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加減之間」台中雕塑獎

112年「加減之間」台中雕塑獎

 總獎金: 22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2023-06-15 ~ 2023-06-21

主辦單位: 台中市雕塑學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80-762-280(華小姐)

主辦單位Email:taichungsculpture@gmail.com

壹、目的:

拔擢雕塑創作人才,鼓勵雕塑創新。

貳、指導單位︰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

台中市雕塑學會

112年「加減之間」台中雕塑獎

112年「加減之間」台中雕塑獎

參、徵件類別:

雕塑

肆、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或在臺居住證明。

二、參賽作品須為民國 110年以後(含民國 110 年)之創作,且不曾參加競賽得獎(本展覽及其他競賽並同時獲得入選以上之獎項者,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三、每人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

四、因場地有限,吊掛性或裝置性作品請勿投件,恕不受理。

五、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重作、臨摹、冒名頂替、損害他人著作權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若有上開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告之,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予以收回。

伍、送件方式(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

一、初審

( 一 ) 將送件資料以中型信封(約 24.5×33.5 公分)裝寄︰「40763 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72-52號 / 台中市雕塑學會收」,信封上註明「參加台中雕塑獎」。

( 二 ) 作品相片務求清晰(宜洽請專業人員拍攝),參賽作品完整全貌相片浮貼於送件表(三-1)。其餘簡章要求之送件資料相片四張(含多張局部特寫、系列作品單件、不同角度拍攝等)每張分別浮貼於送件表(三-2),並裝訂於左上角。

( 三 ) 每件作品須附送件表(一)、(二)、(三-1)、(三-2)紙本。

( 四 ) 為收件初審結果,請於報名信封內附平信回郵信封,黏貼郵票並著明收件人姓名(參賽者)、郵遞區號、地址、電話,寄件人「台中市雕塑學會」,地址「40763台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72-52號」,供主辦單位寄送初審結果信件。

( 五 ) 簡章及送件表請自行至台中市雕塑學會臉書粉絲專頁 https://reurl.cc/Z1kgzg下載使用,或於大墩文化中心、屯區藝文中心、港區藝文中心、葫蘆墩文化中心免費索取紙本簡章及送件表。

二、複審、決審

( 一 ) 初審入圍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參賽者檢送作品原件至大墩文化中心參加複審, 逾期視同放棄。

( 二 ) 立體雕塑作品請加墊保護妥為固定,外以堅固木箱裝運。組合作品另應於箱外加貼組裝完成相片。作品於郵運過程中發生之毀損由作者自行負責,親送由佳。

( 三 ) 作品送件需附「送件表(二)」並黏貼於作品適當處。

( 四 ) 作品內容及展示方式,須與「初審檢送資料」一致。

陸、作品規格

類別 初審檢送資料 複審送件規格
雕塑 1. 紙本送件表。2. 8×10 吋相片四張 (四個不同角度拍攝)。 1. 參賽作品原件長、寬、高加總不得超過350 公分(含基座),重量不得超過 200公斤。2. 作品內容及展示方式、參考作品規格詳見「伍、送件方式,二、複審(四)」。

3. 請以堅固木箱裝運,外箱請貼組裝完成相片。

註:

一、初審送件資料,概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二、初審送件,局部放大照片數量依規定辦理,超過規定數量者,由主辦單位逕行挑選符合規定數量之相片參與審查。

三、送審作品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包裝安全,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責。

四、作品不符合本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

柒、展覽

一、展覽展出所有入選以上(含入選)得獎作品。

二、所有入選以上(含入選)得獎作品應參與展出,於得獎名單公告後至展覽結束前不得提借或退件。

三、主辦單位負責整合並協調展覽空間,並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作品布展彈性, 得獎人(含入選)之展出內容應與參與評審之得獎內容相符。

四、作品展出有安全顧慮者,主辦單位得要求作者親自到場協助布展,或不予展出。

捌、作業時程

作業階段 預訂時程 備註
徵件簡章公告期間 112 年 02 月 01 日-112 年 06 月 15 日 112年02月01日起於台中市雕塑學會臉書粉絲專頁公告; 紙本簡章自112年02月起於大墩文化中心、屯區藝文中心、港區藝術中心、葫蘆墩文化中心免費索取。
初審收件 112 年 06 月 15 日 - 06 月 21 日, 計7天 郵戳為憑(提早或逾期送件,不符本簡章規定,恕不受理及退件)
初審 112 年 07 月 01 日 (星期六) 入圍名單於台中市雕塑學會臉書粉絲專頁公告,並個別通知。
複審收件 112 年 07 月 15 日-07 月 16 日,計 2 天 收件地點於大墩文化中心 早上9:00至下午17:00 (逾期視同放棄)
複審 112 年 07 月 22 日 早上
決審 112 年 07 月 22 日 下午
成績公佈 112 年 07 月 23 日前 得獎名單於台中市雕塑學會臉書粉絲專頁,並個別通知。
展覽 112 年 09 月 02 日- 09 月 13 日 於大墩文化中心展出(展場依空間可行性及檔期安排狀況調整)
頒獎典禮 112 年 09 月 03 日 (星期日) 下午 2:00 請得獎者提早到達
展出作品退件 112 年 09 月 14 日 早上 9:00 至 12:00

註:作業時間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並即時於台中市雕塑學會臉書粉絲專頁公告。

112年「加減之間」台中雕塑獎

112年「加減之間」台中雕塑獎

玖、獎勵

各類別分設獎項

一、金牌獎:1 名,奬金新臺幣 10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二、銀牌獎:1 名,奬金新臺幣 7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三、銅牌獎:1 名,奬金新臺幣 5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四、入選若干名,各發給入選證書乙紙。

五、各獎項(含入選)均得從缺。得獎人(含入選)均發給展覽專輯一冊。

拾、作品安全及保險

一、保險:保險期間自作品收件日起至退件截止日止。

複審評審前,每件作品一律以新臺幣 2 萬元為送件之原件作品保額(最高賠償金額)。

作品出險時以投保金額為理賠上限。

二、展覽期間,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等原由,導致作品於裝卸時受損,或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受損者,不負賠償之責。

拾壹、退件

一、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於展覽結束後辦理退件。由作者自行辦理退運事宜。

二、逾 112 年 09 月 14 日仍未領取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並逕行處理。

拾貳、授權及其他事項

一、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及審查結果。

二、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倘被發現參賽資格不符者,或有抄襲或損害他人著作權、損害他人權益之情事者,若經評審委員會議認定有抄襲或損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含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等)。

三、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著作財產權需因應主辦單位當次展覽展示、出版及推廣等需求,授權主辦單位(含其委託者)利用,包括︰公開展示權、編輯權、散布權、重製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文宣品發行及販售。

四、入選以上(含入選)作者授權主辦單位為研究、推廣雕塑等非營利目的,得自行或委託第三人拍攝及錄製相關影音(像)成果,並授權主辦單位為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利用,包括︰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散布權、重製權等權利,及為研究、推廣雕塑等非營利目的得再授權他人利用。

五、參賽者於報名表上所填寫之創作理念,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及本活動相關之印刷、網站及其它公共使用。倘參賽者所提供之創作理念有引用他人文字,請自行於送件前取得相關授權同意,若事後涉及相關法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入選以上(含入選)作者同意展覽現場開放民眾於無腳架、無閃光燈條件下攝影。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 台中市雕塑學會臉書粉絲專頁

八、簡章及送件表請自行至台中市雕塑學會臉書粉絲專頁 https://reurl.cc/Z1kgzg下載使用,或於大墩文化中心、屯區藝文中心、港區藝文中心、葫蘆墩文化中心免費索取紙本簡章及送件表。

拾參、聯絡窗口

一、地址:40763 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72-52號

二、電話:0980-762280 華小姐

三、Email: taichungsculptur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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