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資安系列競賽「網路安全智慧:預防網路騙局,守護你我資安」資安影片徵選

112年度資安系列競賽「網路安全智慧:預防網路騙局,守護你我資安」資安影片徵選

 總獎金: 300000

最高獎金: 90000

報名時間: 2023-09-01 ~ 2023-11-30

主辦單位: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主辦單位電話: 02-2528-8278分機23(羅先生)、02-2528-8278分機24(蔡先生)

主辦單位Email:csc.nics.nat@gmail.com

壹、活動說明

一、活動名稱:

「112年度資安影片」徵選

二、活動目的:

為推廣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生對資通安全的認知,舉辦第9屆「資安影片」徵選活動,藉由學生的創意結合資安時事,創造出生動活潑的影片,向大眾宣導在日常生活中各項資通安全的重要。

112年度資安系列競賽

112年度資安系列競賽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數位發展部、教育部

主辦單位: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承辦單位: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

四、競賽說明

(一) 徵選主題:「網路安全智慧:預防網路騙局,守護你我資安」

科技帶來的便利大幅提升民眾在生活中對於網路世界的依賴,然而隨著資安風險的升高,網路詐騙事件亦層出不窮,無論是一頁式網路購物、釣魚信件或假訊息,個人及企業資訊往往因此陷於風險之中。請以提倡資安防護意識為核心,根據本次徵件主題發揮創意。

(二) 徵選時程

項目 時程
報名(含報名表、作品上傳) 112年9月1日(五)~10月31日(二)17:00止
初選評審 112年11月1日(三)~11月10日(五)
入圍確認 112年11月14日(二)
公告入圍決選名單 112年11月17日(五)12:00
決選資料繳交截止 112年12月4日(一)17:00止 (寄達/送達)
決選暨頒獎典禮 112年12月8日(五)

(三) 聯絡方式

活動小組聯絡人:羅先生、蔡先生

TEL: (02)2528-8278轉23、24

FAX: (02)2528-8267

E-MAIL: cscservice@nics.nat.gov.tw

五、獎項說明

(一) 參賽抽獎

為鼓勵學生踴躍創作參加徵選,符合報名資格並繳交參賽作品之隊伍,將於決選評審後,評審委員抽出10隊參賽隊伍,每位隊員皆可獲得1份紀念品。

(二) 得獎獎項,獎項如下:

1. 第1名:頒發團隊新台幣9萬元之等值奬品、獎座及個人獎狀。

2. 第2名:頒發團隊新台幣7萬元之等值奬品、獎座及個人獎狀。

3. 第3名:頒發團隊新台幣5萬元之等值奬品、獎座及個人獎狀。

4. 優選2名:頒發每隊新台幣2萬元之等值奬品及個人獎狀。

5. 佳作5名:頒發每隊新台幣1萬元之等值奬品及個人獎狀。

(三)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可獲得個人獎狀乙紙。

(四) 得獎隊伍可視實際競賽成績調整,必要時得從缺或增加。

(五)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活動小組依法先行代扣繳10%稅額。

(六) 得獎隊伍請派1名隊員簽領收據,並同意該獎項計入該員年度個人所得,獎品領取與分配由隊伍自行協調,若有任何疑義,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概不涉入。

(七) 頒獎典禮:決賽結束後舉行。

貳、報名作業

一、報名資格

(一) 徵選對象為高中職(含)以上在學學生,以隊伍為報名單位,每隊人數1~5人,參賽隊員須為同校。每位參賽者不得重複組隊報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指導老師則不受此限制。

(二) 參賽隊伍須指定1名隊長擔任主要聯絡人。

二、報名時程

自112年9月1日(五)起至10月31日(二)17:00止。

三、報名方式

(一)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活動網站( https://csc.nics.nat.gov.tw) ,完成上傳報名表件與參賽作品。

(二) 報名須知

1. 經審核後符合參賽資格者,活動網站將發送E-MAIL審核通過通知,始表示完成線上報名程序。

2. 請儘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集中於報名/收件截止日,造成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報名權益。若未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線上報名程序,將予以註銷。

四、報名與決選資料繳交規定

(一) 文件繳交說明

項目 說明
報名
資料
1. 請登入活動網站,完成線上填寫報名資料,下載報名表後,請將下列文件拍照或掃描上傳至活動網站。(1) 學生證影本:提供加蓋112學年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2) 在學證明聲明書:若無法提供具標示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則須提供加蓋學校/科/系/所辦公室戳印之「在學證明聲明書」。

(3)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每位參賽者及指導老師皆須個別簽名。

2.參賽作品:

(1) 資安影片製作方法不拘,可透過創意影片形式呈現(脫口秀、插圖動畫、劇情短片…等),製作工具不限,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錄影機等器材均可。

(2) 作品長度1~3分鐘,解析度1280*720(HD畫質720p)(含)以上之MP4、MOV、MPEG4或HEVC規格。

(3) 資安影片須使用本國語言,並於影片中加上清楚可辨視之繁體中文對白字幕。

(4) 影片開頭畫面須有「作品名稱」,結尾畫面須加註「112年度資安系列競賽-資安影片」文字。

(5) 影片結尾時須註明拍攝地點(若無則免)、製作團隊成員、導演簡介與照片(必備)。

(6) 參賽作品檔案名稱標示「作品名稱-隊伍名稱」。

3. 字幕與對白稿:繁體中文字幕原文與對白稿(word檔)。

4.作品圖:重點鏡頭畫面1張(PNG檔),尺寸1920*1080 pixels。

【注意事項】

請將「參賽作品」、「字幕與對白稿」及「作品圖」一併上傳雲端空間(僅限使用Google Drive、Dropbox),並於報名表作品網址欄位附上作品網址。待活動小組確認所有報名文件及影片檔案皆完整無誤後,方視為完成報名。

決選繳交資料 請於「收到入圍通知」後,依繳交期限與下列決選繳交資料規定辦理:1. 創意說明簡報:簡報內容以3分鐘為限。

2.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每位隊員皆須個別簽名,若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由法定代理人加簽同意。

【注意事項】

請將「創意說明簡報」電子檔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掃描檔(或拍照)於決選資料繳交截止日前,E-MAIL至「資安影片」活動小組,並於12月8日(五)決選當日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正本攜至會場交給工作人員。

參、競賽方式

賽制分為初選及決選二個階段,邀集公部門代表、專家學者及實務界相關人員,籌組評審委員會進行專業評審。

一、初選

符合報名資格之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依評比指標「主題符合性」、「影片創意性」及「作品原創性」進行審查,入圍之參賽作品名單將公告於活動網站,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

二、決選

(一) 時間:112年12月8日(五)

(二) 地點: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感恩廳(台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2樓)

(三) 決選方式

1.入圍隊伍準備3分鐘創意說明簡報與3分鐘作品播放展示,並由評審委員進行提問與講評。

2.評審委員依評比指標進行評分,採序位法取前3名、優選及佳作等獎項。

三、評審標準

評比指標以「主題符合性」、「影片創意性」、「作品原創性」及「現場簡報技巧」等4項指標,根據參賽作品與資安主題相關做為評審依據。

評比指標 項目比重
主題符合性 30%
影片創意性 40%
作品原創性 20%
現場簡報技巧 10%

四、名次計算

(一) 序位法

1. 彙總參賽作品評比指標分數,依總分由高至低轉換為序位數。
(分數高者序位數為一,次高者序位數為二,依此類推)

2. 彙總參賽作品之序位數,由低至高轉換為名次。
(序位數最低者為第一名,次低者為第二名,依此類推,選取前3名、優選及佳作等獎項。)

(二) 序位相同者,則總分高者勝出,總分再相同者,則以指標分數占比較重項目分數高者勝出,依此類推。

(三) 前項規定如仍無法決定名次時,由評審委員會討論決定。競賽獎項未達評審標準者,得以從缺辦理。

肆、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務必填寫正確資料,如有登錄資料不實或違反本徵選要點各項規範者,或經審核資料不完整或資格不符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之參選資格。

二、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參賽者必須自負法律責任。

三、參賽作品所使用之人物、背景音樂或其他素材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或專利權等之侵害,須自負法律責任,經評審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參賽資格,如獲獎則追回獎項。

四、為尊重著作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參賽者應於報名表作品說明註明出處,若引用音樂超過合理引用之長度及範圍,請提供事先取得之著作權所有人非商業使用同意書,若因未盡上述責任所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五、參賽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之原創作品,且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若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經評審委員會審議,視情節嚴重性得取消其參賽者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座、獎狀與獎品。

六、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參賽者亦不得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發生此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

七、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下稱資安署)、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下稱資安院)與著作人共同擁有,資安署及資安院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及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

八、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原始檔備查,繳交之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九、得獎者本人於典禮後領取獎狀及獎品,若非本人領取,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未到場之得獎者於典禮後郵寄,通訊資料以報名資料為準,若郵遞失敗須由得獎人自行負擔重寄費用或自取,領獎期間至112年12月12日(二)止,逾期視同放棄獎項不予保留。獎品寄達經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補發。

十、凡報名本競賽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徵選要點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之處,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正之權力,並將異動之訊息公告於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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