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彰化縣文化局推動「大家來寫村史」計畫徵件
112年度彰化縣文化局推動「大家來寫村史」計畫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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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為保存社區居民的集體記憶與史料,推動縣民認識家鄉、凝聚共識,以提升文化環境及生活品質,彰顯地方意識與精神,鼓勵民眾踴躍參與社區歷史的建構工作,自民國93年起全面推展「大家來寫村史」計畫,希冀透過村史的撰寫連結社會文化網路,以促成在地文化覺醒
徵件期程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星期三)止,請參考旨案要點提送計畫(含相關附件)一式8份至本局,可採親自送件(收件地址:彰化市崙平里平和七街66號彰化縣南北音樂戲曲館,周一休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局傳統戲曲及文化資源科兩種方式。
檢附作業要點、提案計畫書及切結書等相關資料。
112年度彰化縣文化局推動「大家來寫村史」 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府授文戲字1120050943號核定
一、主旨:
彰化縣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活化典藏文獻史料,保存社區居民的集體記憶,推動縣民認識家鄉、凝聚共識,以提升文化環境及生活品質,彰顯地方意識與精神特訂定本要點,鼓勵民眾踴躍參與社區歷史的構築工作,建置書寫家鄉文史的平台,促進文化基礎的深入探究。
二、文字紀錄:
(一) 以字數分為中篇(3萬至5萬字)、長篇(6萬至10萬字),字數計算不含附錄、註解、參考書目。
(二) 文內所使用之照片、圖像之圖檔照片解析度至少為300dpi以上、地圖需附比例尺。
三、徵稿對象:
(一) 一般大眾。
(二)每人每次以提送一個計畫為限。參加作品為抄襲、重作、臨摹(圖像)或請他人代筆、冒名頂替或違反其他規定者,如經舉發查證屬實者,本局得逕取消資格,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
(三)本補助計畫以本縣自然村聚落或村里、文化生活圈等為撰寫對象,舉凡有關自然景觀、地理環境、建築、人文、歷史、文化變遷、風俗、傳說、常民生活等皆列入撰寫範圍。
四、徵稿名額:
本年度計畫名額以4篇為上限,如審查未通過得從缺。
五、申請程序與送件方式:
請依提案計畫格式(如附件1,含切結書)於公告期間提送計畫一式8份及作品版權授權書(附件2)一式5份至本局,可採親自送件(收件地址:彰化市崙平里平和七街66號 彰化縣南北管音樂戲曲館,周一休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局傳統戲曲及文化資源科兩種方式。
六、評審程序(採三階段評審):
(一) 初審:請於本局通知時間出席計畫書審查會議(預計112年6月間辦理),通過初審後再進行後續撰寫。
(二) 期中審查:撰寫應於本局初審通過後,於112年10月31日前,提送期中報告一式7份,送本局辦理審查會議,完成度至少40%。
(三) 期末審查:撰寫應於期中審查通過,於113年4月30日前完成村史寫作,提送期末報告一式7份,送本局辦理審查會議。
七、文稿作品完成日期:應於期末審查通過後,依審查會議決議之時間內完成。
八、徵稿其他須知:
(一)作品規格與本要點規定不符者,送審檢附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初審:申請計畫經本局邀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審查後,將計畫核定情形函知各申請者,通過審查者即可進行撰寫,並依本作業要點辦理。
(三)期中、末審查:通過之計畫經本局邀請評審委員召開期中、末審查會議,作者應出席審查會議。決議結果如須修正者,作者須依決議結果,依限辦理,修正次數以兩次為限。
(四)本案撰寫體例之規範請參照《全球客家研究》: http://ghk.nctu.edu.tw/submission03.asp
(五)經本局審查未能通過、經限期修正仍未修正或經書面告知仍逾期限者及經向審查會報告討論決議者,視同放棄,不支付任何費用。
(六)通過期末審查者,須於所定期限內完成修訂,並函送成品報本局(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各1份),後續配合出版協助校稿及美編作業,作品出版後始支付稿費。
(七)本案經期末審查通過之稿件,供本局出版專輯,各篇著作成果之著作人格權屬於作者所有,各篇著作財產權免費授權彰化縣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任何方式利用及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包含出版專輯及其衍生出版品之發行、銷售)。
(八) 本局出版之專輯,贈與該書作者20冊著作。
(九) 如本局辦理新書發表會,請配合出席。
(十)本計畫提案計畫書及切結書資料如附件。
九、稿費支給原則:
參考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
(一) 中篇計畫(3-5萬字):每一計畫以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為原則。
(二) 長篇計畫(6-10萬字):每一計畫以6萬元為原則。
十、本要點簽奉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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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來寫村史」公開徵稿「大家來寫村史」公開徵稿 一般大眾皆可投稿,每人每次提送一個計畫為限。參加作品如為抄襲、重作、臨摹(圖像)或請他人代筆、冒名頂替或違反其他規定者,如經舉發查證屬實者,本局得逕取消資格,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補助計畫以本縣自然村聚落或村里、文化生活圈等為撰寫對象,舉凡有關自然景觀、地理環境、建築、人文、歷史、文化變遷、風俗、傳說、常民生活等皆列入撰寫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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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年度彰化縣文化局推動「大家來寫村史」計畫徵件二、文字紀錄: 以字數分為中篇(3萬至5萬字)、長篇(6萬至10萬字),字數計算不含附錄、註解、參考書目。 文內所使用之照片、圖像之圖檔照片解析度至少為300dpi以上、地圖需附比例尺。 三、徵稿對象: 一般大眾。 (二)每人每次以提送一個計畫為限。參加作品為抄襲、重作、臨摹(圖像)或請他人代筆、冒名頂替或違反其他規定者,如經舉發查證屬實者,本局得逕取消資格,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 (三)本補助計畫以本縣自然村聚落或村里、文化生活圈等為撰寫對象,舉凡有關自然景觀、地理環境、建築、人文、歷史、文化變遷、風俗、傳說、常民生活等皆列入撰寫範圍。 比賽網站 : https://www.bocach.gov.tw/villagehistory.htm
- 112年度彰化縣文化局推動「大家來寫村史」計畫徵件主辦︰彰化縣文化局 指導︰彰化縣政府 活動網址 https://www.bocach.gov.tw/villagehistory.htm? 簡介 本局為保存社區居民的集體記憶與史料,推動縣民認識家鄉、凝聚共識,以提升文化環境及生活品質,彰顯地方意識與精神,鼓勵民眾踴躍參與社區歷史的建構工作,自民國93年起全面推展「大家來寫村史」計畫,希冀透過村史的撰寫連結社會文化網路,以促成在地文化覺醒 徵件期程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星期三)止,請參考旨案要點提送計畫(含相關附件)一式8份至本局,可採親自送件(收件地址:彰化市崙平里平和七街66號彰化縣南北音樂戲曲館,周一休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局傳統戲曲及文化資源科兩種方式。 檢附作業要點、提案計畫書及切結書等相關資料。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bocach.gov.tw/villagehistory.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