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全國夏季室內划船錦標賽暨2022年第六屆曼谷春武里府亞洲室內暨武藝運動會選拔

112年全國夏季室內划船錦標賽暨2022年第六屆曼谷春武里府亞洲室內暨武藝運動會選拔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5-17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划船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73-5755

主辦單位Email:ctara707@ms16.hinet.net

一、 依 據:

教育部體育署112年4月20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120014488號函備查辦理。

二、 主 旨:

為推廣全民運動,落實運動生活化,拓增我國運動人口,發展國內划船動,提昇國內 技術水準,增進國際比賽經驗。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 主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划船協會、中華民國划船協會。

五、 承辦單位: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日不落水上活動有限公司。

六、 協辦單位:

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七、 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6月10日至11日,共計2天。

(各類組比賽時間待報名截止賽程排定後於中華民國划船協會網站公告)。

八、 比賽地點:

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九、 競賽項目:

凡符合各組規定者皆可參加,可跨組(低年級可跨高年級)參賽者每人只限參 加一組個人賽。

1.公開男子組2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公開男子組75.1kg以上 (2)輕量男子組75kg(含)以下

2.公開女子組2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公開女子組65.1kg以上 (2)輕量女子組65.1kg(含)以下

3.公開乙組5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公開乙組男子組75.1kg以上 (3)輕量男子組75kg(含)以下

(2)公開乙組女子組65.1kg以上 (4)輕量女子組65.1kg (含)以下

(國、高中職階段不曾就讀體育班或未曾以划船項目進行獨立招生、甄試及甄審考試之學生。近 2 年未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大運、全中運、大專校院划船錦標賽、全國錦、協會盃之划船項目賽會)

4.高中組男子2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高中男子1年級組 (2)高中男子2年級組 (3)高中男子3年級組

5.高中女子組2000公尺計時排名

(1)高中女子1年級組 (2)高中女子2年級組 (3)高中女子3年級組

6.國中男子組1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國中男子1年級組 (2)國中男子2年級組 (3)國中男子3年級組

7.國中組女子1000公尺計時排名

(1)國中女子1年級組 (2)國中女子2年級組 (3)國中女子3年級組

8.國中乙組1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國中男子組 (2)國中女子組

國中階段不曾就讀體育班或未曾以划船項目進行獨立招生、甄試及甄審考試之學生。

近2年未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中運、全國錦、協會盃之划船項目賽會)

9.國小男子組高年級組 (5~6年級)5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0.國小女子組高年級組(5~6年級)5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1.國小男子組低年級組(3~4年級)3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2.國小女子組低年級組(3~4年級)3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3.男子接力賽:

(1)公開組 (2)公開乙組 (3)高中組 (4)國中組 (5)國小組

每人計時2分鐘共計8分鐘,須於1分50秒交換棒次,以總成績之距離最長者為優勝,惟競賽距離相同時,隊伍名次並列;當名次並列時,將不往前遞補名次。

14.女子接力賽:

(1)公開組 (2)公開乙組 (3)高中組 (4)國中組 (5)國小組

每人計時2分鐘共計8分鐘,須於1分50秒交換棒次,以總成績之距離最長者為優勝,惟競賽距離相同時,隊伍名次並列;當名次並列時,將不往前遞補名次

15.男、女混合接力賽(前兩棒女生2人、後兩棒男生2人):

(1)公開組 (2)高中組 (3)國中組每人計時2分鐘共計8分鐘,須於1分50秒交換棒次,以總成績之距離最長者為優勝。

惟競賽距離相同時,隊伍名次並列;當名次並列時,將不往前遞補名次。

十、報名資格及規定:

(一)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必須是111學年度正式註冊選課之學生始得參賽。

(二)乙組(公開、國中組)競賽資格限制:

A. 國、高中職階段不曾就讀體育班或未曾以划船項目進行獨立招生、甄試及甄審考試之學生。

B. 近 2 年未曾參加全國運動會、全大運、全中運、大專校院划船錦標賽、全國錦、協會盃之划船項目賽會。

(三)各組參賽隊伍若有下列情形,不予舉辦:

1.個人項目其報名數未達2縣市或未達五人(隊)者。

2.各組接力賽未達三隊以上。

3.若隊伍數不足可併組參賽,且達參賽隊伍數。

(四)各組隊單位報名隊職員人數如下: 選手人數每4名可置教練1人。

(五)本規程未明載者,以技術會議討論決議為最終決議,未出席單位對於會議決議不得異議。本規程未明載者,出席技術會議者需鄰派該單位登入之領隊、管理及教練其中一人,並能參與決議者,不能委其他單位代理,以技術會議討論決議為最終決議,未遵守規定單位對於會議決議不得異議。

十一、 2022年第6屆曼谷-春武里府亞洲室內暨武藝運動會選拔方式與員額:

(一)武藝室內運動會比賽預計於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6日於曼谷-春武里府舉辦,目前大會技術手冊尚未公告,參賽項目將依據大會公告及教育部體育署核定人數參賽,並召開選訓會議決議之。 (二)此賽事個人成績將列為武藝運動會參賽依據,若要選拔資格需參加公開組。

(三)選拔方式:分為公開(男、女2,000公尺)、公開輕量(男、女2,000公尺)並依照成績排名,並將依成績進行排序。

(四)當然選手未配合集訓及協會規定相關事宜,以倍增選手選拔賽名次依序遞補之。

十二、 比賽時間:

(一)技術會議:112年6月10日上午08:00,於比賽場地召開(國中、高中)。

112年6月11日上午08:00,於比賽場地召開(國小、公開)。

(二)裁判會議:112年6月10日上午08:30,於比賽場地召開(國中、高中)。

112年6月11日上午08:30,於比賽場地召開(國小、公開)。

十三、 比賽規則:

(一)所有賽事均採用CONCEPT2廠牌之測功儀進行比賽,參加者可自行調整風阻係數。

(二)輕量級參賽者須在其參賽項目比賽前一至二小時內,著比賽服裝過磅。未符合體重標準者,不得參加該組別之項目。其他比賽項目於一小時前至檢錄處報到,如參賽者遲到或未能出席(不論任何理由),大會將不安排補賽。

(三)參賽者須依照大會安排之測功儀進行比賽,參賽者不得自行更改,並應負妥善使用之責任,如有損壞,應負賠償之責任。

(四)每台測功儀後,得坐一名輔佐員,輔佐員由大會安排,選手不得異議。

十四、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112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五點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五、 報名方式:

採網路報名 https://tinyurl.com/25hrng7j。聯絡電話(02)2773-5755 選手報名費每人新台幣:貳佰元整(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及身分證明之影印本於比賽時繳交,(比賽期間大會統一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各參賽隊伍可自行投保運動員保險)競賽代辦費(報名費)匯款單影本證明等資料,並由各單位主動蓋上與正本相符戳章後,於 5 月 25 日(星期四)(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會秘書室查核。報名郵寄地點、匯款帳號及聯繫方式:

1.報名表郵寄地址:(10489)臺北市朱崙街20號707室中華民國划船協會收。

2.匯款帳號:金融機構:國泰世華內湖分行(銀行代碼:013);

戶名:中華民國划船協會;帳號:073-03-200394-7

3.聯繫電話:02-27735755

4.E-mail: ctara707@ms16.hinet.net

十六、獎勵方式:

(一)個人賽: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第四~八名頒發獎狀獎勵。

(二)接力賽: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第四~八名頒發獎狀獎勵。

十七、 注意事項:

凡有身體不適者(如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有宿疾…等者),一律禁止報名比賽,否則一切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十八、 申訴抗議:

比賽時發生事端,當船隻通過終點後,選手對競賽過程有【異議】立刻向主審「舉手」表示「異議」,不服主審之說明時,於該項比賽後半小時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正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8,000元,經裁判長接受後,交由審判委員會裁決之。若抗議成立保證金發還,如不成立,保證金沒收。

十九、 所填報名參加本賽會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用途使用。

二十、 遇性騷擾、性侵害及性霸凌情境等情形

請撥打電話:02-8771-1434或電子信箱 ctara707@ms16.hinet.net。本會知有性騷擾事件發生,協助被害人相關事宜。

二十一、 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1. 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於國家級運動員,皆可能接受藥檢。

2. 依據「治療用途豁免國際標準(ISTUE)」,國家級運動員因治療用途欲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前,應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TUE)」申請,取得核可後方可使用。

1. 使用「隨時禁用(賽內與賽外)物質或方法(S1~S5、M1~M3、P1)」:無論是否參賽,應儘速提出申請。尚未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2. 賽內期 〔指運動員表定參賽之前一日的午夜前(23:59)起算直到比賽與檢體採集流程結束為止〕使用「限賽內禁用物質(S6~S9、P1)」: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3. 符合特殊情況時(如:緊急醫療等)得於使用後提出回溯性TUE申請或申請截止日期後提出申請,詳見下方「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3. 本次賽事TUE申請截止日期為5月26日。

4. 運動禁藥相關內容:

1. 禁用清單

2. 治療用途豁免申請

3. 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4. 採樣流程

5. 其他藥管規定

二十二本競賽規程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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