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全國蹼泳錦標賽

113學年度全國蹼泳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10-02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高雄市體育總會

主辦單位電話: 07-617-1126

主辦單位Email:ctuf006@gmail.com

一、 宗 旨:

推展全民體育,提昇蹼泳運動風氣,增進競技水平,遴選優秀選手培訓並代表參加各項國際比賽。

二、 核備文號:

教育部體育署 年 月 日臺教體署全( )字第 號函暨教育部 年 月 日臺教授體字第 號函。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四、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高雄市體育總會

五、 承辦單位: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蹼泳委員會、高雄市體育總會水中運動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

高雄市四維國小

七、 比賽日期:

  • 113年10月11-13日﹙星期五、六、日﹚共三天。
  • 112年10月11日﹙星期五﹚上午8:00大會場地佈置,不開放適應場地、熱身。 下午13:30-16:00開放適應場地、熱身及休息區。
  • 112年10月12-13日﹙星期六、日﹚比賽。

八、 比賽地點:

高雄市立國際游泳池(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4巷1號)。

九、 報名資格:

設籍中華民國並完成協會選手註冊登錄者

十、報名級別:

(分男、女組別)。

  • 成人 M 80+級:80-85 歲(民國 33 年 12 月 31 日至 24年1月1 日出生者)。
  • 成人 M 70+級:70-74 歲(民國 43 年 12 月 31 日至 34年1月1 日出生者)。
  • 成人 M 60+級:60-64 歲(民國 53 年 12 月 31 日至 44年1月1 日出生者)。
  • 成人 M 50+級:50-54 歲(民國 63 年 12 月 31 日至 54年1月1 日出生者)。
  • 成人 M 40+級:40-44 歲(民國 73 年 12 月 31 日至 64年1月1 日出生者)。
  • 成人 M 30+級:30-39 歲(民國 83 年 12 月 31 日至 74年1月1 日出生者)。

※(M 30+級至 M 50+級)可加選大專社會組項目。

※成人組接力:分組年齡採計方式(可以跨級組隊參加接力項目)。

四位選手年齡總和 年齡合計開始 年齡合計為止
R140歲組 140歲(含) 179歲(含)
R180歲組 180歲(含) 219歲(含)
R220歲組 220歲(含) 259歲(含)
R260歲組 260歲(含) +

※青少年組:

  • 大專社會組:現就讀大專選手具備學生證明無年齡限制(含碩/博士研究生)或29歲以內(民國84年1月1日(含)之後出生者) 高中組:現就讀高中選手(含留級生)。
  • 國中組:現就讀國中選手。
  • 國小高年級組(小高組):現就讀國小高年級(五、六年級)選手(報名50公尺屏氣潛泳者,需年滿12歲)。
  • 國小中年級組(小中組):現就讀國小中年級(三、四年級)選手。
  • 國小低年級組(小低組):現就讀國小低年級(一、二年級及以下)選手。

十一、比賽項目:

(男女相同)男女混合接力項目:

2男2女組隊:第一棒男生、第二棒女生、第三棒男生、第四棒女生)。

級別 比賽項目 比賽使用蹼具
成人
M30+-M80+
50公尺屏氣蹼泳
50 公尺水面蹼泳50公尺雙蹼50 公尺浮潛

100 公尺水面蹼泳

100公尺雙蹼

100 公尺先鋒舟

100 公尺浮潛

200 公尺浮潛

200 公尺水面蹼泳

200公尺雙蹼

4×50公尺男女混合水面蹼泳接力

4×100公尺男女混合雙蹼接力

4×100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4×200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單蹼、雙蹼、呼吸管(不限) 可自由選擇要不要配戴呼吸管
成人組接力:可以跨級組隊參加接力項目,四位選手年齡總和: R140歲組 R180歲組 R220歲組 R260歲組
大專社會組 50公尺屏氣蹼泳
50公尺水面蹼泳50公尺雙蹼50公尺浮潛

100公尺水面蹼泳

100公尺雙蹼

100公尺浮潛

100公尺器泳

100 公尺先鋒舟

200公尺水面蹼泳

200公尺器泳

200公尺雙蹼

200公尺浮潛

400公尺水面蹼泳

400公尺器泳 400公尺雙蹼

800 公尺水面蹼泳

1500 公尺水面蹼泳

4×50公尺男女混合水面蹼泳接力

4×100公尺男女混合雙蹼接力

4×100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4×200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單蹼、雙蹼、器瓶
高中組 50公尺屏氣蹼泳
50公尺水面蹼泳50公尺雙蹼50公尺浮潛

100公尺水面蹼泳

100公尺雙蹼

100公尺器泳

100 公尺先鋒舟

100公尺浮潛

200公尺水面蹼泳

200公尺器泳

200公尺雙蹼

400公尺水面蹼泳

400公尺器泳

400公尺雙蹼

800 公尺水面蹼泳

1500 公尺水面蹼泳

4×50公尺男女混合水面蹼泳接力

4×100公尺男女混合雙蹼接力

4×100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4×200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單蹼、雙蹼、器瓶
國中組 50公尺屏氣蹼泳
50公尺水面蹼泳50公尺雙蹼50公尺浮潛

100公尺水面蹼泳

100公尺雙蹼

100 公尺先鋒舟

100公尺浮潛

200公尺水面蹼泳

200公尺雙蹼

400公尺水面蹼泳

400公尺雙蹼

800 公尺水面蹼泳

1500 公尺水面蹼泳

4×50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4×50公尺男女混合水面蹼泳接力

4×100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4×100公尺男女混合雙蹼接力

單蹼、雙蹼
小高組 50公尺屏氣蹼泳
50公尺水面蹼泳50公尺浮潛50公尺雙蹼

100公尺水面蹼泳

100 公尺先鋒舟

100公尺浮潛

100公尺雙蹼

200公尺水面蹼泳

練習蹼、中蹼、雙蹼
報名50公尺屏氣潛泳者,需年滿12歲
200公尺雙蹼
400公尺水面蹼泳400公尺雙蹼4×50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4×50公尺男女混合水面蹼泳接力

4×100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4×100公尺男女混合雙蹼接力

小中組 50公尺水面蹼泳
50公尺雙蹼50公尺浮潛100公尺水面蹼泳

100公尺雙蹼

100公尺先鋒舟

100公尺浮潛

200公尺水面蹼泳

200公尺雙蹼

4×50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4×50公尺男女混合水面蹼泳接力

4×100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4×100公尺男女混合雙蹼接力

軟橡膠單蹼雙蹼
小低組 50公尺水面蹼泳
50公尺雙蹼50公尺浮潛100公尺水面蹼泳

100公尺雙蹼

100公尺先鋒舟

100公尺浮潛

200公尺水面蹼泳

200公尺雙蹼

4×50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4×50公尺男女混合水面蹼泳接力

4×100公尺水面蹼泳接力

4×100公尺男女混合雙蹼接力

軟橡膠單蹼雙蹼

十二、報名辦法:

(一)即日起至113年10月2日(星期三)止,一律採用網路報名,報名流程如下:

1.報名網址為 http://cmas1.nowforyou.com/,已註冊過之單位或選手,請勿重複註

冊,若資料有異動,請上網登錄帳號密碼後修改資料,尤其是選手就讀學校及科系年級有異動者務必上網更正,選手有更新的照片也請上傳。未參加過本會舉辦之蹼泳比賽(未在本系統註冊過之泳隊及選手),請先至相同網站下載「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選手教練註冊登記辦法」參閱,並完成註冊手續。

2.註冊手續完備者,在本系統中點選『報名』,下拉選項選擇【中華民國113學年度全國蹼泳錦標賽】,登錄泳隊編號及密碼,通過認證後,按照報名流程完成報名手續,完成報名後將資料以A4 Size白色報表紙列印出來,姓名需造字者請用原子筆註明,簽名後連同匯票或支票及參賽選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寄至報名地點。

3.所填報名參加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4.報名時,依各隊性質可填報領隊、教練、管理人員,如所報教練,則需取得本會C級蹼泳教練以上資格。

(二) 報名地點:[826]高雄市梓官區信義路68巷10號。

(三) 報名費個人項目每項新台幣100元、每人工本及清潔費80元、團體接力項目每項新台幣400元,繳費方式如下:

(1)郵政匯票繳費:票據抬頭請註明『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並郵寄至本會會址。

(2)轉帳繳費:郵局 700-0101537-0323995,並來電告知轉帳後五碼及單位名稱。

(3)現場繳費:報到時現場繳交現金。

(四) 大會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報名,對報名資料有爭議項目,大會有權取消報名項目;完成報名手續後,如未參與比賽,所繳費用於扣除行政作業相關費用後歸還餘款。

十三、競賽辦法:

(一) 本競賽項目採計時決賽,並視報名人數得併組比賽。

(二) 個人項目每隊每人報名項目不限;接力項目各單位限報名乙隊參賽。原則上不接受理臨時報名或成績測驗,倘特殊個案經大會同意後辦理,唯不列計名次。

(三) 各級選手凡違規入水即取消資格。

(四) 選手如有違反大會規定情事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其先前個人及接力項目(含其餘接力隊員)成績不予列記,並追回已比賽完畢之獎狀。

(五) 本比賽不發選手證,請自行攜帶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如發生資格爭議,無法提出證明時則以取消資格論。

(六)個人項目及接力項目,參賽選手均不得越級或降級報名,如有資格不符、報名不實、冒名頂替等違規事項,依本條第4項辦理。

(七)選手檢錄未到,喪失比賽資格,並不適用第十三條報名辦法(四)略以「…如未參與比賽,所繳費用於扣除行政作業相關費用後歸還餘款」規定。

(八) 每場比賽開始前,裁判長以連續短促哨聲示意選手脫下外衣,之後選手有1分15秒的準備時間穿戴腳蹼。

(九) 接力棒次表填寫說明:請於報名時填寫團體項目選手名單,比賽時倘有修改,請在每日的賽程8:30之前,下午的賽程12:30之前,一律上網網路填報,現場不提供紙本:請各領隊教練,自備行動裝置(筆電、平板電腦、手機等)登錄報名系統,未按時上網遞交接力棒次表以棄權論。請自行參考接力棒次設定。

接力棒次表填寫說明

(十)依據 109.11.14(109)年教練裁判委員會議決議:凡參加全國性比賽各單位(隊)教練人數按報名選手人數配置如下表:(每隊教練最多 5 名)

選手人數 教練人數
1 ~ 3 1
4~10 2
11~20 3
21~30 4
31 以上 5

十四、獎勵:

(一) 各級比賽成績一至八名頒發獎狀,團體成績獲得前三名單位頒發獎盃乙座(M30+以上獎盃除外),於賽後逕行領回,不舉行頒獎典禮。

(二) 團體成績採累計積分方式計算:第一名得九分、第二名得七分、第三名得六分、第四名得五分、第五名得四分、第六名得三分、第七名得二分、第八名得一分。累計積分得分最高單位為優勝,如有兩個單位以上累計積分相同則以各單位獲得第一名數較多者為優勝,如第一名數再相同時,以所獲第二名數決定之,餘此類推,如至第八名均相同時,則名次並列。(三)接力項目不加倍計分,男女混合接力團體積分各半。

(四)開幕典禮將頒發開幕典禮之前的獎項(前三名),請獲獎選手自行到頒獎台旁集合,未到場者不再廣播通知;其餘各項頒獎預定早上所有競賽項目結束後進行上午項目頒獎(頒發獎牌),下午所有競賽項目結束後進行下午項目頒獎(頒發獎牌);獎狀及團體錦標請至服務組領獎,不進行公開頒獎。團體積分請到報名系統查看,前三名隊伍賽後自行到服務台領取獎盃。

(五)依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 6 條第 6 款規定,參加本項比賽,其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

1.參賽隊(人)數十六個以上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八名。

2.參賽隊(人)數十四個或十五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七名。

3.參賽隊(人)數十二個或十三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六名。

4.參賽隊(人)數十個或十一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五名。

5.參賽隊(人)數八個或九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四名。

6.參賽隊(人)數六個或七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三名。

7.參賽隊(人)數四個或五個者,獲得最優級組前二名。

8.參賽隊(人)數二個或三個以下者,獲得最優級組第一名。

※可取得申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試」升學輔導之資格。本賽事除國中組、高中組外,其餘組別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備註:先鋒舟及浮潛項目除外)

(六)本比賽於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本比賽種類列為競賽種類時,依規定將不具有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七)學生申請甄試,以招生簡章所列各校之運動種類及名額為限。「歷年各運動種類開缺情形,請參見『中等學校以上運動績優學生升學輔導網』(網址: https://lulu.ntus.edu.tw/)歷年簡

章」。十五、罰則:

(一) 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之名次,大會依情節輕重,最高予以全國性比賽禁賽一年處分,指導教練一至三年不得擔任國家代表隊教練。

(二) 比賽中,凡參賽隊職員、選手及家長有侮辱裁判、妨礙賽程進行之情事者,大會得視情節輕重,予以禁賽一至三年處分。

十六、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最新審議之蹼泳比賽國際規則(2024/1);如規則解釋有爭議,以世界水中運動聯盟最新英文補充版為準。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以技術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十七、申訴:

(一) 有關比賽爭議,得先口頭申訴外,另須於該項目比賽完畢30分鐘內,以書面報告連同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提出申訴。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隊職員、家長及選手不得直接質詢裁判,裁判有權不予回應。

(二) 合法之申訴應以書面為之,並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後向裁判長提出,由技術委員召集人召開審查會議,以技術委員會議判決為終決,如抗議無效則沒收保證金,並不得再提任何相關抗議。

十八、 賽 程:

如附件

十九、 附 則:

(一) 本比賽破紀錄者成績列為全國蹼泳最高紀錄。

(二) 雙蹼項目:依據CMAS總會英文版修正新規則:

1.蛙鞋材料及尺寸:限用橡膠及塑膠,禁用玻璃纖維、強化塑膠板。蛙鞋其最大規格為寬度22.5 公分、長度67公分(含)以內。

2.泳姿:除出發及轉身15公尺內可用海豚式外,其餘過程均須以捷式踢腳及捷式划手前進(無划手動作視為犯規)。

3.應使用呼吸管參賽。

4.出發時,雙腳必須在跳台上保持平行,不可採起跑式出發。

(三) 浮潛項目:

器材之規定:自備潛水三寶(面鏡、浮潛側列式呼吸管、橡膠材質雙蹼蛙鞋)。(以市售產品為主,不可使用修改及自己製作)。

1.所有的泳具器材務必經過水洗,且受工作人員的檢查。若有特別髒汙的情形則不得使用。

2.浮潛項目橡膠材質雙蹼蛙鞋與浮潛側列式呼吸管(乾式、半濕式、全濕式均可)為潛水器材,裝備請務必保持原購買狀態,未經改造的情形下使用。

3.依照裁判長的哨音指示至水中池邊準備,面向泳道一臂扶池邊一臂成預備姿勢準備,聞發令聲蹬牆出發。

4.折返時,身體的一部份觸碰牆壁(可轉身)。

5.觸及終點時,請以單手觸擊。

6.比賽中禁止以手掌或手腕進行划水。但在離牆壁5m以內起始與折返的連續動作中,起始時的單次划水、折返前與折返後的單次划水均是允許的。

7.比賽中,手部禁止超過頭部。但在起始、折返與抵達終點時除外。

8.務必使用呼吸管與面鏡,呼吸管末端請保持在水面上(潛泳是禁止的);比賽過程中允許頭部露出水面。在起始與折返時除外。在起始與折返後5m為身體上浮至一高度之基準點。

9.請以雙蹼游法前進(雙腳交替上下拍動)。在起始與折返處5m內則可使用海豚式游法。

10.比賽中若蹼具脫離,可中途穿著並繼續比賽。

(四) 先鋒舟項目:先鋒舟大會提供,自備橡膠材質雙蹼蛙鞋。

1.橡膠材質雙蹼蛙鞋與必保持原購買狀態,在未經改造的情形下使用。

2.依照裁判長的哨音指示至水中池邊準備,為維護選手安全,比賽出發時可採下列方式:1.站上出發臺跳水出發2.在泳池岸邊跳水出發3.下水手握仰式出發橫桿蹬牆出發,聞發令聲蹬牆出發。

3.折返時,身體或船身的一部份觸碰牆壁。

4.抵達終點時,身體或船身的一部份觸碰牆壁。

5.比賽中禁止以手掌或手腕進行划水。

6.可以使用任何一種腿部打水游法前進(雙腳交替上下拍動、海豚式、蛙式)。

7.比賽中若蹼具脫離,可中途穿著並繼續比賽。

(五) 為考量選手熱身時安全,全程必須由各單位領隊、教練負責管理,並嚴格遵守規定及注意安全;暖身/緩游時間及雙邊跳水衝刺水道分配如下:

※15/25 公尺跳水衝刺水道:第 0 水道及第 9 水道。

※50/100/200 公尺跳水衝刺水道:第 4 水道及第 5 水道。

※暖身及緩游水道:第 1.2.3.6.7.8 水道。

1.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上午大會場地佈置,下午熱身13:30時起至16時止(蹼具不限)。

2.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單蹼上午6:10-6:50。雙蹼/浮潛上午6:50-7:30。

3.113年10月13日(星期日)雙蹼/浮潛上午6:10-6:50。單蹼上午6:50-7:30。

(六)各單位於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上午6:50時起,在游泳池辦理報到及領取紀念品。

(七) 領隊暨技術會議於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上午7:15舉行,不另行通知,全體裁判參加。

(八) 開幕式於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舉行,時間另行公告。

二十、競賽期間會場內人員,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6條規定投保,保險額度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300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1,500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200萬元。

(四)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3,400萬元。

廿一、所有選手務必遵守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管制條例,網址如下:

( https://www.antidoping.org.tw/),違規者依相關規定議處。

運動禁藥管制相關規定:

(一)依據「國家運動禁藥管制規則(NADR)」,參與協會辦理賽事之選手屬於國家級運動員,皆可能接受藥檢。

(二)依據「治療用途豁免國際標準(ISTUE)」,國家級運動員因治療用途欲使用禁用物質或方法前,應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TUE)」申請,取得核可後方可使用。

1.使用「隨時禁用(賽內與賽外)物質或方法(S1~S5、M1~M3、P1)」:無論是否參賽,應儘速提出申請。尚未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2.賽內期[指運動員表定參賽之前一日的午夜前(23:59)起算直到比賽與檢體採集流程結束為止]使用「限賽內禁用物質(S6~S9、P1)」:應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出。

3.符合特殊情況時(如:緊急醫療等)得於使用後提出回溯性TUE申請或申請截止日期後提出申請,詳見下方「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三)本次賽事 TUE 申請截止日期為113年9月11日。

(四)運動禁藥相關內容:

1.禁用清單。

2.治療用途豁免申請。

3.運動員治療用途豁免須知。

4.採樣流程。

5.其他藥管規定。

廿二、

為鼓勵選手成績精進,本會將常態設置全國破紀錄獎金(亞洲錦標賽正式項目為主,推廣項目頒發獎品),凡有破全國紀錄者,將於最後一天頒獎典禮時,頒發破紀錄獎金2,000元,全場最高額度20,000元,超過全場最高額度時,將由所有破紀錄者平均分配20,000元。

廿三、請參與隊伍,請務必遵守下列宣導事項:

(一)勤用肥皂洗手或可攜帶酒精消毒乾洗手。

(二)敬請各位選手、教練及隊職員務必做好自主健康管理,若有呼吸急促、發燒、咳嗽、膿痰 及額溫≧37.5 度、耳溫≧38 度,禁止參賽並請盡快就醫。

(三)參賽人員請注意咳嗽禮節及勤洗手。

廿四、為強化體育競賽及活動性騷擾防治作為,本會設有性騷擾申訴管道:

申訴電話:(07)617-1126 申訴傳真:(07)619-4895

電子郵件信箱: ctuf006@gmail.com

廿五、參賽選手將同意授權其肖像權,利於轉播賽事或剪輯賽事精華使用。

廿六、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並公佈之。

廿七、附記

成績查詢 現在檢錄項次
(一) 請於網站查詢比賽成績,不另紙本張貼,倘有爭議,請依競賽規程:十七、申訴辦理。
(二) 獎狀於獎狀櫃自行領取,團體成績亦可於網站隨時查詢,獲獎單位於賽後自行至報到處簽領,不另寄發。
(一) http://cmas1.nowforyou.com/register/gamechecknow.htm
(二) 可於上列功能查詢現在檢錄至第幾項,每隔 1 分鐘自動刷新頁面,更新最新檢錄項次。
(三) 務請督導選手準時檢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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