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計畫之教案徵選

112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計畫之教案徵選

 總獎金: 104160

最高獎金: 992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9-30

主辦單位: 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主辦單位電話: 03-956-7645分機352(游秋萍助理)

壹、依據

一、 112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戶外教育課程優質化計畫。

二、 教育部109年12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154140號函核定之「教育部推動戶外教育實施計畫」(109年至113年)。

貳、辦理目的

透過公開徵選方式,鼓勵各高級中等學校發展戶外教育教案(包括山野及海洋等其他類型),入選學校之優質教學案例將進行彙編及成果示例分享,供各校實務教學現場參考,以提升戶外教育課程優質化之推動成效,具體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精神。

參、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二、 主辦單位: 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肆、活動說明

一、 參加對象:

(一) 各類型(普通高中、技術高中、綜合高中及單科高中)高級中等學校現職教師(含兼、代課及代理教師)均可報名參加,每名教師以參選2件戶外教育教案為限。

(二) 每件戶外教育教案可為個人或集體創作,集體創作人數以5人為限。

二、 徵選內容:

(一) 需至少包含一次戶外教育(山野或海洋)之體驗活動。

(二) 學習目標宜包含總綱之核心素養。

(三) 宜強化小組合作學習為方向。

(四) 以提升學生問題解決能力為導向。

(五) 可結合學生現行相關學科領域為佳。

(六) 鼓勵跨領域教師共同研發教案。

(七) 建議以促發學生自主學習為目標。

(八) 以培育學生自我負責及了解風險責任為佳。

戶外教育教案內容須包含主題類型、單元名稱、設計者、任教學校、實施對象、節數、學習領域/科目、總綱核心素養、設計理念、主題內容重點、相關領域學習重點、學生起點行為、學習目標、教材來源、學習所需設備/資源、安全風險管理機制、學習活動設計、學習評量等之內容架構與格式如附件一。

三、 報名方式:

(一) 自由報名者:收件截止期限,即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於期限內繳交資料,逾期不候。

(二) 績優邀稿者:由主辦單位自申辦戶外教育計畫學校中挑選審查分數較高者,邀稿參與徵選活動。

(三) 報名者應於截止期限內,將下述資料寄至: 「265002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324號 游秋萍助理收」 報名高級中等學校戶外教育教案徵選活動(可使用示例信件封面):

1. 報名表1份(附件二)。

2. 作者聲明暨授權同意書1份(附件三)。

3. 戶外教育教案參選作品紙本一式3份(以A4雙面列印)。

4. 前述第3項文件請另提供doc及pdf格式與附件電子檔光碟一式 3份。

5. 逾時報名或繳交資料不齊者,不列入評選。

四、 評選辦法:

(一) 評選方式:採書面審查。

(二) 評選委員: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學者擔任。

(三) 評選項目:

1. 教案內容完整性:40%

2. 教案設計規劃可行性:30%

3. 學習評量效益性:20%

4. 安全風險管理機制切適性:10%

(四) 評選結果:於112年12月1日前將得獎名單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首頁( https://www.ltsh.ilc.edu.tw/),並另以電子信件通知得獎者。

伍、獎勵辦法

一、獎勵名額:

依獎項分為:特優(至多3件),優選(至多5件),佳作(至多10件)。各獎項名額由評審視投稿件數及水準酌予增減。

二、獎勵方式:

1.特優:由國教署頒給得獎者獎狀1紙,並致作品稿費最高 9,920元。

2.優選:由國教署頒給得獎者獎狀1紙,並致作品稿費最高 6,880元。

3.佳作:由國教署頒給得獎者獎狀1紙,並致作品稿費最高 4,000元。

作品稿費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之規定。

三、參賽作品經評選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認定未達獲獎水準,得將部分獎項列為從缺或減少錄取名額。

四、頒獎及成果發表會:

(一)預訂於113年1月31日前辦理,活動計畫另行公告。

(二)主辦單位將報請國教署函知得獎者所屬單位核予公假與課務派代。

陸、注意事項

一、每校所送之教案應遵守著作權相關之規定,如涉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之侵害,作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若經檢舉、告發並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其得獎作品亦將取消作者得獎資格及追回已發之獎狀及作品稿費,並同時函知所屬單位。

二、教案獲獎後,其著作人格權屬原創作者所有、著作財產權為國教署所擁有。

三、所有參選作品請自行備份,恕不退件(含相關資料及光碟)。

四、得獎者須同意將得獎作品內容及其相關資訊(學校、姓名、作品簡介、參選心得、評審評語等)無償提供國教署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展示、編製專輯及相關成果報告,做為各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參考運用。

五、得獎者須參與國教署及本計畫後續辦理相關主題之教師研習或教育行政人員會議,分享戶外教育教案設計經驗,相關費用另由研習主辦單位支應之。

六、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修正、補充並公布之。

柒、重要期程

一、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2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

二、得獎名單公告:112年12月1日前。

三、頒獎:預訂於113年1月31日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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