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臺中市宣導「防範熱水器.一氧化碳中毒」青少年繪畫競賽

112年臺中市宣導「防範熱水器.一氧化碳中毒」青少年繪畫競賽

 總獎金: 45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03-29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2475-2119分機216

主辦單位Email:benka028@taichung.gov.tw

壹、依據

依據臺中市政府111年12月20日府授消危字第1110341500號函頒「臺中市政府112年度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細部執行計畫」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相關宣導活動。

貳、目的

為喚起民眾對於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的重視,灌輸青少年正確安裝燃氣熱水器及一氧化碳中毒防治的安全觀念,並充實文宣教材,特舉辦本項競賽。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內政部消防署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三、協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肆、參加對象

凡對繪畫創作有興趣的本市公私立國中學生,歡迎踴躍報名參加競賽。

伍、競賽說明

一、截止日期:

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29日(星期三)止(郵戳為憑)。

二、寄件方式及地址:

掛號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消防局(408428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收件,並於信封處註明「112年宣導防範熱水器一氧化碳中毒青少年繪畫競賽」字樣。

三、檢附資料:

(一)報名表(如附件1,黏貼於參賽作品背後)。

(二)著作使用授權同意書(如附件2)。

(三)參賽作品:

1、作品以個人參賽為限,每人限參賽1幅作品,並以八開(39cm X 27cm)規格之圖畫紙作畫,不需裱框。

2、以「防範熱水器一氧化碳中毒」為主題自由發揮。

3、素材可參考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及消防防災館之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專屬網頁(網址如下),本府消防局網站或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官網查詢:

(1)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284

(2)內政部消防署消防防災館網址: https://www.tfdp.com.tw/cht/index.php?code=list&ids=133

(3)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s://www.fire.taichung.gov.tw)。

4、繪畫形式可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及漫畫等各式繪畫材料表現,並得輔以文字說明。

5、不得使用電腦合成方式作畫,且於圖畫正面禁止留有可供辨識身分之文字或圖樣等符號。

6、繳交資料不齊全或超過截止日期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評分。不論參賽是否入選,參賽資料不予退回;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

陸、評選方式與標準

評選:經臺中市政府組成評選委員會,依下列標準進行評分,自參賽作品中選出特優2名、優等5名、佳作20名及入選20名:

(一)專題性:防範熱水器一氧化碳中毒主題認知、知識正確性等,占30%。

(二)創意性:特殊或新穎見解或題材等,占25%。

(三)教育性:具有強化及提升認知,達到產生宣導及警示效果,占25%。

(四)技巧表現:架構布局、色彩運用及吸睛程度,占20%。

柒、獎項內容

一、特優2名:頒發禮券5,000元、獎狀1幀及奬勵品。

二、優等5名:頒發禮券3,000元、獎狀1幀及奬勵品。

三、佳作20名:頒發禮券1,000元、獎狀1幀及奬勵品。

四、入選20名:頒發獎狀1幀及奬勵品。

捌、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及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將參賽作品放置公開網路與媒體通路平台,作為推廣教育及宣導使用。

二、參賽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如有違反著作權法應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若獲獎並追繳回禮券及獎狀。

三、參賽者繳交之各類文件倘有造假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禮券及獎狀與相關權益。

四、評審得視各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彈性調整各獎項名額。

五、所有得獎者於領獎時需出示得獎者之身分證、健保卡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核對。

六、得獎者所獲獎項之禮券,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

玖、結果公布及領獎

一、結果公布:訂於112年4月17日(星期一)將特優、優選、佳作得獎者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全球資訊網,並於結果公布後,個別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二、領獎:得獎者將受邀參加頒獎典禮(預定於112年4月或5月;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活動得獎者因有頒發禮券,倘本人不克出席領獎,亦請另指派代表人出席。

拾、其他事項

一、配合事項

教育局:協助轉發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配合推動辦理。

二、行政獎勵

(一)消防局:

1、承辦本案之承辦科長嘉獎2次、股長嘉獎2次、業務承辦人記功1次。

2、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協助發布本案相關資訊及得獎名單,承辦人嘉獎1次。

(二)教育局:

1、參賽學生獲得特優或優等以上之指導老師嘉獎2次。

2、參賽學生獲得佳作之指導老師嘉獎1次。

三、主辦單位聯絡方式:

(一)網站: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s://www.fire.taichung.gov.tw) 。

(二)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危險物品管理科科員吳建忠,電話:(04)24752119分機216。

(三)電子郵件: benka028@taichung.gov.tw

四、本活動辦法未盡事宜

主辦單位保留更動之權利,視實際需求調整及補充規定,將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s://www.fire.taichu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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