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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徵選

網址:http://bhuntr.com/tw/competitions/72r130ruyempvzrjuo

112年「蘭陽文學叢書作家作品集」徵選

一、宗旨:為保存並推廣文學作家之作品,提供文學愛好者欣賞及研究者參考,藉以改善藝文創作環境,鼓勵優秀藝文人士。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承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簡稱文化局)
三、徵選資格:

凡出生或曾設籍本縣以及在本縣就學、工作、居住六個月以上者。

雖非本縣籍作者,但其作品以描述宜蘭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

四、徵選類別:散文、詩、小說、報導文學、兒童文學創作、劇本、文藝評論(含書評)等現代文學作品之創作為主。

五、作品字數:

詩以四十至六十首或一千至一千五百行為原則。其餘各類篇數不拘,總字數五萬至八萬字之間為原則。作品集得視該作品字數出版個人單行本或數人合集。

圖畫故事書頁數以一百頁以內為原則。

作品得視文稿需要加入手繪插圖、照片使圖文並茂,請於送件時一併繳交。手繪插圖、照片等應附圖說。內文照片以50幀為原則,若為數位相片應以300 dpi以上存檔並標示對應文稿之章節段落。相關圖檔俟入選後併送文化局。

六、 參選作品應注意事項:

為使評審順利,應徵作品一律以電腦繕打,來稿影印模糊致辨識困難者,恕不收件;內容不符或資料不齊者,將不列入評選。

應徵之作品集以中文寫作為原則,以作者未曾結集出版之作品為限。

作者參加徵選每年作品以一件為限(合集不在此限),送件作品概不退件,請參選者自行留底稿。

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選者,取消參選資格,已獲稿酬將另行追回。為避免作品涉及違反著作權法或侵害他人權利,作者應事先取得相關人員或單位之授權,若涉及法律糾紛,由作者自行負責。

未公布入選名單前及入選作品一年內,作者不得將該作品集另行出版。

入選作品編印成專集,除致贈相關單位外,將於各政府出版品展售書店及文化局通路書店委售,推廣宣傳。

當年度獲入選出版作品之作家,未來兩年不得再參加徵選。

【投稿事宜洽詢】
TEL:(02) 8692-5588 分機5327 吳小姐
Email: unitas.sup@gmail.com(信件主旨請註明「 112年宜蘭縣作家作品集徵集 」)
比賽網站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3JYbkTXiENW3wMcblPFfxkT73_dktqTx/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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