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浮 Floating」駁二藝術家進駐計畫
一、2023徵件主題
「浮 Floating」
個體為點,通聯為線,社群為面,全球化網絡的結構、輪廓與脈動緊密相扣,然而,以2020 年作為時間的分水嶺,COVID-19疫情徹底改變了全人類的生活節奏,國際的保護主義遂抬頭,分散化、區域化及在地化映現於政治、經濟和文化層面。世界局勢日益動盪,座落於南台灣港邊的駁二藝術特區亦是後全球化時代下的命運共同體。
「駁二藝術特區藝術家進駐計畫」(Pier 2 Artist in Residence Program) 自2015年啟動、運轉迄今,已邁入第七個年頭,團隊攜手致力於推動國際交流,串聯社區與校園,加強公共藝術教育推廣等,藝術家的進駐交流與創作,將在高雄這座海港城市裡如何映現及詮釋,我們期許駐村計畫中的藝術實踐在疫情時代承受的封閉和困境下迸發更多的可能性,過去不需隔離而近乎直線演進的時間,不受限於交通工具而近乎無所不及的空間,因疫情產生了新的感受與詮釋,透過邀請國內外藝術家以各自文化背景下產生的生命經驗、生活哲學、創作語彙或爬梳或再譯或形塑當今的藝術光譜。
本次公開徵件,以「浮」為徵件主題。自海面浮出,是台灣這座島嶼出現在世界歷史上的開端。疫情發生後,超前佈署的應變措舉,使台灣的國際能見度大幅浮現。全世界政治、環境的不穩導致諸多不確定,浮動成為常態,大至國家,小至個人,皆無法自外於此全球生態系統,人們卻也因此有了時間和機會檢視自我,原先理所當然的人事物和所有價值開始重新被定義,新的價值於暗夜中悄然浮現。
關於「浮」,為變動、不穩、輕盈、懸宕,氛圍中既有不安,亦有愜意,心靈感受與精神體驗的本質立基於相對中,最深沉黑暗裡的光最明亮,禍與福彼此相倚,限制構成靈感,幽閉化為滋養,不可預期的事件連接藝術領域的外部與內部、群體與個體,令藝術家以藝術之外的觀察與體悟重新回看自身之藝術經驗,藉由創作實踐與進駐交流,訴說屬於後疫情時代的獨特史觀,帶領觀者面對嶄新的世界觀。
二、申請資格
1. 本次徵件僅開放給在本國境內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個人或團體提出申請,不限創作類型。
2. 具備2年以上創作經驗之藝術家或團隊,不限國籍(若為學生,需為研究所以上。)
3. 具備中等(以上)英語溝通能力
4. 因應疫情,需接種至少滿三劑COVID-19疫苗。
三、申請辦法
1. 響應環保,申請文件請一律以線上表單方式寄送,不接受紙本申請。
(申請連結: https://pier2air.wixsite.com/pier2air)
2. 申請表內需檢附:(※所有附件請提供雲端連結予本單位下載)
- 藝術家履歷與創作自述(三頁以內)
- 駐村計畫(三頁以內)
- 工作坊計畫(三頁以內)
- 作品集
- 由專業藝術機構負責人或藝文工作者(如策展人、藝評等)撰寫之推薦信乙封(電子檔)
- COVID-19疫苗接種數位證明
3. 主辦方將依申請者所提送之各項資料進行評選;所提送之作品內容若有不實、缺件或與規 定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四、收件時間
本年度僅收件乙次,自台灣時間(GMT+8)2022年6月1日起至7月15日23:59分截止。
年度徵件 | |
收件截止日 | 7月15日 |
結果公告日 | 9月底(實際公告以主辦單位聯繫之時間為主) |
進駐期程 | 入選者與主辦方共商確認進駐期程(60-90天) |
駁二藝術駐村網站: http://pair.khcc.gov.tw/
2023徵件網站: https://pier2air.wixsite.com/pier2air
五、評審機制
1. 評選流程分三階段:
1-1.第一階段:以申請者繳交之資料進行書面資格審查,通過第一階段入選者將以電子信 件通知參與第二階段線上面談。
1-2.第二階段:以線上面談方式進行,針對相關計畫提案內容做進一步確認。
1-3.決選:由評審委員會依據第一及第二階段評分項目做綜合分析,決選最終進駐名單。
2. 評選結果將於2022年9月底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預計選出至多15組正取藝術家(實際 決選公告時間及決選名額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決選名單將於駁二藝術駐村網站及2023 徵件網站公告。
六、進駐期程
1. 本年度進駐期程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此期間內,至少60天,最多90天,藝術 家(團隊)進駐天數不得少於60天。決選後如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與60天以上之進駐計畫, 主辦方將取消該年度入選資格。
2. 基於整年度駐村營運及展覽空間檔期安排,主辦方得有駐村期程及總天數(60-90天)安排 之權利,待主辦方安排進駐檔期後,與藝術家雙方協議確認年度進駐期程。
3. 藝術家(團隊)與主辦方在商議確認進駐期程後,不得更改,如無法配合雙方決議之期程, 主辦方亦得取消該年度入選資格。
4. 鑒於公共安全考量,如遇疫情導致進駐期程必須異動,藝術家(團隊)需配合調整,雙方 如有異議,由主辦方作最終裁決。
七、關於高雄駁二藝術特區
位於台灣南端的高雄,臺灣第三大城市,曾為台灣工業大城,也是具備國際貿易功能的港口,有多元發展且熱情活絡的特質。
「駁二」係指第二號接駁碼頭,位於高雄港第三船渠內,建於1973年,原為一般的港口倉庫。2000年高雄市政府因尋找國慶煙火施放場所,偶然發現這處具有實驗性的場域。「好漢玩字節」、「高雄設計節」、「高雄國際鋼雕藝術節」、「高雄國際貨櫃藝術節」、「大港開唱」、「大彩虹音樂祭」、「正港小劇展」等展演活動豐富了駁二的精神內涵,近年來已發展成為駁二著名的品牌大展。
駁二除了是高雄極具特色的藝文空間外,同時也是民眾們的休閒場域,多元開放的空間成為高雄人潮匯聚場所。駁二藝術特區定位為以前衛、實驗、創新為發展方向的台灣國際藝術平台,從發展初期的2棟倉庫,成長至今將園區擴大為大勇倉庫群、蓬萊倉庫群、大義倉庫群等共計25棟倉庫空間的規模。倉庫除辦理各項藝術展演以外,也規劃實驗劇場空間及小型流行音樂演出空間,並積極邀約文創藝術經營者進駐發展。
八、 關於PAIR空間
大義倉庫群早期為台糖存放糖及魚粉的空間,隨著產業轉移,曾租賃予拆船業作為工作場所,經過市政府一番努力之下,於2012年納入駁二藝術特區版圖。具有近六米挑高的舊倉庫空間是大義倉庫的特色,這裡主要定位在輔導文創業者進駐,做為創作、研發、服務等空間,並與本區內其他文化創意事業進行異業或跨領域合作,以發揮群聚效益。
「駁二藝術特區藝術家進駐計劃」規劃將駁二大義倉庫群之部份空間設定為藝術家或團隊進駐用途。在此,我們提供 10 坪創作空間(含一間衛浴空間)及 5 坪閣樓式起居空間,進駐並從事藝術創作,期待藉由藝術家的進駐活絡駁二,也創造一個屬於文化藝術的交流及展演平台。
駁二藝術特區目前規劃 8 個藝術家工作室(內含生活空間),及1間交誼空間(具交誼、廚房、餐廳、行政、講座、會議等複合空間),並設有1間約20坪的室內展演空間,提供進駐藝術家(團隊)一個充滿藝文能量的展演及交流平台。
九、駁二PAIR提供
1. 工作室、生活空間、展覽空間。
2. 藝術交流空間及機會。
3. 交通津貼:
3-1. 憑交通票券補貼交通費乙趟(最高補貼高鐵標準 車廂對號座來回車票乙趟)。
3-2. 藝術團體之所有成員須於同日抵達駐村單位並於 駐村期滿同日離村,符合以上規定之每位團員皆可獲交 通補助。
4. 每人(團),每日新台幣500元之生活津貼 (不含離村當天)。
5. 每人(團),依創作及工作坊計畫補助最高35,000元新 台幣之材料費(檢據核銷)。
6. 每位(團)藝術家將有一位專案人員協助處理駐村事務。
6-1.注意事項:
I. 專案人員僅協助處理駐村與創作之相關行政事務,惟藝術家須具備解決問題、獨立及變通之個性能力,並了解駐村期間將自行解決生活庶務及非駐村之協助,例如:非展覽說明及非英語之外第三方語言之口筆譯、基本材料購買、成果展佈展、顧展與藝術作品安裝、研究等。
II. 本單位補貼之創作材料津貼,亦涵蓋駐村期間之工作坊材料;相關支出包含進駐期間創 作所需材料購買、展場相關木作油漆、機具設備安裝、特殊電力配置、安裝工資、創作計畫所需相關專業人員鐘點費、特殊機具設備租賃、專業口譯者費用、專業文本翻 譯費用、展覽相關文宣排版設計費、文宣品印刷、佈卸展人力、清運等費用,所有費 用皆需檢據核銷。
III.創作材料費不得使用於駐村田野調查期間之個人交通往返及住宿費用。
IV. 數位及機具設備不屬於創作耗材,如使用創作材料費支出,該設備將列為主辦方所屬財產,藝術家於創作及駐村展出後應歸還設備,不得攜出。
十、藝術家進駐義務
1. 須於進駐期滿前執行完駐村創作計畫及教育推廣活動。
2. 進駐期滿前須填寫駐村經驗回饋線上表單。
3. 進駐期間需依計畫執行工作坊(如在地交流合作計畫、學術交流、教育推廣等)。
4. 進駐藝術家(團隊)於進駐期間不得攜帶違禁品、易燃品或易爆品等危險物品,並須遵守駁 二藝術特區場地、空間或設施使用規範,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自行維護進駐之門 禁管理、環境整潔及設施安全。
5. 進駐藝術家(團隊)應配合駁二規劃之藝文推廣計畫,如座談會、展演、開放工作室等交流 活動。
6. 駐村成果作品歸藝術家所有,藝術家需於離村前自行處理作品清運及相關衍生費用,駁二 藝術家進駐計畫不提供倉儲服務。
7. 創作過程中如需進行訪談、錄影錄音,請尊重肖像權及隱私權,提出申請或徵求受訪者同 意。如產生法律疑義或糾紛,藝術家應自負法律責任。
8. 外籍藝術家及旅外藝術家將於進駐當天,自付150美金/歐元作為進駐押金;國內藝術家押 金為新台幣4500元。押金將於駐村結束前之房務檢查及確認完成相關駐村計畫後,確認無 待決事項,全額退還。
9. 駐村藝術家有個人成果展之撤佈展、展場顧展之義務,請謹慎評估展覽展呈方式及租賃機 具安裝之安全性,主辦單位僅協助展覽開館、閉館,如有佈展協力需求須以創作材料費支 付相關費用,包含展覽設備機具安裝、配電、油漆、佈展人力等。
十一、隨行親友收費方式
除藝術家本人以外的其他親友入住,最遲請提前一星期主動告知主辦方登記訪客資料,收取每人每日新台幣500元之住宿費,最多10日;如有違規,將沒收藝術家全數押金並扣抵加床日數之生活津貼。
十二、合作同意書
1. 駐村期間創作材料費額度,由主辦單位根據藝術家提供之創作材料清單及創作個案特殊需 求,經評估可行性並與藝術家討論達成協議後簽訂總預算金額(最高新台幣35,000元)。
2. 獲選藝術家(團隊)須於進駐前簽訂「合作同意書」,若因故無法成行,視同棄權。
3. 雙方於合作同意書簽定完成前,主辦單位得有合作決議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1. 根據我國勞動部規定,外國駐村藝術家若以觀光簽證之方式停留台灣至多90天,期間不得 非法從事領取薪資報酬之勞務行為。藝術家在台駐村期間為受補助進行駐地交流之身份, 須履行藝術家合作同意書中所列責任義務,不得於駐村期間以藝術家個人名義、應外部機 關組織之邀請執行其他營利行為。如遇其他個人及單位邀請辦理工作坊、展覽等,應主動 向本辦方回報,如未盡告知義務並逕自答應邀約,執行非由駁二藝術特區藝術家進駐計畫 主辦之活動,藝術家應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2. 駐村藝術家需自行負擔勞健保、相關保險,以及申請簽證之相關費用。
3. 本簡章為契約之一部分,請詳閱本簡章內容,進駐單位如未遵守本簡章之條款視為違約, 主辦方有終止契約之必要時得單方終止合約,不得異議。
4. 本局保有簡章內容變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得於雙方簽約文件中另行規定 之。
5. 駁二藝術特區藝術家進駐計畫如因疫情產生變數,將依循中央衛福部疾管署防疫政策進行 調整及實行相關應變措施。
十四、展覽空間
1. 大義倉庫區C8-1漾藝廊:20坪
2. 駐村藝術家工作室1樓:10坪
十五、進駐地點
1. 空間:駁二藝術特區大義倉庫群C9倉庫共8間工作室。
2. 交流:進駐者可自行運用交誼空間與其他創作者進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