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優良適應體育教案甄選
壹、實施目的
一、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強調身體素養、團隊合作、創新應變等核心素養,並鼓勵學校教師研發相關輔助教材。
二、 整合多元教學資源,經由課程設計討論的過程強化教師的專業責任。
三、 鼓勵特殊教育與體育教育人員研發適應體育教材,將融合概念以及身體素養融入各教學活動中,有助特殊生身心發展以及改善整體生活品質。
四、 收集優良教學活動教案且開發新興運動之適應體育教案,公佈於適應體育數位平台網站,供教師參考運用。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參、辦理活動內容:
適應體育教案甄選(詳見P.5投稿須知)。
肆、參加對象及組別
一、 參加對象:
符合以下任一資格者均能報名參加,每團隊人數為1-2人,每人至多報名一組。
(一) 全國各級學校之現職特教及體育領域教師(均含代理、代課和實習教師)。
(二) 各大專院校之體育相關領域或特教領域取得師資培育資格、教育學程之學生。
二、 組別:
請參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體育領域』的學習重點整體說明之學習內容
組別一
A.生長、發展與體適能 | b.體適能 | 例:重訓 |
B.安全生活與運動防護 | d.防衛性運動 | 例:跆拳道、柔道…等 |
C.群體健康與運動參與 | c.水域休閒運動 | 例:衝浪、浮潛、獨木舟、朔
溪…等 |
d.戶外休閒運動 | 例:自行車、登山、攀岩…等 | |
e.其他休閒運動 | 例:直排輪、飛盤…等 |
組別二
G.挑戰類型運動 | a.田徑
b.游泳 (自我挑戰) |
例:跳遠、壘球擲遠、水上救生、疊杯…等 |
組別三
H.競爭類型運動 | a.網/牆性球類運動
b.陣地攻守性球類運動 c.標的性球類運動 d.守備∕跑分性球類運動 |
例:圓網球、飛盤爭奪賽、五人制棒球、飛鏢、巧固球…等 |
組別四
I.表現類型運動 | a.體操
b.舞蹈 c.民俗運動 |
例:跳繩、波拉棒、啦啦隊…等 |
伍、徵選時程
一、 請參加者填寫線上表單( https://forms.gle/9K6Bm6C13FGydtwq7) 進行報名。
二、 繳交期限:即日起至112年4月5日(星期三)22:00 截止,從下列方式中擇一進行資料繳交。需繳交之資料詳見第5頁投稿須知。
(一)以壓縮檔案格式(.zip, .rar)寄送到 lac.ntnu@gmail.com信箱 (檔名範例:適應體育教案甄選-報名者姓名1、報名者姓名2) 。
(二)將壓縮檔案上傳至雲端硬碟並將分享連結寄送到 lac.ntnu@gmail.com信箱(資料夾名稱:適應體育教案甄選-報名者姓名1、報名者姓名2) 。
三、 錄取公布:結果預定於112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公告於適應體育數位平台,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四、 成果展示與頒獎:預計於六月舉辦成果展示與頒獎,詳細資訊另行公告。
陸、評選方式
一、 評選委員:遴聘國內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優秀學科教師及社會公正人士等若干名共同進行書面評審。評選委員迴避之義務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 評審向度:本甄選活動旨在評選優良課程教材,故不全以作品資料量多寡為評審依據;主要以符應課程內容與教學設計原理為依據。
三、 教案評分標準:
(一) 教案結構、流暢性及內容:50﹪
(二) 教學創新與實用性(鼓勵於作品中呈現過去實際教學成果,包含影片、照片或運動輔具器材):20%
(三) 教學活動之涵蓋廣度(108課綱核心素養、融合活動…等):20%
(四) 教學評量方式:10%
柒、獎勵辦法
一、獎勵辦法:
(一) 「特優」一名:
每團隊發給教案設計費8,000元、個人頒發獎勵品乙份及教育部體育署獎狀乙張
(二) 「優勝」二名:
每團隊發給教案設計費6,000元、個人頒發獎勵品乙份及教育部體育署獎狀乙張
(三) 「評審特別獎」五名:
每團隊發給教案設計費500元、個人頒發獎勵品乙份及教育部體育署獎狀乙張
二、作品經評審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認定未達獲獎水準,得將部分獎項列為從缺或減少錄取名額。
三、 教案設計費統一以匯款方式辦理。
四、 作品用途:入選作品之著作權歸教育部所有,主辦及合辦單位擁有複製、公布、發行與使用之權利,並視需要得請作者無償配合修改。
五、 刊載:經評審結果為入選以上之優良教案,將公告於「適應體育數位平台數位教材區」,並提供免費瀏覽、下載。
捌、版權說明
一、 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專利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原發放獎金、獎勵品。若涉及違法,由作者自行負責。
二、 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製作為主。若引用他人之圖片、影音與文字等,需取得所有權人同意,並註明出處。
玖、注意事項
一、 獲獎之優良教案設計及學習單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為推廣之目的,以收錄、展示、重製、公佈網站等方式使用。
二、 凡參加本甄選之作品,均應符合自製之原則,需於繳交作品時,同時繳交「法律責任切結書」。
三、 送件之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得獎之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立即取消評選資格,作者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四、投稿作品須為作者原始創作,取材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照片、圖片、影音為內容,如有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或商標、服務標章、機關標誌者,均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所頒發之獎勵及獎金,並由作者自負法律責任。
五、參考資料請註明出處,作品內容若取材自已獲授權之文字、圖片、影音內容,請附上原著作權單位/個人授權証明文件,並於作品『引用』內容出處,加註經原著作權單位/個人授權使用等字樣;請勿侵害他人著作權,否則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六、如有報名相關事項之疑慮,請洽詢主辦方,若報名組別有誤,主辦方有權利修改報名者之甄選組別。
七、 如遇特殊情況,辦理單位保留終止本競賽、變更獎項與修改規則之權利。
八、 本簡章未盡事宜,辦理單位得適時修正,並隨時公告之。
拾、本案聯絡人
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李一諺 專任助理
電話:(02) 7749-5301;Email電子信箱: lac.ntnu@gmail.com
二、 更多資訊與最新消息,請上「教育部體育署適應體育數位平台」: https://www.ape4all.tw/GoWeb2/include/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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