀」。 為利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參賽者查詢辭典和聆聽詞目發音,朗讀文章之漢字主要以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之漢字為準。
- 教育部106年「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一、目的: 為符合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並 擴大參與對象,特辦理「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計畫。
全國語文競賽相關競賽:
- 113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113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3年9月25日至10月18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以直轄市、縣(市)為競賽單位,由直轄市、縣(市)自由推派競賽隊伍參賽,亦可辦理初/複賽以遴選參加全國決賽之隊伍 各競賽單位參加全國決賽時,各語言各組以1隊為限
- 112年全國語文競賽112年全國語文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2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決賽辦理時間: 112年11月25日至26日(星期六、日)2天舉行 決賽地點: 高雄市立新莊高級中學(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 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三路110號)
- 112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112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2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獲得特優隊伍發給獎座1座,每名競賽員發給獎狀 辦理時間: 112年11月25日舉行 競賽地點:高雄市立左營國民中學(競賽區)及高雄市立左營區新光國民小學(休息區)
- 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 競賽報名: 各競賽單位應於111年9月26日至10月21日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辦理時間: (暫定)111年12月4日(星期日)舉行。 競賽地點: 新竹市光復高級中學及新竹市立三民國民中學(暫定,實際競賽地點視報名隊數安排)
- 111年全國語文競賽111年全國語文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1年9月26日至10月21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決賽辦理時間: 111年12月3日至5日(星期六、日、一)3天舉行。 決賽地點: 新竹市光復高級中學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53號) 新竹市立三民國民中學 (新竹市中央路345號)
- 111年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111年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11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計2個月,收件後以EMAIL通知) 入選作品經通知後,請提供著作財產權授權協議書1份(格式如附件1),並可獲得主辦單位提供之稿費每篇新臺幣900元整。 字數:700至75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 110年全國語文競賽110年全國語文競賽 各競賽單位應於110年10月中旬(時間另行通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 初賽:學生組除原住民族語項目外,直轄市得以區為競賽單位;縣(市)得以鄉(鎮、市、區)為競賽單位辦理學生組初賽,但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得視情況辦理。 複賽:以直轄市、縣(市)為競賽單位。
- 110年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110年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10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計2個月)。 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閱讀或成人閱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學生朗讀組」或「成人朗讀組」。 為利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參賽者查詢辭典和聆聽詞目發音
- 教育部。109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教育部。109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 收件時間:109 年 5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共計 2 個月)。 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朗讀或成人朗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適合學生朗讀」或「適合成人朗讀」。 為利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參賽者查詢辭典和聆聽詞目發音,朗讀文章之漢字主要以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之漢字為準。
- 教育部106年「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一、目的: 為符合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並 擴大參與對象,特辦理「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計畫。
延伸閱讀:
- 教育部111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徵稿活動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日臺教社(四)字第1112402134號函辦理。 二、為符合全國語文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教育部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徵稿活動。 三、重要資訊如下: (一)徵稿時間:111年5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二)錄取通知時間:111年10月1日前(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 (三)收件方式:一律採電子郵寄,請寄至活動專屬信箱:koksailongthok@gmail.com。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活動專線(04)2218-3815。 (四)注意事項: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朗讀或成人朗讀,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學生朗讀組」或「成人朗讀組」。 (五)徵選作品一經採錄,每篇稿費為新臺幣900元。相關規定及細節,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ntcu.edu.tw/taiwanese/koksailongthok/ )查詢。
- 111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文章一、為符合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之競賽宗旨,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教育部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徵稿活動,請鼓勵所屬踴躍投稿,尤以撰寫適合國中小學生朗讀之文章為佳。重要資訊如下: (一)徵稿時間:111年5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二)錄取通知時間:111年10月1日前(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 (三)收件方式:一律採電子郵寄,請寄至活動專屬信箱:koksailongthok@gmail.com。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活動專線(04)2218-3815。 (四)注意事項: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朗讀或成人朗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學生朗讀組」或「成人朗讀組」。 (五)徵選作品一經採錄,每篇稿費為新臺幣900元。相關規定及細節,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ntcu.edu.tw/taiwanese/koksailongthok/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