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助你快樂,HAPPY GO!」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圖文徵稿比賽

112年「助你快樂,HAPPY GO!」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圖文徵稿比賽

 總獎金: 7200

最高獎金: 15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7-31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主辦單位電話: 07-792-8608分機2035(王小姐)

主辦單位Email:qing2233@kcg.gov.com

導言

繪畫可以幫助人們表達心中的想法,透過繪畫的創作過程,讓不同年齡層及不同認知能力的人都能自在地去感受、去表達,使許多難以用言語或文字表達的心情,都得以展現。

在後疫情時代,歷經了沉悶的時刻,我們逐漸能夠邁開步伐重新找尋生活的樣態,期盼能透過回想過去的正向經驗,喚醒活力也增加生活價值感,並能以更正向的態度展開新生活。

因此,我們想邀請您分享過去的快樂經驗,這些記憶或許是日常點滴,也或許是出乎意料的驚喜,又或許是溫暖人心的故事,這些經驗帶給您什麼樣的感受及什麼樣的影響呢?

請透過繪畫並輔以文字說明,分享屬於您的快樂時光吧!

計畫目的:

希望透過圖文徵稿活動,讓參與的國中學生能夠回憶並分享正向的助人經驗,並藉此反思助人經歷能帶給自身的啟發與療癒感受。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徵稿期間:

即日起至7月31日(一)止

參賽資格:

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一至三年級學生(111學年度在學)

活動內容

一、活動類型:

圖文徵稿比賽

二、活動主題:

以「助你快樂,HAPPY GO!」為主題,邀請參與成員分享助人經驗(志工活動、日常生活中幫助他人),反思在助人過程中自己有什麼感受。

三、參賽規格:

(一)每一參賽者需提供一份作品,包含圖片及文字說明,每人限一件作品,須自行創作。

(二)手繪及電腦繪圖皆可,需附上80-100字的文字說明本次創作理念 (可另行於創作說明表(附件2)書寫),手繪請以4開(4K)圖畫紙大小(54.5cm x39.3cm)繪製,若圖片以電子檔繳交者,規格為:jpg、jpeg或png格式,解析度不可低於300kpi。

四、繳交資料:

(一)徵稿比賽報名表(附件1)

(二)參賽作品:含畫作及文字說明(附件2),手繪請以紙本繳交、電腦繪圖則繳交電子檔

(三)徵稿比賽聲明書(附件3)

(四)參賽作品授權書(附件4)

(五)活動滿意度調查表(附件5)

(六)核章學生證、在學證明或111學年度畢業證書之影本 (僅供本局驗證參賽資格使用,擇一提供即可)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7月31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

1 .親送:將作品及上述文件整理後,一併送至鳳山區鳳頂路225號2樓(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衛中心鳳山分區)。

2 .郵寄:將作品及上述文件整理後,以掛號方式寄送至「鳳山區鳳頂路225號2樓」,並請註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衛中心鳳山分區 王小姐收」;另電腦繪圖作品可將圖片及文件檔一併燒錄成光碟,並於碟片封面註明「圖文徵稿活動¬-學生組-參賽者姓名」掛號寄出。

3 .電子郵件寄送:將電子繪圖及上述文件掃描後一併寄送至 qing2233@kcg.gov.com,並於信件主旨備註「圖文徵稿活動-學生組-參賽者姓名」。

六、評選標準及評選方式

(一)評選標準

1 .繪畫技巧、設計及創意(40%)

2 .主題關連性(30%)

3 .圖片作品與文字的一致性(30%)

(二)評選方式:本局將邀請藝術類及精神科專業背景人員擔任評選委員,並召開會議進行評選。

七、獎勵方式

(一)獎項及獎勵

獎項 人數 獎勵品
第一名 1名 禮券1,500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 1名 禮券1,200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 1名 禮券1,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 7名 禮券500元+獎狀乙紙

(二)得獎者將公告於本局網站,並頒予等值獎勵品及獎狀。另將採用得獎者之作品作為本局宣導品之圖案印製,並於辦理宣導活動時(如大型設攤宣導、網絡局處宣導等)進行發放,透過此方式鼓勵本市學生多關注心理健康議題與分享自身助人經驗。

八、注意事項

(一)請確實遵守本辦法之相關規定及繳件方式要求,方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如資料不實或不符,視同放棄本活動相關權利。

(二)凡徵選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創作者(著作人)須同意於得獎公布後,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享有一切刪改、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以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之權利,並可授權製作相關周邊商品以及安排各類型媒體宣傳發表、商品販售、成冊出版、自行再版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均不另行通知及致酬。

(三)參賽之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且未公開發表之版本,並無侵害他人著作權、專利權、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涉及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等情事;若經查證違反屬實,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主辦單位可取消其比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或禮券)、獎狀及相關所得。

(四)凡參加本活動者,不得以非正當手段影響比賽進行與結果,如違反屬實,主辦單位可取消其比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或禮券)、獎狀及相關所得。

(五)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並保留原始檔。

(六)所有參賽者之參賽作品、創作理念等,均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擇優於相關活動發表使用。

(七)如因作品未妥善包裝、郵寄時間延誤、郵資不足、遺失、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賽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八)主辦單位對徵選活動所有文件、內容保有最終解釋權,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活動網站上,不另行通知。

(九)有關本活動相關疑義,可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30~下午17:00洽詢本局社區心衛中心王小姐,連絡電話:07-7928608#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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