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基隆市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田徑區域性對抗賽

112年度基隆市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田徑區域性對抗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9-29

主辦單位: 基隆市政府

主辦單位電話: 02-2424-8191分機20(許智億)、02-2424-8191分機22(鄭貴方)、02-2424-8191分機29(鄭裕達)

主辦單位Email:csjhsa20@gmail.com

一、 依據:

(一)教育部體育署112年3月17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20011477號函。

(二) 基隆市政府112年3月22日基府教體參字第1120111098A號函。

二、 目的:

(一) 增加本市基層田徑運動選手比賽經驗。

(二) 促進本市田徑運動選手持續參與運動訓練並提升其興趣。

(三) 增進本市田徑運動交流。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

基隆市政府

五、 承辦單位:

基隆市立中山高中。

六、 協辦單位:

基隆市體育會、基隆市體育會田徑委員會、基隆市立體育場、基隆市中學體育促進會、基隆市小學體育促進會。

七、 競賽日期:

國小組:112年10月17日(星期二)。

中學組:112年10月18日(星期三)。

八、 競賽地點:

基隆市立中山高中

九、競賽組別:

(一)國小男子組(簡稱男童組) (二)國小女子組(簡稱女童組)

(三)國中男子組(簡稱國男組) (四)國中女子組(簡稱國女組)

(五)高中男子組(簡稱高男組) (六)高中女子組(簡稱高女組)

十、參加對象:

(一)112年本市設立之田徑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均須報名參賽;亦歡迎非基訓站學校參加。

(二)本賽事成績列為113年度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設站參考。

(三)邀請鄰近縣市學校參加。

十一、 競賽項目:

(一)男童組 田賽 跳高、跳遠、推鉛球(2.72公斤)、壘球擲遠
徑賽 60公尺、200公尺、4×200公尺接力
(二)女童組 田賽 跳高、跳遠、推鉛球(2.72公斤)、壘球擲遠
徑賽 60公尺、200公尺、4×200公尺接力
(三)國男組 田賽 跳高、跳遠、推鉛球(5公斤)、擲鐵餅(1.5公斤)、 擲標槍(700公克)
徑賽 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
(四)國女組 田賽 跳高、跳遠、推鉛球(3公斤)、擲鐵餅(1公斤)、擲標槍(500公克)
徑賽 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
(五)高男組 田賽 跳高、跳遠、推鉛球(6公斤)、擲鐵餅(1.75公斤)、擲標槍(800公克)、
徑賽 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
(六)高女組 田賽 跳高、跳遠、推鉛球(4公斤)、擲鐵餅(1公斤)、擲標槍(600公克)、
徑賽 200公尺、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

十二、 報名辦法:

(一) 一律採網路報名,各隊請至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公告或基隆市立中山高中網站( https://csjh.kl.edu.tw/)下載報名表(如附件二)。填寫完成後寄至 csjhsa20@gmail.com信箱,報名表寄件主旨請註名(○○國小/國中/高中田徑區域性對抗賽報名表),※請依規定方式報名,傳送失敗或不明者請自行負責。

(二) 報名表核章正本請寄至基隆市立中山高級中學 顏嘉良收(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162號)

(三)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9月29日(五)下午4時止,逾期不受理。

(四) 聯絡人:

許智億、(02)24248191轉20、 鄭貴方、(02)24248191轉22、鄭裕達0966281181、(02)24248191轉29。

(五) 報名項目:每一運動員限報名參加兩項(接力除外)。

每一項目各校不限報名人數。

十三、 技術會議:

112年10月16日上午10:00,基隆市立中山高級中學行政大樓五樓會議室。

十四、 報到日期:

國小組:112年10月17日上午8:00(星期二)。

中學組(標槍):112年10月18日上午7:30(星期三)。

中學組(非標槍):112年10月18日上午8:00(星期三)。

十五、 報到地點:

基隆市立中山高中體育館。

十六、 競賽程序:

各項競賽之編配,均由大會競賽組依據參賽選手成績編排之。

十七、 獎 勵:各組各項競賽前八名頒發獎狀,其餘選手頒發成績證明。

十八、 申訴:

(一)比賽爭議: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定為終決。

(二)合法申訴:填寫申訴表,以書面方式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以仲裁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並需附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經仲裁委員會判決申訴理由未成立者,得沒收其保證金。

(三)有關選手參賽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三十分鐘以書面方式向競賽組提出其他有關競賽上所發生問題,得先以口頭提出,但須於成績公告後三十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

(四)各項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教練、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員。

十九、 注意事項:

(一)報名前需詳閱競賽規程。

(二)各競賽項目報名或出賽未達三人(隊)者,得由大會安排併入其他組別比賽。

(三)徑賽項目檢錄於該項比賽時間20分鐘前實施,田賽項目檢錄於該項比賽時間30分鐘前實施。

(四)號碼布請妥為保管,如遺失申請補發,將收工本費新台幣壹佰元整。

(五)若在大會期間對選手資格發生疑問,參加單位須備身分証件以備查驗。

(六)每一位運動員代表該單位出賽,不得跨校(隊)報名。

(七)徑賽項目採計時測驗成績。

(八)田賽項目採3擲(跳)測驗成績。

二十、 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公佈最新田徑規則。

二十一、 本競賽規程經市府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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