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外語群英、日語簡報競賽
一、活動目的
為落實外語群學生「外語簡報實務」學習之成效,訓練學生整合、創新能力,以提升學生外語簡報製作及外語溝通的臨場表現能力,並促進校際間觀摩與交流的機會。
二、主辦單位
教育部技術型高中外語群科中心學校( 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以下簡稱本校)
三、參賽對象
(一) 全國公私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外語專業群科及外語群學程(一年級~三年級)在學學生。
(二) 每組1~2人為限,經由各校承辦單位遴選及報名者。
四、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2年9月20日 (星期三)
五、決賽日期
112年10月26日 (星期四) 12:00~17:30。
六、決賽地點
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七、競賽主題
以「性別平等教育」、「海洋教育」、「品德教育」及「媒體素養」其中一項主題,進行英、日語口語簡報。
八、競賽方式
比賽分初賽、決賽兩階段進行,配合本競賽主題,請自行擬訂題目。
初賽:
以影片進行評選,參賽隊伍須於指定期限前e-mail一段4分鐘至5分鐘英、日語簡報影片及簡報檔案至本中心,影片內容需以本競賽主題為主,評分項目與決賽相同,由主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進行簡報內容評選,預計入圍決賽隊伍英、日組各以12組為限,主辦單位視實際情況增減。
決賽:
在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舉行,決賽題目須與初賽題目相同,且不可更換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名單,全程以英、日語進行簡報,簡報時間4~5分鐘,簡報完畢後,評審委員立即進行詢答,詢答時間5分鐘。
九、競賽規定
初賽:
(一) 每校可報名英、日文組各2組。
(二) 作品交件後逾截止日期,恕不接受補件或修改。
(三) 簡報時間未達4分鐘、或超過5分鐘,每達10秒扣總成績1分,以此類推。
(四) 簡報影片、內容及過程不得穿著有校名、圖示、及任何可辨識出學校之字樣的衣服或科服。簡報過程中亦不得揭露或提示學校名稱。違者將酌予扣分。
(五) 簡報攝影方式需以單機定點、定焦拍攝,一鏡到底,不得有影片剪輯情形,且參賽學生必須入鏡口頭報告,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六)若有引用文獻、圖片或影片,請註明詳細出處及參考資料。
(七) 所有參賽者皆需授權該比賽簡報檔或任何相關文件及參賽影像之錄影,供主辦單位相關使用。
(八) 參賽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1. 參賽所提報之各項資料有虛偽不實者。
2. 參賽作品有剽竊、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專利、專門技術、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者。
(九) 建議錄影需收音清楚,避免環境音過大,影響觀聽作品內容。
(十) 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召開會議裁決之。
決賽:
(一) 參賽者請於比賽當天12:00~12:30,攜帶學生證至競賽地點報到。
(二) 比賽時不按出場順序出場或叫號三次不到者,以自動棄權論。
(三) 比賽時間5分鐘,計時員於4分時按一次鈴提示,5分鐘時按兩次鈴結束簡報。
(四) 簡報時間未達4分鐘或超過5分鐘,每達10秒扣總成績1分,以此類推。
(五) 簡報完畢後,評審委員立即進行詢答,詢答時間5分鐘,時間到詢答立即結束。
(六) 簡報內容及過程不得穿著有校名、圖示、及任何可辨識出學校之字樣的衣服或科服。簡報過程中亦不得揭露或提示學校名稱。違者將酌予扣分。
(七) 若有引用文獻、圖片或影片,請註明詳細出處及參考資料。
(八) 所有參賽者皆需授權該比賽簡報檔或任何相關文件及參賽影像之錄影,供主辦單位相關使用。
(九) 參賽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對於獲獎者撤銷其獎項並追回獎座、獎狀:
1. 參賽所提報之各項資料有虛偽不實者。
2. 參賽作品有剽竊、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專利、專門技術、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者。
3. 在比賽會場有影響其他參賽隊伍、造成競賽不公者。
(十) 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召開會議裁決之。
十、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 項目說明 |
1. 簡報內容結構:40% | (1) 簡報題目、競賽主題及內容之契合度、 (2) 組織架構 (3) 簡報設計 |
2. 口語表達能力:40% | (1) 準確度 (2) 流暢度 (3) 語調及發音 (4) 用字適當性 |
3. 台風:20% | (1) 目光注視 (2) 肢體語言 (3) 服裝儀態 (4) 團隊默契 |
十一、優勝獎勵
參賽同學每人將頒發參賽證明乙張,賽後由各組評審委員評選出前三名及佳作五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座乙座。若比賽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以從缺。
十二、報名時程
活動項目 | 時程 |
報名及繳交初賽影片 | 即日起至112年9月20日(三) |
初賽結果公告 | 112年10月11日(三)17:00後 |
決賽資料繳交 | 112年10月16日(一) |
決賽 | 112年10月26日(四) |
十三、報名方式
( 下載初賽報名表)
(一) 112年9月20日(三)前以e-mail①簡報影片 、②簡報ppt檔或pdf檔、③報名表pdf檔(蓋學校戳章)、④報名表word檔 (電腦文書繕打)至外語群科中心信箱( foreigntncvs@mail.tncvs.tn.edu.tw)。若簡報影片及簡報檔案過大,請提供雲端連結並開放編輯權限,供本中心下載。(檔名:校名_簡報題目)。
(二) 入圍決賽隊伍需於112年10月16日(一)前(以郵戳為憑)郵寄簡報檔紙本 (一式3份,每頁2張投影片講義格式)及報名表(簽名及加蓋學校戳章)至主辦單位;簡報ppt或pdf檔及報名表word檔 (電腦文書繕打) e-mail至外語群科中心信箱( foreigntncvs@mail.tncvs.tn.edu.tw),簡報檔案由主辦單位事先安裝於會場電腦中。當天恕不提供檔案更新或安裝相關軟體。
1. Email主旨:【外語群簡報決賽】校名簡稱-簡報題目。若簡報檔案過大,請提供雲端連結並開放編輯權限,供本中心下載。(檔名:校名_簡報題目)。
2. 寄件前請確認參賽資料是否齊全無誤,恕不接受補件或修改。違反競賽規定、資料不完整者,視同棄賽。
3. 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須與初賽相同,不可新增或更換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
十四、聯絡方式
聯絡單位:教育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外語群科中心學校 ( 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聯 絡 人:劉詩柔組長、陳怡萍助理、洪金滿助理
聯絡電話:(06) 2617123 ext:515/527/528
聯絡地址:70263臺南市南區健康路一段327號
電子郵件: foreigntncvs@mail.tncvs.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