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
一、徵選資格:
- 凡出生或曾設籍本縣以及在本縣就學、工作、居住六個月以上者。
- 雖非本縣籍作者,但其作品以描述宜蘭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
二、徵選類別:
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本、文藝評論(含書評)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
三、作品字數:
- 詩以四十至六十首或一千至一千五百行為原則。其餘各類篇數不拘,總字數五萬至八萬字之間為原則。作品集得視該作品字數出版個人單行本或數人合集。
- 圖畫故事書頁數以一百頁以內為原則。
- 作品得視文稿需要加入手繪插圖、照片使圖文並茂,請於送件時一併繳交。手繪插圖、照片等應附圖說。內文照片以50幀為原則,若為數位相片應以300 dpi以上存檔並標示對應文稿之章節段落。相關圖檔俟入選後併送文化局。
四、報名方式:
-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15日止,逾期送件不予受理,並於截止日起二個月內公佈徵選結果。
- 報名表索取:請逕洽文化局文學及圖書資訊科,或至文化局網站 http://www.ilccb.gov.tw下載。 (洽詢電話:03-9322440#203)。
- 請將作品以A4紙張規格(直式橫書雙面列印,字體以新細明體或標楷體14級字,需編列目錄及逐頁編列頁碼,稿件不得署名或附任何註記及符號),左側裝訂一式五份,連同稿件電子檔、報名表及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例:身分證、戶籍謄本、學生證或工作證明),並於信封上加註「宜蘭縣作家作品集徵集」字樣,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文化局文學及圖書資訊科收(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稿件電子檔可燒錄光碟或以電子郵件寄至 literature@mail.e-land.gov.tw。
相關連結:
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相關競賽:
- 111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111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15日止,逾期送件不予受理,並於截止日起二個月內公佈徵選結果。 徵選類別: 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本、文藝評論(含書評)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 凡出生或曾設籍本縣以及在本縣就學、工作、居住六個月以上者
- 110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110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凡經入選作品,每集由文化局提供獎金三至五萬元,出版作品後並贈送作者二十冊(不另支付作者版稅及其他費用)。 徵選類別: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本、文藝評論(含書評)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
- 109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徵選109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徵選 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加註「宜蘭縣作家作品集徵集」字樣,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文學及圖書資訊科。 本活動徵選類別以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本、文藝評論(含書評)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詩以四十至六十首或一千至一千五百行為原則。入選作品提供獎金新臺幣三至五萬元。
- 108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徵選徵選類別為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本、文藝評論(含書評)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歡迎出生或曾設籍本縣以及在本縣就學、工作、居住六個月以上者;或雖非本縣籍作者,但其作品以描述宜蘭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踴躍提供稿件參加。入選作品由文化局出版,作者可獲贈作品二十本及獎金五萬元。
延伸閱讀:
- 112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徵選一、宗旨:為保存並推廣文學作家之作品,提供文學愛好者欣賞及研究者參考,藉以改善藝文創作環境,鼓勵優秀藝文人士。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承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簡稱文化局) 三、徵選資格: 凡出生或曾設籍本縣以及在本縣就學、工作、居住六個月以上者。 雖非本縣籍作者,但其作品以描述宜蘭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 四、徵選類別: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本、文藝評論(含書評)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 五、作品字數: 詩以四十至六十首或一千至一千五百行為原則。其餘各類篇數不拘,總字數五萬至八萬字之間為原則。作品集得視該作品字數出版個人單行本或數人合集。 圖畫故事書頁數以一百頁以內為原則。 作品得視文稿需要加入手繪插圖、照片使圖文並茂,請於送件時一併繳交。手繪插圖、照片等應附圖說。內文照片以50幀為原則,若為數位相片應以300 dpi以上存檔並標示對應文稿之章節段落。相關圖檔俟入選後併送文化局。 六、 參選作品應注意事項: 為使評審順利,應徵作品一律以電腦繕打,來稿影印模糊致辨識困難者,恕不收件;內容不符或資料不齊者,將不列入評選。 應徵之作品集以中文寫作為原則,以作者未曾結集出版之作品為限。 作者參加徵選每年作品以一件為限(合集不在此限),送件作品概不退件,請參選者自行留底稿。 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選者,取消參選資格,已獲稿酬將另行追回。為避免作品涉及違反著作權法或侵害他人權利,作者應事先取得相關人員或單位之授權,若涉及法律糾紛,由作者自行負責。 未公布入選名單前及入選作品一年內,作者不得將該作品集另行出版。 入選作品編印成專集,除致贈相關單位外,將於各政府出版品展售書店及文化局通路書店委售,推廣宣傳。 當年度獲入選出版作品之作家,未來兩年不得再參加徵選。 【投稿事宜洽詢】 TEL:(02) 8692-5588 分機5327 吳小姐 Email: unitas.sup@gmail.com(信件主旨請註明「 112年宜蘭縣作家作品集徵集 」) 比賽網站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3JYbkTXiENW3wMcblPFfxkT73_dktqTx/view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辦理111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徵文,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15日截止,歡迎投稿。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辦理111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徵文,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15日截止,以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本、文藝評論(含書評)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入選作品提供獎金新臺幣三至五萬元。詳細活動內容請洽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