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
一、 核備文號:
教育部體育署112年4月10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20013549號函。
二、 宗 旨:
提倡我國小學生多元化參加課外體育活動,培養擊劍運動興趣,增強體能,發掘基層潛在的優秀擊劍選手,特舉辦本比賽。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
五、 協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六、 比賽日期:
112年6月9日至11日。
七、 比賽地點:
臺北體育館1樓(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八、 比賽項目:
(一) 高年級男鈍個人、高年級男銳個人、高年級男軍個人、高年級女鈍個人、高年級女銳個人、高年級女軍個人
(二) 中年級男鈍個人、中年級男銳個人、中年級男軍個人、中年級女鈍個人、中年級女銳個人、中年級女軍個人
(三) 低年級男鈍個人、低年級男銳個人、低年級男軍個人、低年級女鈍個人、低年級女銳個人、低年級女軍個人
(四) 男鈍團體、男銳團體、男軍團體、女鈍團體、女銳團體、女軍團體
九、 報名資格及辦法:
(一) 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擊劍校隊(社團),以學校為單位,年級組別依111學年度認定。
(二) 選手須持有中華民國擊劍協會有效選手證號。
尚未申請選手證者請至網頁進行註冊 https://reurl.cc/AKo7XE。
112年度尚未繳費者請至繳費系統進行繳費 https://reurl.cc/MbxjGn。
(三) 個人賽:可跨劍種至多兩項;不可跨年級參賽。如遇賽程衝突由選手自行決定參賽項目。
團體賽:不可跨校組隊。團體賽每項每校限報一隊,成員必須為個人賽參賽選手,不限劍種。不分年級可同組競賽。
(四) 報名費:個人賽每人每項新台幣700元整;團體賽每隊每項新台幣2000元整(含保險費)。
(五) 經報名後(除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已報名者若因重大事由無法出賽,須事先以書面通知本會,不得無故放棄比賽;如放棄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六) 無故棄賽者主辦單位得依FIE規則o.56.3之精神罰款其所屬單位新台幣1000元整,未完成繳納罰金前暫停其所屬單位所有選手的比賽。
(七)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5月24日截止,請至本會官網「報名與繳費」 https://reurl.cc/e6Vrnm專頁登錄報名資料,並將報名表掃描檔(須加蓋校印或學務處證明章)傳送Email至本會信箱,主旨請寫明「112年國小盃報名-單位名稱」。報名表列印方式請參考操作手冊 https://reurl.cc/VjvMmn。
(八) 報名聯絡人:劉潔明先生、温婷鈞小姐,E-Mail: taipeifencing2@gmail.com,電話:(02)8772-3033
(九) 報名截止日期至112年5月26日期間內修改報名資料需來函本會,繳付2倍報名費後使得修改報名資料;增加報名者可於本會線上報名系統逕行登錄,需付3倍報名費。
十、 賽程:
112年6月09日(五)
高年級男銳、中年級女銳、低年級男銳、高年級女鈍、中年級女軍、低年級女鈍
高年級男軍、中年級男鈍、低年級男軍
112年6月10日(六)
高年級男鈍、中年級男銳、低年級男鈍、高年級女銳、中年級男軍、低年級女銳
高年級女軍、中年級女鈍、低年級女軍
112年6月11日(日)
男鈍團體賽、男銳團體賽、男軍團體賽、女鈍團體賽、女銳團體賽、女軍團體賽
※選手檢錄時間為比賽當天上午8:00開始,8:30檢錄完畢並準時開賽。
十一、 比賽規則:
依據FIE國際擊劍總會及中華民國擊劍協會公告最新競賽規則進行,高年級組實施消極比賽規則。
十二、 競賽辦法:
※低中年級組競賽用劍為0號劍,高年級組競賽用劍為成人劍。
個人賽:
(一) 預賽採分組循環,複、決賽採單淘汰制。
(二) 中低年級循環賽每場5點/競賽時間2分鐘。複、決賽每場10點,鈍、銳劍分3回合,每回合2分鐘中場休息1分鐘;軍刀分2回合,在某一選手取得5點後休息1分鐘。
(三) 高年級循環賽每場5點/競賽時間3分鐘。複、決賽每場15點,鈍、銳劍分3回合,每回合3分鐘中場休息1分鐘;軍刀分2回合,在某一選手取得8點後休息1分鐘。
團體賽:
(一) 各校排名,視該校在個人賽成績最好的3名運動員名次積分累加之和,以積分總和最低者優先排名;如果有兩個或多個參加學校積分相同,則以隊伍中個人名次最好的隊伍名次在前。
(二) 積分:第1名1分,第2名2分,第3名3分,以此類推;如未參加該劍種個人賽者,其積分為最後一名積分加1分計算。
(三) 每場45點分9回合,每回合2分鐘。
十三、 器材規定:
(一) 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須符合國際擊劍總會規則之規定。運動員應自備符合國內賽事規定之裝備和器材參加比賽,劍服、劍褲、面罩、小背心須達到350牛頓抗力以上,未符合標準者不得上場比賽。
(二) 本次競賽無賽前器材檢驗,比賽選手自備合格劍具、裝備由場上裁判檢核。
(三) 比賽裝備劍具請運動員自備,並準備上場的第二把(含以上)的預備器材,沒有預備器材,依規則之第一類罰則處罰之。
十四、 獎勵:
(一) 個人賽各項比賽冠軍、亞軍、季軍(3、4名並列)頒發獎牌及成績證明書,第五名至第八名頒發成績證明書乙份(各單項報名人數不足十二人者,則不頒第五名至第八名成績證明書)。
(二) 團體賽各項比賽冠軍、亞軍、季軍(3、4名並列)頒發獎盃乙座、獎牌及成績證明。各項隊數不足3隊不予開賽;3隊取2名、4隊取3名(需賽出),以此類推。
(三) 獲獎選手於領獎時須穿著劍服、劍鞋或隊服、運動鞋。服裝未符規定者不得上台領獎。
(四) 為鼓舞參賽團隊並提倡運動員精神,本賽事設立個人及團體特別獎項。由大會審判委員、裁判長、競賽組長於賽事期間進行評比。
(五) 個人獎項及評比原則:每獎項只取一名,可從缺。
- 最佳新人獎:初次參加國小盃即獲得冠軍。
- 敢鬥獎:個人賽成績前八名內,面對對手拼搏至最後一刻仍不放棄,展現奮戰的精神。
- 禮儀獎:個人賽成績前八名內,賽前賽後展現極佳的擊劍動作禮儀,紀律表現優良,足堪楷模。
- 進步獎:個人賽成績前八名內,與上屆相比名次躍進最多者。
- 教練獎:指導選手獲得獎牌數量最多者,如數量相同依較高名次數量多者優先。
(六) 團體獎項及評比原則:
- 團體新人獎:第一次報名團體賽之學校單位。
- 最佳參與獎:單位報名參賽人數最多者。
- 團隊成長獎:單位報名參賽人數前五名,且與上屆人數相比增長最多者。
- 成績進步獎:團體賽成績前三名內,並與上屆相比名次躍進最多者。
- 團體總錦標:單位個人加團體總成績最優勝者。
- 精神總錦標:服裝禮儀、團隊精神、比賽秩序、紀律表現最佳者。
(七) 本次競賽成績提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
十五、 申訴
(一) 有關本賽事競賽爭議申訴案件,應依據國際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若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次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提出書面申訴(如附件一),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隊教練簽名或蓋章,向裁判長正式提出。
(二) 有關參賽選手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申訴,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該場次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提出書面申訴(如附件二),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隊教練簽名或蓋章,向主辦單位正式提出。
(三) 任何申訴均應繳交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未成立時,沒收其保證金。
十六、 運動禁藥管制相關規定
(一) 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於國家級運動員,皆可能接受藥檢。
(二) 依據「治療用途豁免國際標準(ISTUE)」,國家級運動員因治療用途欲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前,應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TUE)」申請,取得核可後方可使用。
1. 使用「隨時禁用(賽內與賽外)物質或方法(S1~S5、M1~M3、P1)」:無論是否參賽,應儘速提出申請。尚未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2. 賽內期 〔指運動員表定參賽之前一日的午夜前(23:59)起算直到比賽與檢體採集流程結束為止〕使用「限賽內禁用物質(S6~S9、P1)」: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3. 符合特殊情況時(如:緊急醫療等)得於使用後提出回溯性TUE申請或申請截止日期後提出申請,詳見下方「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三) 本次賽事TUE申請截止日期為5月9日。
(四) 運動禁藥相關內容:
1. 禁用清單
2. 治療用途豁免申請
3. 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4. 採樣流程
5. 其他藥管規定
十七、 附則:
(一) 領隊會議於112年6月9日上午8:20在比賽場地召開。
(二) 各參賽項目報名人(隊)數,個人賽須滿5人、團體賽需滿3隊予以開賽。
(三) 檢錄完成後無故棄賽,則罰鍰其所屬單位新台幣1000元整,罰金未繳清前該單位不得報名擊劍協會主辦之各級排名積分賽,並公告於協會網站。
(四) 各比賽劍道,嚴格控管人員進入,除裁判及參賽選手,其餘人員請於休息區或看台上觀看比賽。(預賽只有比賽選手能進場,複賽能有一名教練進場指導。)
(五) 每場比賽於第二次唱名後一分鐘,與賽選手仍未出席者,即以棄權論。
(六) 已報名參賽選手若因重大事由無法出賽,請事先以書面通知本會,不得無故放棄比賽。
(七) 報名表所填列之個人資料為本次賽會統一辦理投保,不另作其他用途。
(八) 如於報名時提供錯誤資訊,需補發成績證明如單位名稱等,將加收行政費用新臺幣200元。
十八、 為維持會場秩序,讓賽事公平順利進行,特別提醒參賽人員務必遵守下列紀律規定:
(一) 非上場比賽選手或指導教練不得進入比賽場地。
(二) 初賽時教練不得進入比賽場地指導選手。
(三) 比賽進行中,任何人不得有任何行為(包含聲音、動作)干擾選手表現及裁判判決。
十九、 為強化性騷擾防治,本會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電話:02-8772-3033 傳真:02-2778-1663 電子郵件信箱: taipeifencing2@gmail.com
二十、 本賽事防疫規定依照教育部體育署及臺北市政府防疫政策辦理,依政策規定滾動式調整。
二十一、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補充之;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辦理,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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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111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1年4月27日截止。 比賽日期: 111年5月20日至22日。 比賽地點: 新北市板樹體育館 (220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90號) 比賽規則: 依據FIE國際擊劍總會及中華民國擊劍協會公告最新競賽規則進行,高年級組實施消極比賽規則。
- 110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110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截止。 比賽日期: 110年5月21日至23日。 比賽地點: 臺北體育館4樓 (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 報名費: 個人賽每人每項新台幣700元整;團體賽每隊每項新台幣2000元整(含保險費)
- 109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109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 報名截止日期至109年7月27日。 比賽日期:109年8月8日至10日。 報名資格: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低中高年級以108學年度為基準(應屆畢業生可報名),以學校為單位。 宗旨:提倡我國小學生多元化參加課外體育活動,培養擊劍運動興趣,增強體能,發掘基層潛在的優秀擊劍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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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 競賽規程1.比賽日期:113年6月13日至16日。 2.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4樓(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3.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5月27日截止,請至本會官網「報名與繳費」 https://reurl.cc/d7l9ly 專頁登錄報名資料,並將報名表掃描檔(須加蓋校印或學務處證明章)傳送Email至本會信箱,主旨請寫明「113年國小盃報名-單位名稱」。報名表列印方式請參考操作手冊 https://reurl.cc/VjvMmn 。 4.報名聯絡人:劉潔明先生,E-Mail:taipeifencing2@gmail.com 電話:(02)8772-3033 詳細資訊請查閱附件。 注意事項: 1.除參賽學校單位以外,場館內不可懸掛私營企業、俱樂部或單位團體等旗幟或標語。如違反相關規定所衍生之相關費用由違規者自行承擔。 2.各年級組別報名兩項目之選手如遇當日賽程該兩項目同時開賽情形,可於公告賽程表後至6月6日以電子郵件向本會申請擇一項目退費。未於期間內提出概不退費。
- 【轉知】113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主旨:有關協會舉辦「113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檢附競賽規程,惠請 貴單位同意函轉所屬單位及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5月3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30018168號函。 二、比賽日期:113年6月13日(星期四)至16日(星期日),共計3天。 三、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4樓(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四、請 貴單位斟酌所在地區依權責核給路程假,比賽期間請 惠予隨隊人員課務派代公差假俾利參賽。
- 檢送中華民國擊劍協會辦理「113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一、依據中華民國擊劍協會113年5月14日劍協禎字第1130000364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13年6月13日至6月16日(星期四至星期日)。 三、競賽規程請參閱附件。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中華民國擊劍協會劉潔明先生,電話:02-87723033;電子信箱:taipeifencing2@gmail.com。 相關檔案 競賽規程.pdf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6430792b05a2c739e4c4b95.cab
- 112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 每日賽程表每日賽程表如附件,本次國小盃因報名近800人次,部分項目將進行至晚上,提醒參賽人員注意。
- 113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 參賽名單113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 參賽名單 https://x.webdo.cc/manager_admin/new_file_download.php?Pact=FileDownLoad&Pval=62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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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中華民國擊劍協會舉辦112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主旨:有關協會舉辦「112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檢附競賽規程,惠請 貴單位同意函轉所屬單位及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4月10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20013549號函。 二、比賽日期:112年6月9日(星期五)至11日(星期日),共計3天。 三、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1樓(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四、請 貴單位斟酌所在地區依權責核給路程假,比賽期間請惠予隨隊人員課務派代公差假俾利參賽。
- 112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參賽資格 (一) 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擊劍校隊(社團),以學校為單位,年級組別依 111 學年度認定。 (二) 選手須持有中華民國擊劍協會有效選手證號。 尚未申請選手證者請至網頁進行註冊 https://reurl.cc/AKo7XE 。 112 年度尚未繳費者請至繳費系統進行繳費 https://reurl.cc/MbxjGn 。 活動時程 報名截止日期: 112 年 5 月 26 日 比賽日期:112 年 6 月 9 日至 11 日 賽程: 112 年 6 月 09 日(五) 高年級男銳、中年級女銳、低年級男銳、高年級女鈍、中年級女軍、低年級女鈍 高年級男軍、中年級男鈍、低年級男軍 112 年 6 月 10 日(六) 比賽網站 : https://contest.bhuntr.com/tw/8zx0x0jgqloqbc4tga/
- 檢送中華民國擊劍協會辦理「112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一、依據中華民國擊劍協會112年4月21日劍協禎字第1120000323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12年6月9日至6月11日(星期五至星期日)。 三、競賽規程請參閱附件。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中華民國擊劍協會,電話:02-87723033;電子信箱:taipeifencing2@gmail.com。 相關檔案 競賽規程.pdf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445cf0c7ea7927e8103969a.cab
- 112年全國國小盃擊劍錦標賽 競賽規程1.比賽日期:112年6月9日至11日。 2.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1樓(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3.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5月24日截止,請至本會官網「報名與繳費」https://reurl.cc/d7l9ly 專頁登錄報名資料,並將報名表掃描檔(須加蓋校印或學務處證明章)傳送Email至本會信箱,主旨請寫明「112年國小盃報名-單位名稱」。報名表列印方式請參考操作手冊 https://reurl.cc/VjvMmn 。 4.報名聯絡人:劉潔明先生、温婷鈞小姐,E-Mail:taipeifencing2@gmail.com 電話:(02)8772-3033 詳細資訊請查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