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職場失智者就業經驗徵文活動
一、活動目的:
邀請失智者透過文字分享自己確診失智後,在職場上的經歷與心得,讓社會大眾看見失智者的奮鬥,證明失智者依然保有工作能力,並讓公司企業願意聘僱或留任在職失智者。
二、指導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三、主辦單位:
四、參加對象:
確診失智症後仍有職場工作經驗者
五、徵文形式:
500-1500字元(含標點符號)
六、徵文內容:
請您分享確診失智後在職場上的經驗,例如:
- 確診失智症後,您在工作上遇到什麼樣的困難?
- 您是如何自我幫助或調適的?
- 曾經尋求過什麼資源以持續工作生涯?
- 是否曾與同事或主管說明自己的狀況或進行業務討論?
- 公司是否為您的職務進行環境或業務上的調整? 或者任何您想與我們分享的職場上的點滴……
七、投稿方式:
請透過以下Google表單連結進行線上報名並張貼作品文字。 https://forms.gle/53yMboEGEGwebTAWA
八、甄選方式:
由本會內部或外部專家進行評選,預計入選10件優良作品
九、評選標準:
項目 | 說明 | 百分比 |
主題切合性 | 文章是否有明確的主題,且與內容關聯呼應 | 30% |
文章完整性/文辭表達 | 文章結構是否完整且通順易讀 | 30% |
啟發性 | 文章能否對失智友善職場相關議題帶來啟發 | 40% |
十、獎勵辦法:
入選者本會將提供稿費(每千字1,020元),並將作品於本會失智友善專區網頁進行展出。
十一、活動時程:
7月27日(四)- 活動徵稿截止
9月08日(五)- 於本會官網公佈入選名單
9月22日(五)- 於本會官網刊登優選作品
十二、注意事項:
- 本次徵選採全網路投稿,參選作品請依規定格式寄出,並填妥報名資料。作品格式不合規定、資料缺漏者,將不列入評選。
- 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已公開發表作品,即取消參與資格,並予追回稿費。
- 參選作品所有內容文字須符合智慧財產權之規範,若有違法除取消參加資格外,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參選作品如獲選,其財產著作權同意與主辦單位共有,且承諾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 主辦單位得以任何形式推廣(如:結集出版、展示、上網公佈、光碟燒錄、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投稿作品,且不需另支付酬勞或版稅。
- 若投稿即表示同意參賽作品將提供主辦單位永久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台限制。
- 活動稿費將按其價值,提列為獲選人當年度之應稅所得。
- 參與本活動者視為認同本活動之各項規定,主辦單位保有修訂補充權利。
- 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正,並於台灣失智症協會網站及Facebook公告。
十三、聯絡辦法:
(02)2598-8580轉38公共事務組 林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